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星期,有位同工穿了睡裤去教会(上半身是羽绒服,下半身是睡裤),这引起了大家的讨论。虽然睡裤也是长的,但毕竟属于睡衣性质,尤其是这位姊妹还是在教堂门口参与接待侍奉的。大家一进来就看到她睡着睡裤,感觉立刻就不好了。不仅在同工中有说辞,有几位热心的肢体也建议:“还是说一说,不能穿着睡衣就参加聚会,甚至还在门口接待,这影响多不好,马上大家都穿着睡衣了。”而这位姊妹显然不觉这是件什么大不了的事,认为这就是夸大事件的严重性,还说没有大惊小怪,弄得跟违法一样。对此,我们有必要作一个简单的讨论,穿着睡衣去教会参加聚会或侍奉究竟是否合适?
一般来说,穿睡衣的场合无外乎两种环境,其一是比较私密的,比如在自己的家里,或者与自己十分亲近的人;其二是比较随意的,也就说没有那么正规的场合,比如去拿个快递,或者上街买菜之类的。可若是一个十分讲究的环境下,比如见客户,或者是比较正规的工作,都是穿着正装,即使不是穿西服打领带,最起码也得穿一些不显随意的衣服,至少是不会穿着睡衣的。因此,睡衣给人的印象大多是“随意”或“轻松”的代名词。
我们再来谈一谈关于教会的敬拜,这是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环境呢?从理论上来说,这是跟随神之人对神的敬拜,大家在一个星期中抽出一天或半天的时间来敬拜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一起亲近并敬拜在天上的主;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所有的教会在崇拜的时候气氛都是肃穆的,不会那么随意,这些都证明对神的敬拜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的场合。
或许正如有些人说的那般,穿着睡衣又不违法,不短、不暴露,有什么不行的呢?从法律上来说确实是不违法、不乱纪的,但从影响上来说,这又是不合适的,毕竟这也是一个公共场合,着实有些不方便。不仅如此,这还是一个敬拜上帝的场所,难道我们去敬拜上帝的时候不是以自己最合适的姿态吗?就算是一般的单位领导,面见的时候还会穿着合适的衣服,难道我们敬拜上帝的时候就以这样的一个姿态吗?当然是不够好的。不仅如此,这还会产生一系列不好的影响,使得我们被人误解,认为我们是随便的,对上帝不够敬畏,这样也就得不偿失了。
正如经文所记:“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参林前6:12)。我们也不能简单地用“违反信仰原则”的话来形容这件事,或者说这就是“不爱主”、“不敬虔”的。但不论怎么说,穿成这样去教会敬拜总归不是那么合适。
对于我们来说,既然可以用更好地方式来敬拜上帝,那又何乐而不为呢?如果能在穿衣上堵住其他人的口,这不也是一件美事吗?或吃或喝,只要能荣耀主的名,我们就当竭力去做,很多事情虽然不能说绝对不可以,但换一种方式或许能比现在更好。既然如此,就应该为“更好”而努力和改变,这才是作为一个跟随主的人应当不懈努力的。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基层教会义工。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