刘惠醉驾认罪获刑 谈人在罪中的救赎之路

作者: 永仁
来源:福音时报
2012-07-12 0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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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昨日(7月11日)上午,相声演员刘惠因醉驾接受法庭审理时,说得最多的便是“认罪”,他没请律师,也放弃了自我辩护。这起影响甚大但程序简单的醉驾案在进行35分钟审理后落判。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5岁的刘惠目前是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国家一级演员。据东城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16日,刘惠饮酒后驾驶红色讴歌牌SUV汽车,在行驶至和平里西街时,与他人的小汽车发生追尾事故,经检测,刘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3毫克,已经构成醉酒驾车。刘惠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检方认为刘惠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自己触犯了国家的刑律,从去年5月1日就知道醉驾违法,但心存侥幸,给自己造成了危害,也给家人造成了忧虑……既然触犯了刑律,就甘愿接受惩治,认罪服法!”刘惠在今日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刘惠一字一句的说。

刘惠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甘愿承受法庭的判决。罪行对于犯罪者已成既定的事实,从罪中解脱的道路在哪里呢?有些人选择逃跑、诡辩,为自己脱罪;有些人则甘愿为自己的过错付上代价,自我赎罪。逃脱法律制裁,难逃良心的控告,身体的受罚,在某种程度上可减轻内心的罪责感。

刑罚是一个使人脱罪的方式,但此方式消极,而且不彻底。刑罚使人畏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人的行为。犯罪者悔过、认罪、服法,这是正确的方式。但尽管如此也不尽完美。伤人被伤、杀人被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等。由于惧怕而带来的和平、和睦是消极的。堕落的人难免犯罪,然而一旦犯罪,犯罪者和受害者都将留下伤痛。

人犯罪不是出于人,而是人里面堕落的罪性。犯罪者也是痛苦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良心,更本质看,每个人都有神的形象,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尽管罪对此有些破坏,但依稀尚存。在一些国家没有死刑,一些刑罚的设立也不仅仅是出于对犯罪者的处罚,而是出于挽救他,帮助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人脱离罪恶有两种方式,一是承受刑罚;一是得到爱与饶恕。但唯有爱能给人真正的救赎,彻底的帮助人脱离罪。耶稣降生前,就有天使对他的母亲马利亚说,“你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耶稣”,就是救主的意思)耶稣的一生显明神完全的爱,两千年来,许许多多的人因为品尝神完全的爱与饶恕,从罪恶的深渊中脱离,心灵得享安宁,得着力量,祛除罪,过上了圣洁的爱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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