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聚餐,怎么面对“饮酒”?
春节是中国人最欢快的节日,总少不了各种聚餐、宴会。在亲友团聚,吃团圆饭的时候,为了烘托气氛,肯定都会开怀畅饮。饮酒可以说是当代基督徒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能拿出不少依据,那么基督徒到底能饮酒吗?春节聚餐面对这个问题该怎么办?
必须明确的是,《圣经》从来就没有禁止基督徒饮酒。在旧约中,酒是向主献祭的重要祭品,“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献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民15:7)“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民18:12)以色列人也认为,酒是主给人的一种馈赠,“又得酒能悦人心,得油能润人面,得粮能养人心。”(诗104:15)在旧约中,也只有特殊人群(拿细耳人,参:民6:3)或特定场合(祭司进入会幕时,参:利10:9)禁止饮酒,总体上适度的喝酒并没有被视为罪。
而到了新约,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耶稣所行的第一个神迹,在迦拿婚宴上变水为酒(参:约2:1-11)以及祂关于酒和皮袋的比喻(参:可2:22)。由于耶稣所行的事,很多基督徒就认为饮酒无可厚非。而使徒保罗也根据提摩太的身体状况,建议他“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前5:23)。因此无论旧约与新约都不反对饮酒,弟兄姐妹万不可将“不饮酒”视为一条律法,而论断喝酒的信徒。
《圣经》虽然没有禁止人饮酒,但主要我们过节制的生活,任何过度的,有损健康的,不造就他人的行为都必须摒弃,因此过量饮酒甚至醉酒是不蒙主所喜悦的。旧约中就反对无节制的大吃大喝,“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箴23:20)而新约更是反对醉酒的行为,“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弗5:18)“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罗13:13)甚至醉酒的人,难以上天国,“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10)因此,弟兄姐妹们,我们喝酒虽然不是犯罪,甚至是在享受主的赐予。但如果我们毫无节制,过量饮酒甚至醉酒荒宴,那么将是做了不蒙主喜悦的事。
从教会历史看,基督徒也参与过禁酒运动,比如上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的禁酒令就是教会推动的。不过从大体看,教会内也从未禁止过饮酒,不仅传统教会在举行圣餐礼时必须使用纯正的葡萄酒,修道院的修士也常在禁食祷告中用啤酒充饥,而马丁路德也常回忆与好友一起喝啤酒的美好时光。只是有个问题我们要注意,在古代,无论是葡萄酒、啤酒或是黄酒都不是高度酒,即使多喝几杯也不会醉。但是从中世纪后期(中国在宋元时代)随着技术的发展,各种高度酒开始出现,导致了大量醉汉的出现,给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健康带来了巨大危害。因此有些教会积极推动禁酒运动,甚至禁止信徒饮酒(比如:卫理公会),是有时代背景的,我们不能教条地看待不可饮酒的规条。
而在中国的酒文化中,如果说古代很多诗人(曹操、李白等)的伟大文学作品都跟酒息息相关,酒文化充满了一种优雅气质。那么当代中国的酒桌文化就显得粗俗不堪了。毫无节制的狂饮,各种虚伪的言辞,没完没了的劝酒、罚酒、逼酒。不但导致刑事案件频发,甚至有人因此生病或者死亡。酒桌文化是现代中国的恶俗,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舆论的谴责声不绝于耳。而且《圣经》也明确说:“喝酒有例,不准勉强人”(斯1:8)。因此基督徒必须远离酒桌文化,因为这是违背主的教训,也不利于我们的健康,更对社会、家庭产生巨大危害。
基督徒在春节团聚时,适当饮酒,偶尔小酌,无可厚非。但务必节制饮酒,切不可醉酒荒宴。假如在春节的聚餐中遇到酒桌上的刁难,那么就要宣告信仰,说明基督徒不能饮酒过量,甚至明确说不喝酒也是合宜的。
当然,假如在教会的新年爱宴中,身边的弟兄姐妹都难以认同饮酒,那么基督徒就不喝,要明白“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罗:14:21)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厦门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