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形式的爱
诗人在卷帙浩繁的篇章中歌颂爱,哲人们则不知疲倦地传授爱,爱是人类能够追求的至高目标,也是最终的归宿。维克多·弗兰克尔,那位曾经在奥斯维辛集中营中挣扎求存的幸存者,深深感叹到唯有在爱的怀抱中,人类才能找到真正的救赎,唯有通过爱,才能实现内心的和解。
然而,人们对于爱的理解却往往止于表面。这并非偶然,因为在我们成长的岁月里,爱常常被描绘成一种抽象而模糊的概念,而恨却总是以具体而鲜明的形态呈现。正如莎士比亚所言:“爱情从来不会平凡,它总是充满着荆棘和玫瑰。”
无论是在好莱坞银幕上的电影,还是华夏文学作品中的情节,都倾向于用狭隘而具有欺骗性的方式来回答“爱”的重要问题。就像查尔斯·狄更斯所指出的:“爱是我们心中最美的歌谣,也是最难诠释的谜底。”因为我们对爱的真谛知之甚少,所以往往无法领略到爱的奇妙之处。正如《圣经》所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林前13:4)”。
当我们面对针对特定民族或文化特征的批判时,实际上是在表达对爱的缺乏和对爱的渴望。这种批判可能源于对不同文化之间的误解和偏见,以及对彼此之间的包容和理解的缺乏。通过这种批判,人们实际上是在呼吁更多的爱和理解,希望能够建立更加包容和和谐的社会系统。
在古希腊人看来,爱主要有三种形式:艾洛斯(Eros),菲利亚(Philia),阿加比(Agape)。我倾向于用中文表达为:欲爱(艾洛斯),仁爱(菲利亚)和神爱(阿加比),这三种形式的爱赋予了生命更深的维度和意义。欲爱即艾洛斯,基于生物本能,作为激励,它给人带来快乐和刺激;仁爱即菲利亚,则是基于克服孤独感的需要或是说人与人之间的互惠与合作,让人与他人建立联系;神爱即阿加比,是基督教的核心,源自神对人类无条件的爱,是父爱的象征。它超越了人类的局限,是无私的、永恒的,如同耶稣为我们的罪牺牲自己。神爱是我们在世间寻找救赎与永恒的源泉,它让我们在生命的尽头仍能找到安慰与归属。
爱是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灵魂支柱,无论在个人还是社会层面,都是我们与神与他人相连的桥梁。在《圣经》中,爱被赞美为至高的美德,它超越了欲爱的欲望、仁爱的互惠,而是源自于神爱的圣洁。“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参约一4:7-8)这显示了神爱的至高地位,它是爱的源泉,也是我们学习爱的榜样。
在《圣经》中,耶稣也教导我们:“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15:12)这不仅是对仁爱的呼唤,更是对神爱的传承。耶稣的爱是无私的、包容的,超越了个人欲望与界限,给予我们力量去爱他人,创造美好的社会。同时,中外文学经典也探索了爱的意义。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情,展现了欲爱的痴情与执着;而《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则体现了仁爱的理解与包容,最终他们的爱情成就了彼此的完整与幸福,如同神爱般充满恩典与祝福。因此,无论是《圣经》中的神爱,还是文学经典中的欲爱与仁爱,都呼唤我们去敞开心扉,学习并实践这三种爱。只有在爱的光辉中,我们才能找到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使世界因我们的爱而变得更加美好与充实。
爱对于人类来说,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灵性支柱。它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渴望,也是我们超越自我、连接神与他人的桥梁。在爱中,我们体验到生命的完整,感受到神的慈爱与恩典。爱让我们在孤独中找到慰藉,面对死亡时有希望,面对生活中的挑战时有力量。爱,无论在个人还是社会层面,都是生命得以延续和成长的关键。它如同照亮黑暗的灯塔,驱散恐惧,赋予我们意义。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迷失在物质的追求中,而忘记了爱的真谛。然而,只要我们愿意敞开心扉,学习并实践神的爱,就能在爱中找到生活的意义,使生命充满深度和价值。
爱意味着在没有保证的情况下承诺自己,奉献自己,希望我们的给予能激发所爱之人心中的爱。从这个意义上说,爱是勇气,是信念,是对他人和对自己的信心。爱是恩慈,是恒久忍耐,是永不止息。爱里没有惧怕,爱既然完全,就已把惧怕除去。对于爱,我们缺乏的不止是能力,还有勇气。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上海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