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基督教十大焦点回顾(七):中国基督教的公共性
今年6月份,美国普渡大学宗教学者杨凤岗对中国基督徒人数的预测,引起中国及国际媒体的深度关注:中国的基督徒将在2025年达到1.6亿,到2030年超过2.47亿……中国将在15年后(2030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信仰基督教人数最多的国家。
这一数据无疑打破了人们对基督教这一“边缘群体”的印象。基督教在中国一直以来被视为“边缘群体”,基督教界近年来的焦点话题之一也是和“服务社会、走进社会”以规避“自我边缘化”的倾向。学者杨凤岗的预测,让大多数人尚未意识到基督徒群体在中国迅速成长的人感到诧异。虽然对这一预测的科学性及数字背后代表的不同政治含义,曾引起持不同立场的媒体之间激烈的“交战”,数字本身却不是宗教学者希望大家唯一关注的。他指出,比起中国基督徒群体数量本身来说,更加值得重视的是社会及基督徒本身还缺少对基督徒人数快速增长的认识,及由此而来的心理准备。
这位十分关注中国基督徒群体的海外学者将教会、政府及学术界对基督徒增长趋势的认识不足一一道出:“教会方面,专注教会生活而和传福音,而缺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缺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社会方面,有关部门仍在盲目地管控,甚至错误地以以为可以采取某些极端手段阻止基督教的发展;学术界,学者对此缺乏准备,对基督教快速成长和政府管控造成的各种社会后果探讨不足。”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我们还未意识到时候,基督教公共性的话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了。
基督教的公共性——是上帝透过《圣经》的启示
基督教会历史上虽有“苦修主义”,正统基督教却是一直强调“入世”。这是有圣经根据的。《圣经》开篇第一句便是宣告“起初,神创造天地” 。(创1:1)上帝创造万物及人类之后,对人所说的第一个诫命,就是有关公共性的使命:“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7)这也常被一些神学家、教会领袖用来说明基督徒的社会责任。
基督徒每周必恭诵的《使徒信经》中有一条如此说:“我信圣而公之教会。”基督教会是圣而公之教会,所传讲的必然是圣而公之真理,也必然要发挥圣而公之作用。
华人教会王志勇牧师曾专门撰文谈基督教的公共性这一话题,他指出,“基督教的公共性是指基督教作为独特的世界观在政治、律法、经济、教育等社会公共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是说,基督教本身所关注的不仅仅是拯救个人的灵魂,也包括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公义问题,甚至包括饮食的健康、环境的保护。”
“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基督徒常用此经文来呼求社会公义,或许没有注意到,这是上帝藉先知向他的子民发出的命令,此经文前面是神向着百姓的谴责:“我厌恶你们的节期,也不喜悦你们的严肃会。你们岁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由此可见旧约时代,尤其是在以色列民族和国家,上帝所启示的律法始终是社会和国家都当遵行的至高法则,上帝也会藉先知直接针对社会和政治问题传递他的旨意,呼吁人悔改,建立自由、公义、平等的社会。
王志勇牧师引述上述经文内容指出:上帝对教会的旨意绝不是仅仅让我们在宗教仪式中得到某种宗教的体验,也不仅仅是让我们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得到某种神秘的满足,而是让我们不仅个人灵魂得救,也能从自身出发,积极建立圣而公的社会;美国著名社会行动家Ronald Sider也曾在其《再思福音真义》一书中提出:“教会/基督徒……高唱基督大爱,却不关心社会公义,则是鸣的锣,响的钹,与人无益。”
基督教历史中:基督教从不会在社会进步中缺席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在基督教会历史中,发现“公共性”之于基督教极为丰富的力证。实际上,新约时代,基督教从第四世纪起就开始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罗马法也不得不接受圣经的洗礼,根据圣经的启示做出相应的调整。整个中世纪,基督教通过宣教和社会参与,特别是教会法体系,用了将近一千年的时间,驯化了欧洲各个蛮族,建立了强大的基督教文明。
在此话题上,不得不提的是社会学家阿尔文•施密特所著《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一书。这本书的核心论点是,基督教对人类社会的深远影响实际上大大超出了人们的所知和想想。施密特为我们集中展现了基督教对文明的方方面面的影响。他从生命尊严、性道德、妇女地位、慈善、医疗保健、教育、经济、科学、政治、文学、艺术等各个方面,揭示了现代社会许多现行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基督教渊源,阐明了基督教对人类文明的深刻影响。
仅就其中一点稍作阐述,就可以说明很多问题。比如,这本书所体现的基督教对人的生命与尊严的尊重:基督教关爱生命,给人的生命赋予神圣性,反对杀婴、弃婴的陋习,反对角斗士表演以及人体献祭,还反对自杀。基督教提高了性道德观,反对性乱交(这在一开始主要是针对古罗马人的道德败坏行为)。基督教主张婚姻神圣,赋予婚姻尊严。“基督教对婚姻中性隐私的关切从根本上带来了隐私权的制度化”。基督教取消一夫多妻制,主张妇女婚姻自由,使妇女获得自由与尊严,寡妇受到保护。基督教重视发展慈善事业,创立孤儿院、养老院制度,建立收容所、盲人之家,形成自愿性慈善及救助组织,并由此提高社会道德,促进了《童工法》的制定,以保护儿童。基督教倡导救死扶伤,创立医院制度和精神病院。
