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肢体间借钱要慎重 ——以一个现实例子来看
在摩西五经中有关于向弟兄借钱的教导,经上说: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利25:36)
显然,对于缺乏的弟兄不仅要主动给予帮助,而且所借出去的不能多要、也不能取利。为什么呢?上帝也说的非常清楚,那就是人人受到了来自于上帝的恩赐,人所有的一切都是来自于上帝,拿出一些帮助缺乏的弟兄也是应当之举。
在新约时代,所有信上帝的人也都是上帝儿女,彼此间也都以弟兄相称;而且,主耶稣也亲身给人以示范,告知信耶稣的人要彼此相爱,而不是斤斤计较。由此可以看出来,若是弟兄有需要、缺乏,肢体也应当予以帮帮。
不仅要予以帮助,必要的时候还是要主动、不计报酬的予以帮助,因为这是兄弟间彼此相爱的主要体现之一,也是富余之人应尽的责任之一。然而,凡事也都有个例外;或者说,尽此责任也要有一定的前提,若是越过了,也就没有必要了。
什么前提呢?我想必不可少的有两个:
一个是缺乏的人为真缺乏而不是假缺乏。一些例子都在证明一个事情,那就是有冒充缺乏却不是真正的缺乏的人存在,有些冒充的人甚至很富有;以至于真正缺乏的人,没有得到应有、及时的帮助,反而那些假缺乏的人得到了很多。
二个是不能利用人的爱心去骗取帮助,更不能骗了不还。有些人并不是真正有需要,可能寻求帮助的人比帮助人的财力更为雄厚,但因为贪心不足,便会编造各种理由去骗取人的帮助,且拖延不还,从而使自己获利更多。
显然可见,若是一个肢体具备了以上前提,或者是任一前提,那么就不再是真正的缺乏了,乃是动机有问题,是处于过于贪心的目的,而不是真正有需要的人。对于这种人,只要看透了,就没必要再去帮补或者是借出去,乃是要劝其悔改。
还别说,现实中的的确确存在这种人。比如有一位肢体,具体做什么工作就不说了,反正工作大约三年之后就买了房、买了车、结了婚。当然,能够做到这些,也并不全是他自己的功劳,由于他是独生子,父母自然是帮补了很多。
由于这位肢体在教会服侍,在众弟兄姊妹中间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只不过他有时候私心太重,把影响力变成为自己得利的工具。为什么如此说呢?就是他喜欢向肢体们借钱,不是借一个人,乃是多人,包括服侍人员,也包括一般信徒。
若果仅仅向肢体们借钱,还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这毕竟是你情我愿,属于双方的私事。但,关键的问题是明明比别人富有却说很贫穷;且,一旦借了之后就很少再还。可惜的是,当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之后,那位肢体已经转去了他处,见不到人了。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不管欠债人去哪里,欠的前都是要还上的,但那位肢体却有所不同,因为他是服侍人员。一些借钱的肢体,虽然盼望着能够把钱还上,但真正要不来的时候,也没有较真,只是把借出去的钱当成了一种奉献。
此事,不仅使一些信徒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有些信心也是受到了一定的打击,也切实给一些弟兄姊妹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此事在也明确的告诉一些弟兄姊妹,钱不可以轻易借出去,即便是面对弟兄姊妹也是如此,也要慎思明辨。
怎么样慎思明辨呢?依此事来看,主要可能有三个:
一是尽量不要借给不熟悉的人。所谓人心隔着肚皮,各自的想法不一样,真正知道的可能只有自己。所以,即便是教会中的弟兄,若是不够熟悉,也不能轻易借出去,若是有必要借的话,也需要事先对其情况、为人有个了解才行。
二是尽量不要受人的身份影响。圣经教导我们的是“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而不是某某长老、教师或者是同工,这也就间接的提醒我们,不要受人的身份所影响,因为都是人,都可能软弱,都有可能做出违心的事。
三是信誉不好的人一定要慎重。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人在教会待久了,是什么样的人也就基本清楚了,若是一个人信誉不好、口碑不好,那就一定要慎重考虑,以避免自己成为下一个被欺骗的对象。
所谓救急不救穷,若一个肢体有着急切的需要、处于急难之中,那么作为肢体的理当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而若一个肢体处于常态化的“贫穷”及需要,那么借钱人不是不可以借,乃是需要慎思明辨,而不是一股脑的就借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