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美国是“基督教国家”?别再自欺了!

来源:福音时报
2015-06-30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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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已经不能再称为“基督教国家”了。如果说50年前美国最保守的城市之一格林维尔的电影院在礼拜日营业的事情,还没有让人们看清这个事实的话;那么,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在全国各州合法的事件,已经足以让我们看明这个事实了。

这个事实就是,美国社会的法律已经不再按照基督教的规则来制定了;美国社会的制度已经不再尊重《圣经》的教导了;在越来越多美国民众的心目中,基督教信仰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了;越来越少的人还相信,美国人可以在社会中构建一种基督教文化,让他们的后代自然而然地成为基督徒了。

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非常敬虔的时代。在16世纪60年代,英国出现了清教徒,后来部分清教徒加入寻找新大陆的行列之中。但是,他们并不像他人那样想要发大财,而是仅仅希望在新的土地上能够自由地敬拜上帝、不受约束地传讲福音,并在那里建起一个以荣耀上帝为中心的新世界。17世纪早期,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迎着从北大西洋海面上汹涌而来的波涛,顶着无边而肆虐无忌的狂风,最终到达了大洋的彼岸,就是今天的北美大陆,完成了梦想的第一步。

18世纪初,仍为英国殖民地的北美大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属灵复兴浪潮,这一运动被称为“属灵大觉醒”,圣灵之火藉着著名布道家乔治·怀特菲尔德、约拿单·爱德华兹的讲道,在成千上万的人心中点燃。那时,教派之间的隔阂开始削弱,福音布道及宣教工作开始增加,人道主义的援助行动也开始兴起,越来越多培养教牧人才的神学院被建立起来,文化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带有个人主义色彩。这些都为新大陆的独立开辟了道路,在居民的精神层面做了铺垫。最后,1776年,13个殖民地的公民发表《美国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英国管辖,成为独立的国家,后来更是发展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就是今天的美国。

美国最初是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信仰基督教,并坚信《圣经》为最高权威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社会结构的设置深受基督教信仰的影响,甚至国歌之中也公开高唱“我们信仰上帝,此志永远不忘。(And this be our motto: "In God is our trust.")”就连美国的货币上也印有“我们信仰上帝(In God We Turst)”的字样……

然而,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如今,一个美国人就连想要说一句“上帝保佑美国”之类表达基督教信仰的话,他可能都需要先看一下周围是否有非基督徒,否则就可能遭到投诉;这类案件已经屡有发生。不难猜想,从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同性婚姻在全国各州合法以后,如果一个基督徒想要表达自己不认同同性婚姻的立场,他也需要环顾四周看一看有没有同性恋人士,不然的话,他可能会遭到“歧视同性恋者”的控告,甚至会被加以“违宪”的罪名。

何止如此呢?美国大学早已“计划”把基督教赶出校园,有关基督教的教导已经不允许登上大学教室的讲台,许多校园内的基督教传教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基督教团体因为表达自己的信仰立场而遭到强制解散,甚至有些教授仅仅因为支持基督教信仰的某个观点就遭到了解雇,一间间蛋糕店因为拒绝为同性婚礼制作蛋糕而不得不关门……基督教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一个“靶子”,仅仅因为有些基督徒坚持将《圣经》中所教导的生活方式带进自己的日常生活之中,仅仅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喜欢《圣经》中的种种教导。

因此,如果我们愿意稍微清醒一点去看待当今美国社会的话,一定能够发现美国基督教会的影响力已经遭到强有力的冲击,甚至已经渐渐失去了主导地位;或者说,基督教在美国已经渐渐成为一种无关轻重的信仰了。即使基督教信仰在美国社会的某些方面中仍然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但是严格按照《圣经》的教导去生活,愿意按着圣灵的引导来改变自己,真心以《圣经》的价值观来指导自己每天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基督徒,已经变得越来越少了。

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基督教会在美国社会已经不再是主体,美国社会已经不再“基本上是基督教的”了,美国教会需要重新考虑自己与美国社会的关系问题了。如果美国社会已经明明改变了,但是美国教会却一如既往地认为这世界从来未曾改变一样,认为基督徒还能够掌控着美国社会,认为那些原先按照基督教模式运行的社会制度仍旧完全有效的话,那就只能是一种自欺而已。

然而,美国基督教会遭遇到这样的挑战并非偶然。教会、家庭以及国家联合起来,互相配合着向大家灌输“基督教的价值观”的时代的结束,也并非完全是一件坏事。基督教文化在美国社会中遭到失败,也绝非彻底负面的消息。反而,这些恰恰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想要以基督教来改造社会的梦想已经宣告破产了,即使在这个以基督教信仰为根基建立起来的国家。也恰恰是这个原因,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去重视那个古今长存的真相——教会,作为被上帝分别为圣所呼召出来的一群人,体现了一种社会另类,一种世界无法凭借自己的语言去洞悉的社会另类。

或许,这会促使我们回想初代教会的历史。在成为罗马国教之前,基督教实为一处处与社会不合的宗教。由于罗马帝国为高举泛神论及希罗文化的国家,所以基督徒往往不参与社会活动,种种基督徒的行为也与社会情况冲突,以致在当时归信基督教实质上等于脱离旧有社会群体。同时,承认基督徒身份更会受到罗马政权的迫害,故基督徒从来只可在家中秘密聚会。由此可见,基督教处于社会边缘地位并不是新鲜事。而与当时基督徒所受之迫害相比,美国基督教会所遇到的情况就显得不那么可怕了。

可是,早期基督教却没有因迫害而消亡,反而聚会人数有增无减。他们所唯一依靠的,并不是保护他们人身安全或宗教自由的法律,而是对信仰的坚持及生命的见证。初代基督徒并没有认同当时的社会,更没有与世俗同流合污,而是默默地遵守耶稣和使徒们的教导,聚在一起成为教会,以良好的生命见证并传播福音,最后竟在一个异教盛行的罗马帝国把福音真理传扬开去。他们并没有追随或正面抗拒社会风俗,而是把重点放在自己身上,放在教会自身的建造上,才能以其本身的好行为应对世俗的挑战、见证基督教信仰,并最终改变了当时无比强大的罗马帝国。

因此,基督徒无须谴责美国政府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场,也无须批判美国最高法院偏离《独立宣言》的精神;因为,事实上,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成为过“基督教的世界”。基督徒在这个地上本身就是“寄居者”和“客旅”(彼得前书2:11),是两个国度的子民(地上的国和天上的国)。我们所当做的并不是与世俗的力量进行对抗,而是去用我们的生命去回应上帝的大爱(过敬虔生活),用我们的身心去爱身边的人(传福音),并以真实的行动去见证基督教信仰的力量(社会服务),而非用言语去争论基督教信仰的优势,更不是试图在这个世界上建造一个所谓的“基督教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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