除了促进对人的生命与尊严的尊重,基督教还极大促进了西方政治文明进程,并极大影响了艺术、建筑、思想与文化。而这一切,都是基督教公共性的有力体现。
中国基督教的公共性现状
当我们意识到基督教公共性这一话题时,再回看2014年的中国基督教,可以看到的是,中国基督教会虽还未正式提出“公共性”这一话题,但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发展的基督教会已经开始看到参与社会的重要性。
今年2月及7月份,温州柳市堂及昆明三一国际礼拜堂先后获准成立慈善基金会,这开创了国内基金会领域中以教堂名称命名慈善基金会的先河。两基金会的成立将帮助教会进一步探索社会服务、利益人群,发挥教会正能量,成为服务社会发展的新典范,也会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今年8月份,第二届夏季青奥会在南京举行,参与青奥会的运动员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为了满足不同宗教人士的信仰需求,南京青奥村设置了多信仰中心。其中,南京市基督教会积极预备了青奥村内基督教活动中心,并以体现中国梦、古老南京、基督教堂青春梦为主题布置基督教中心;南京教会也有相应牧者在青奥会期间入住多信仰中心,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信仰服务。此外,为迎接青奥会,南京基督教会还曾以青奥会为主题,举办书画摄影展、特别祷告会等相关活动,引导信徒们向南京青奥会致以基督徒的支持与祝福。
依然是8月份,深圳基督教会藉恢复礼拜三十周年感恩庆典之际,正式成立了基督教社会服务中心,并现场授予30个基督教活动场所服务站牌匾。这一中心及下属服务站点将专门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开展心理咨询、临终关怀、毒瘾戒除、家庭问题辅导、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等慈善服务。金陵协和神学院副院长陈逸鲁牧师盛赞此举,并视之为深圳基督教从“圣殿”向“圣城”转化的一大标志。他指出,中国恢复宗教政策以来的三十多年,教会一直在做的一件事是:建教堂;如今教会要在社会转型及城市发展中抓住机会。
陈逸鲁牧师认为,教会要像尼希米先知一样,以整个国家的广阔的胸怀和眼光来看待建造的工作;思考未来教会的发展时,不能不看社会发展的趋势。当下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中国社会正在进入多元化的社会组合,就像打破国企垄断、开放更多领域这样进行的经济转型一样,社会整体也逐渐从生产型转化为服务型,因此,服务行业会有很好的发展空间,教会就当抓住机会最好社会服务工作;社会进入多元化组合,教会开展事工也当相应多元化。
12月13日,本已进入一年中最喜庆的节期的南京莫愁路教堂拉起了白底黑字的横幅,南京市基督教两会借莫愁路堂举行国家公祭日和平祈祷崇拜,引导南京市的基督徒以自己的方式为死难同胞致哀为中华民族祈福。莫愁路堂李兰成牧师在证道中引导基督徒为正义、和平祈祷:“因为我们热爱和平,所以不能忘记历史。让我们为国家、为世界的和平祈祷,为正义、良善、和平在人间的实现祈祷。”近1800名基督徒共同为死难同胞致哀、祈祷。
越来越多的实例显示,中国基督徒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承担社会责任、以负责任的心态参与到公共事务中。类似事务还有很多,比如云南鲁甸地震时,基督教会、基督徒个人或小团体、基金会等组织纷纷捐款捐物,或奔赴救灾一线,帮助难民。
基督徒已经开始渐渐地在社会上树立”基督徒“的公共形象。就在十年前,当社会上提起基督教或基督徒的时候,人们或许想到的只是老弱妇孺等文化水平低的人所信奉的宗教,甚至不能与”迷信“区分开来。随着时间的前进,基督徒走入社会及在公共空间里对信仰的实践,正在逐渐改变社会对基督教的概貌认识。基督徒的形象已经有了很大改观。然而,当我们从公共性这一角度回顾2014年的中国基督教时,除了带着爱心参与到公共事务中之外,基督徒群体中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比如今年持续了十多个月的浙江十字架风波这一事件上来。当基督徒与教会被野蛮对待,教堂十字架或强行或协商后被拆下时,不少基督徒在未了解事实的基础上马上站在了对“受害者”的角度上,受逼迫、为主受苦、背负十字架,不能不说让基督徒的社会形象大打折扣。之后的“神迹”情结及“造谣”心理的种种表现,也让社会人士对基督徒群体所不解。
对中国基督教公共性之思考的不同观点
再回看宗教学者杨凤岗对基督徒参与公共事务这一话题上的观点,杨凤岗认为,中国的很多基督徒只专注于教会生活和传播福音,而缺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缺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他认为,中国的基督徒要多融入社会。
而前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对杨凤岗预测的回应中,虽然认为他的预测夸大事实,却也提到,“希望其积极融入社会。”
深圳基督教会恢复礼拜三十周年庆典之际,深圳市民宗局局长姚任讲话中也提及基督教会的公共性发展,希望基督教不断增强国家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建设。
中国基督教会的公共性,除了教会及基督徒个人需有意识地走入公共空间、承担社会责任之外,国家与社会也不妨开放更大空间,让基督教会在承担社会公共性角色方面走到更加开阔的地带。在这一方面,曾有人举出的一个简单的例子颇具有说明性:比如阿富汗、伊拉克这样的国家有时会出现绑架人质的事件,最后把危机化解的是社会力量,社会组织,而不是国家权力。例如宗教组织,或者是部落长老,他们不是国家权力。他们作为社会组织,非常有力量,有时候能起到国家权力和政府所不能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