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即将来到,市场上关于清明节的各类物品也逐渐多了起来,从传统的纸钱到现代的鲜花,比比皆是。近日,一位同工和我谈到一个问题:基督徒能不能卖关于清明节的商品。他们教会有位义工姊,最近卖起了专供清明节使用的鲜花以及假花,遭到有些信徒的反对。他们认为清明节是“拜鬼”的节日,这位姊妹卖这些花是不属灵的,不合乎圣徒的体统,甚至有人建议教会管理组制止她的行为,不然就暂停她的圣工。
对于这一争议,我建议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思考:
姊妹卖的主要是白菊花、满天星等鲜花和各种假花,并没有违法乱纪或者违背信仰的原则。在清明节,不同的人对逝去亲人的记念和缅怀方式不同,不信的人可能会用烧纸钱、供奉水果、烧香等方式,而基督徒则多以献花表达追思。有的人送白菊花、满天星等鲜花;假花因价格实惠,不易损坏等特点,也是很多人的选择。
我们不能因为某些人在清明节进行迷信活动,就全然否认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的意义。只要不参与迷信活动,基督徒可以用献花等方式缅怀逝去的亲人。至于教会同工卖花也无不可,他们不偷不抢,光明正大,也没有违背信仰原则。
这位姊妹做的是一桩生意,并没有引导他人进行任何宗教活动或者迷信行为。从这一点来说,她也没有什么大问题。相反,她的生意中在无形中还为人提供了除烧纸以外的另一种清明节祭扫的选择——献花。即使人们买花用来传统祭祀,也是他们的选择。
在非信仰原则性的事情上不需要小题大做与吹毛求疵。类似这样的事情并不涉及信仰的原则,过分苛责并不能给我们带来益处。看起来好像是为主谨守,但也有可能让人落入各样的规矩中,无法给人积极的引导,反而让人留下基督教“这也不能做、那也不准做”的印象,不利于福音被更多的人接受。
总之,清明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提醒人们缅怀逝去的亲人,基督徒只要不参与迷信活动,就不需抵触。对于做相关生意的弟兄姐妹,也应给予理解和宽容,不要过分苛刻,避免因教条主义对他们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基层教会义工。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