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愿为主发光” 福建厦门竹树堂烛光礼拜
2010年1月7日晚上,福建厦门竹树堂举行一年一次的烛光礼拜,旨在提醒弟兄姐妹在新的一年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成为世上的光。此次烛光礼拜分节目表演和证道两部分。整场礼拜由蓝美华牧师主礼和证道,800多人参加。
此次烛光礼拜,节目精彩,形式多样,有唱诗、手语、音舞快板、健康操等,分别有竹树堂、武安堂等三个堂表演,第一部分在厦门竹树堂青年诗班的唱诗中结束。伴随着《点燃蜡烛》和《我的灯需要油》歌声随即拉开了第二部分的序幕。
在证道中,蓝牧师指出,我们虽然是主点燃的灯,却没有发出光来,无法照亮人,根本的原因是在于灯的位置放错了。她强调说,因为要让灯发挥正常的功能,放在什么位置很关键,如果放在不能方的地方就是徒然。
之后,蓝牧师藉着圣经的话语,分别从“不宜放在斗底下”(马太福音5章15节)、“不宜放在床底下”(马可福音4章21节)和“不宜放在地窨里”(路加福音11章33节)三个方面重点分享了不宜放灯的地方,劝勉与会者不要效法以上三种样式,并盼望每个人成为明灯,照亮这个世界。
“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我们不是属黑暗的,也不是属幽暗的。”(贴前5:5)我们是光明之子,虽然从前是暗昧的,但是如今行事为人要像在光明中,结出良善、公义、诚实的果实。
蓝牧师最后的反问引起了大家反思:“藉着主的话语对照自己,看看我们这盏灯是在灯台上,还是早就离开了灯台?”
证道后,全堂熄灯,蓝牧师为诗班每个人点燃蜡烛,诗班为会众点燃蜡烛。点蜡者说“愿你为主发光”,对方以“我愿为主发光”启应。全部蜡烛点亮时,与会者齐声唱《我的灯需要油》,将整个礼拜推向高潮。参加的每个人被主爱光照,内心的火热被重新点燃起来。据悉,当天厦门竹树堂所有奉献全部捐给了当地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