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赞美过度世俗娱乐化的倾向
唱“灵歌”几乎成为许多教会赞美的惯例。这种“灵歌”由于曲子谱的比较好,有的还脍炙人口。所以有的教会还津津乐道的单独印刷自己的“灵歌本”。如果这作为教会赞美诗的补充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不加以去伪存真、鉴别、扬弃就会出现误导,主要是信仰方面的误导。
由此我想到,这是目前我们一些教会存在的赞美过度世俗娱乐化的倾向。这里说的是“过度娱乐化”,因为我们的教会除了诗班、会众集体的赞美外,确实在一些教会节日“表演”的时候,有的“节目”存在娱乐化的倾向,即基督教的音乐,加以广场舞、水兵舞等世俗化娱乐的表演,这也是情有可原。只要是不要过度娱乐化即可。比如:有的教会的乐队,有一多半的人不是信徒,社会上的音乐爱好者到教会来,是为了有一个舞台、有一个好的环境,并不是出于信仰。这些不信主的人在教会的圣乐队不是不可以,一是可以提高教会圣乐的演唱、演奏水平,二是也不排除他们慢慢的回归向主,成为信徒。
但是,如果一个教会的班组、团契里不信主的人多了,不是一件好事,这里应该有一个比例的原则,这是信仰的团契,不是社会上娱乐的群体。比如,因为他们不是信徒,所以压根不参加教会的读经、祷告和听道。所谓的赞美,在他们心目中就是世俗的纯娱乐,反正在哪里也是“玩儿”。而且他们还容易把教会的圣乐队给带到“沟里”了:导致整个圣乐队全体都不读经、祷告、听道,而是到教堂来就是吹拉弹唱的娱乐。教会里怎么能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教外之地”呢?
还有一个倾向:有的教会竟然把社会上的歌舞人士引到教会,作为教会的舞蹈赞美团契。这也不是不可以。他们的踢踏舞、律动、摇滚、广场舞、独舞等确实不错。但是他们不是信主的人啊,而且是百分之百不信主的人组成,其中还有拜偶像的,这就是问题了。他们在圣台上蹦蹦跳跳、手舞足蹈,虽然伴奏是基督教赞美音乐,但是骨子里是什么?笔者还遇到一个教会在聚会的时候“乐队”演奏了通俗音乐,与我们的信仰毫不相干,也是与教会赞美的氛围不相符。因为他们不信主,是来娱乐的。这种“献祭”上帝会悦纳吗?这是不是妄献?“‘现在我劝你们恳求 神,他好施恩与我们。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他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玛拉基书1章9节)
圣诗、圣乐本来是我们信仰的一部分,也是世界文艺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件歌颂真神、传播福音的、非常严肃的圣工,故称福音颂歌、颂乐,不同于世俗的娱乐,我们的赞美圣诗、圣乐也绝对不是娱乐!所以,对于圣诗歌、圣舞蹈、圣音乐等应该是非常认真的筛选、“挑剔”的,因为这是至圣的、圣洁的,是献给我们的神的,父在我们中间,是我们赞美的真正的伟大“观众”,这样一件神圣的圣工不能“掺杂使假”、不能有许多不信仰的成分。我们的教会啊,真的要注意信仰的纯真,持守我们的信仰,不能就是为了取悦于少数人的娱乐或显得“热闹”的要求而把赞美世俗娱乐化了、非信仰化了。这真的会在不知不觉中将我们的信仰误导了。
实际上,我们的教会人才济济,也不乏能歌善舞、吹拉弹唱的人才,很多教会的乐队,包括西洋乐队、民族乐队是很有水平的;很多教会的诗班,包括民族的、西洋的唱法也是高水平的。当每年的圣诞节、复活节等节期,我们的教会演奏、演唱气势宏伟、赞美之声高扬,圣灵充满,非常震撼。所以我们要在会众中发现、发掘、使用我们教会的音乐方面的人才,大可不必让更多的非信徒,而且是几年不变的不信主的人在教堂、在圣台表演,甚至造成世俗的不良影响。
如果教会需要这方面的人才,那就想办法挖掘、培养。对于在圣台上赞美的人员构成,如果不是基督徒,那就要慎重考虑是否可以登台。对待乐队中不信主的人,教会应该像培训慕道友一样,逐步使他们转向基督,否则应该是宁缺毋滥。
“上主啊,你已经医治了我。我们要弹琴、唱歌赞美你;有生之日,我们要在圣殿中赞美你。”(以赛亚书38章20节,现代中文译本圣经)让我们的圣教会的赞美更加圣洁,蒙神的悦纳!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