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在一次聚会中,我听见一位姊妹分享一套名为 WWJD(What would Jesus do?)的课程。这套课程主张:生活常把我们推到不知所措的十字路口,基督徒尤其容易在“可”与“不可”之间犹豫。于是脑海里冒出各种问题:我可以和这个人结婚吗?我可以接受这份新工作吗?我可以搬到没有教会的城市吗?课程给出的方法就是——停下来问自己:如果此刻是耶稣站在我的位置,祂会怎么做?答案往往立即浮现。
不知从何时起,这股热潮席卷教会:弟兄姊妹互转相关文章;牧者带领小组把 WWJD 用在夫妻、亲子关系以及职场试探中。每当举棋不定时,大家就思想:“若是主耶稣,祂会怎么做?”希望借此迅速得到清晰的指引。
我粗浅了解后,也承认这套课程自有圣经依据。经上屡次出现“效法”一词,要我们以基督为榜样。保罗说:“你们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参林前 11:1)耶稣也说:“我给你们立了一个榜样,好让你们效法我。”(约13:15 当代译本)因此,读经时我们常想:效法亚伯拉罕献以撒、效法大卫合神心意、效法约伯的顺服、效法保罗的摆上……效法似乎让我们的信仰生活有了明确方向,生命也似乎随之成长。
然而,在信仰的道路中,我们仍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当我们总是提到去“效法”的时候,不免会感到心生压力。心里明明愿意做某件事,一想到“要效法基督”就立刻无所适从、动力尽失。记得某次讲道,传道人引用穷寡妇的奉献:“这些财主所献上的是他们剩下的有余的金钱,寡妇献的是养生的一切,这是出于信心的奉献。我们无论处于什么阶段,都要效法这位穷寡妇,把最好的献给主。”
可是每当讲到类似的要求时,弟兄姊妹就感到十分有压力。一位弟兄私下对我说,他月入近万,真要拿出十分之一,也就是一千块奉献给神,他就心疼。家里有两把椅子,一把完好,一把破皮,教会缺椅子时,他自然把破的扛来,心想反正要扔;可一想到寡妇的榜样,就觉得自己该把好椅子献上。他几经挣扎,最终还是舍不得。
我相信这是很多弟兄姐妹真实的状况,可是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认为问题出在当我们说要“效法”的时候,本质上我们需要先思考:自己的生命是否先在基督里发生了改变?穷寡妇之所以愿意把仅有的两个小钱献给主,是因为她的心爱主更深;而亚伯拉罕愿意把他的儿子献给上帝,是因为他对神有绝对的顺服。
所以我认为,比“效法”这件事更重要的,是生命应当先“委身”于基督,这正是历代圣徒生命的共同特征——他们之所以能够奉献自己,是因为他们先“委身”于基督,而“委身”的意思就是住在基督的里面,与祂的生命联合。
主耶稣对门徒说得最多的不是“效法我”,而是“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参约 15:4-5)信仰的本质是生命与生命的联结:我们破败不堪的生命与基督圣洁无瑕的生命联合在一起,以至于我们的生命就在祂的里面,成为了圣洁完美的生命。
我用一个比喻区分“效法”与“委身”。效法就像孩子学父亲干活:父亲捡垃圾,孩子跟着捡;父亲读书,孩子却皱眉,因为他心里只想玩手机,效法停留在行为层面。委身则是一种从内在生命的变化和更新,就像胎儿在母腹:他的一切滋养、气息、保护都来自母亲,离了母体便无法存活——这就是“住在里面”。
她曾经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的人,当人与她的观念不合的时候,她就会很快地向对方嗤之以鼻。可令人惊讶的是,在多年后的某一天,她读到年近八旬的普妈妈身患多种癌症仍殷勤接待、服事教会的故事深受感动,从此以后,她开始去教会。她在赞美诗与神的话语里寻根究底,以至于她在真道当中扎根坚固,生命被翻转,如今成了教会核心同工。
这让我看到,生命的改变在于委身于基督,住在基督的生命里。若跳过这一步,直接让人去效法基督,只会给人带来更多的道德上的压力,像法利赛人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肩上。而福音恰恰相反:耶稣来不是要我们背更重的轭,而是要我们得自由、得安息。
因此,基督徒当然要效法基督、效法保罗,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先真实委身于基督,住在祂里面,让祂也住在我们里面。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山西的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