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能只认罪,却不悔改

作者: 毋忠毅
来源:福音时报
2025-01-21 15: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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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教会服侍多年的弟兄,非常热情、有爱心、有奉献精神。但是就是爱喝酒,三天两头就要喝酒。而且酒量也大。教会的同工同道多次劝勉他,他自己也为此苦恼,因为他每次喝酒清醒之后都要认罪祈祷,但是就是不能彻底改正,还会继续喝酒,甚至有时候会迷迷糊糊地到教堂来。这个应了那句话:犯错了就认罪、认罪之后再犯错,然后再认罪,就是不悔改。

这就是重复犯错。一个人难免犯错,但是我们应该悔改,只有认罪不够,还要悔改,更不能重复犯一个错误。有朋友注意到有些基督徒有一种心态是:“犯错没关系,只要以后多做些好事、多奉献或多做圣工就好了,因为功过相抵嘛!”然而,想过没有?我们所犯的罪,真的能够小功抵小过、大功抵大过,加加减减、扯平之后不再追究吗?

所谓“功过相抵”,就是所建立的功劳和所犯的错失,互相抵免,不加赏罚。然而,这种功与过可以相抵的观念其实是错上加错的。在上帝面前、在信仰里、在诫命中,错了就是错了(为了使人能够接受,我们不硬性地说“犯罪”),没有什么“功过相抵”,圣经里面没有、我们的信仰里面没有。实际上重复犯错就是“死不悔改”,为自己重复的犯错用“功过相抵”为挡箭牌、借口。

作为基督徒,我们要认识到罪的严重性。在信仰中,罪被视为对上帝的冒犯,需要严肃对待。罪不仅仅是违反了规则,更是与上帝的关系破裂。因此,罪的解决不仅仅是功过相抵,而是需要通过悔改和上帝的宽恕来恢复与上帝的关系。我们基督新教的先驱马丁·路德之所以反对赎罪券(大赦证明书),也是因为赎罪券的“不当推销”误导信徒以为只要购买赎罪券就可以取代真实的悔改。赎罪券是当时天主教会出售的一种文件,据说可以减少信徒在炼狱中受苦的时间,或者为活着的人减少罪罚。路德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即信仰和恩典,而不是通过购买赎罪券来获得救赎。实际上也是这样:你不从灵里头承认自己犯罪、不从言行上改变自己的犯罪,甚至是重复犯错,人为的“赎罪券”能起什么作用?上帝如果不饶恕你,人的赎罪券岂不是空头支票?路德认为真正的悔改包括内心的转变和行为的改变,而不是通过购买赎罪券来逃避责任。那么我们今天也是这样,“ 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

最近,笔者在撰写关于献祭的文章。曾经有的人说,我们信仰里面有“五大祭礼”,其中有赎罪祭(Sin Offering),这是一种为了赎罪而献的祭礼;有赎愆祭(Guilt Offering),这是一种赔偿祭,用于赔偿因犯罪而造成的损失,这不是“将功补过”吗?其实,这是曲解了“五大祭礼”,赎罪祭和赎愆祭是以祭物加上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悔意,然后才能透过献祭得到赦免。不是如同赎罪券一样,你花了钱、你奉献了东西,你做了哪些工,你的错就得赦免了,错是错,功是功、过是过,功过要分明,不是金钱、物资可以解决的。“ 因为耶和华是公义的,他喜爱公义,正直人必得见他的面。”

我们说不能重复犯错误,而且不要存在“将功抵过”的理由很简单,人所做的一切善行都不能除罪,只有上帝才能赦免人的罪。正如大卫所说:“ 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为我的罪重大。”他又说:“ 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是吧?我们应该说阿们!

