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只需救赎灵魂而不需关注社会?
在大陆一些教会里盛行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福音书”的思潮。他们深受基要主义与敬虔主义影响,认为世界完全败坏,根本没有必要去关注,也不需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基督徒在世界的任务仅仅是传福音,救赎灵魂而已,干其他事都是不务正业。
基督徒关注社会,参与社会服务,是否就是某些人说的“不属灵”呢?主耶稣教导我们,“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3-16)从这段经文看,基督徒要成为社会的光与盐,荣神益人,就必须关注社会,而社会服务又是做好的方法。因而基督徒投身社会服务是符合上帝的教导,蒙主喜悦的事,是在世界应尽的义务之一。
基督徒参与社会服务也能起到传福音的果效。当前很多基督徒都非常热衷于宣教,但由于方法失当(不看场合,也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倾听,就以填鸭式的方法向人灌输大道理),加上文化隔阂,教育影响等因素,遭到了很多人的反感,甚至有人把教会等同于“传销组织”。在积极传教,口传福音难以取得非信徒广泛认同的处境里,投身社会服务将有利于消除一些人对基督信仰的误解,促进福音的传播。比如厦门某堂会,每年都会与社区合作,开展扶贫活动。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到来时,向附近的贫苦家庭送去生活必需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此外,同工们也会定期探访这些困难家庭,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问题。有些人因此感到基督徒的美善以及教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受洗归主。足见服务社会能够起到传福音的果效。值得一提的是,可能有人觉得特蕾莎修女只是关怀穷人,并没有向印度教徒、穆斯林等传福音,因而不应过高肯定她。笔者认为,传福音不单单只是嘴上传递,爱的行动同样能够见证基督,传播福音,特蕾莎修女爱的行为,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肯定,超越了国家、宗教、民族的界限,真正显扬了基督的荣美,传了美好的福音。
基督徒参与社会服务是实践基督关于爱的教导。在爱的诫命中,除了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也要做到爱人如己。(参可12:29-30)如果做到爱人如己呢?社会服务无疑是最好的方式之一。因为在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几乎都是跟你非亲非故的,不少是老弱病残的,几乎都是一些不可爱的人。你去关爱这些群体,将能让你的爱心得到升华,让你对人的关爱超越亲友、社会地位的局限,达到实践基督博爱的教导。比如在南方某城市就有这样主内关爱团体,她们积极投入到社会服务当中,关爱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当地有些麻风村,村民遭到周围村子的歧视,对他们避而远之,使病患遭受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关爱团体的义工们看到这种情况,毅然前往麻风村,为村民们送上中秋礼品,并为他们清洁、打扫了公共环境。不仅改善了病患的生活环境,也让他们感受到温暖,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耶稣告诫我们,当我们服务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服侍祂,因而基督徒理应投入到社会服务当中去,将基督的爱带给每个人,愿每位弟兄姐妹都能成为荣神益人的基督徒。
(本文作者系福建厦门鼓浪屿三一堂信徒,标题原为《基督徒社会服务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