约翰一书同样强调:“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9—10)认罪悔改是人得赦免的先决条件。做好事或做圣工都不是坏事,但若误以为可以用善行或圣工去交换赦免或将功补过就错了。更危险的是,功过相抵的想法很可能使人忽略了认罪的必要性。

《西敏信条》(威敏斯特信仰告白)是改革宗神学的经典性表述,在苏格兰也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这些信条我们已经陌生了,甚至是压根就不知道,但是我们可以参考。比如第十五章〈论得生命的悔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悔改得生命是一种福音性的恩典:每一位福音的仆人不但要传讲对基督的信心,也要传讲悔改的教义。

罪人借着悔改,看到、也感受到自己的罪不但危险,而且他的罪是何等污秽可憎,违背了神的神圣本性和公义的律法;又知道神在基督里向悔改之人所显的恩慈,就为自己的罪忧伤,且恨恶自己的罪,以致转离一切罪恶,归向神,定意竭力按照神一切诫命与神同行。

悔改虽然不能算作对罪的偿还,或得赦免的主因:因为罪得赦免乃是神在基督里白白的恩典;但悔改对所有的罪人是必要的,因为没有悔改,人不能得赦免。

没有一个罪会太小,以致不必被定罪;也没有一个罪会太大,能使真心悔改的人仍然沉沦。

人不应该自满于含糊笼统的悔改;而是,每个人都有责任竭力为自己某项具体的罪个别的悔改。

每个人都应该向神亲自承认自己的罪,祈求赦免,并且离弃罪恶,这样他就必蒙神的怜恤。所以得罪弟兄或基督教会的人,应该愿意私底下认罪,或公开的认罪,为自己的罪忧伤,借此向那些被他干犯的人表明悔改;那被干犯者就应当与他和好,并以爱心接纳他。

因此,认罪不单是信主或受洗那一刻的事,信主之后,基督徒仍有许多软弱与缺点。不论在与神或与人关系上都会有可责之处,仍要为所犯的罪悔改。也因此,悔改是一生的操练,在生命还没有完全之前,悔改是不能停止的。重复犯错那更是错上加错了。

基督教强调上帝的恩典,同时也强调个人的责任。信徒应该意识到,尽管上帝的恩典是无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犯罪、重复犯罪。相反,他们应该更加珍惜上帝的恩典,并努力活出圣洁的生活。基督教信仰中的成圣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信徒需要不断地追求圣洁,与罪恶作斗争,并在圣灵的帮助下成长。

一个人承认自己有罪、有错比较难,也可能是令人感到不舒服,若是还贪恋罪中之乐,要下决心转离罪恶、归向上帝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常见的反应不是否认或淡化那是罪,就是想透过功过相抵或将功补过来,回避真正的悔改,再就是屡教不改,“讳疾忌医”。

一个姊妹脾气不好,生气了就骂人,“急眼”了“口吐莲花”像疯子一样骂人。弟兄姊妹和家人多次劝说她,每次她都悔恨自己,表示认罪悔改。可是当再次遇到不顺心的人和事的时候,还会骂人。可是后来真正刺痛她的心的是七岁小孙子的一句话:“奶奶,你信主,怎么能骂人呢?你不是白信了吗?事后她说:“我孙子的话扎我的心。我信主这么多年怎么都不如一个小孩子呢?

最后,她真的再也不骂人了,她感觉到自己变了、心情舒畅,周围的人也刮目相看,荣耀了上帝。

要想认罪悔改,是当你从心里感受到必须这样,才能真正的认罪悔改,否则只是停留在祷告上、言语上、表面上,而不能真正的去悔改,因为“改也难”。比如我们现在几乎人人都犯的“手机痴迷症”,每天离不开手机,看手机的时间要比读经、祷告、赞美的时间长,每次我们都在心里说改吧、改吧,可实际上经不住诱惑,改,真的很难。

基督徒要知错就改,不改那后果是很严重的。诚如主耶稣基督严厉指出的:“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就是说唯有悔改可使我们得生命。一个人如果只是在祷告中表示“认罪悔改”,却不付诸于实际,那何谈罪得赦免?那结果就是死亡。基督徒要终其一生持守自己的信仰,承认自己是罪人,承认自己犯的罪,然后不断回到上帝面前,倚靠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赦罪救赎大功,恳求神恩,悔改归正。这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而不是装模作样的宗教仪式,这样做的人才是有真的信仰,才是真基督徒。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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