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传统文化与圣经对人有一个共同的要求,那就是作为儿女的应当尽孝。两者都对如何尽孝以及尽孝的具体内容给出了较为详细和清晰的教导,使人能够明白该如何行孝,也了解若不尽孝可能带来的后果。
然而,许多基督徒也认识到,尽管传统文化与圣经都强调孝道,但由于书写目的与思想渊源的不同,两者在具体要求上仍存在一定区别。
例如,《论语》中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对于父母在世时的尽心奉养,基督徒自然责无旁贷;但谈到“祭”这一部分,除了慎终追远的意义之外,若涉及祭祀礼仪,则需谨慎对待,以免越过信仰的界限。
又如《二十四孝》中“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讲述他因孝行感动仙女下凡相助,甚至结为夫妻、命运得以转变。这类传说虽激励人行孝、宣扬善有善报,但对基督徒而言,除了效法其孝心,对于“神仙下凡”一类超自然情节,则应当远离,避免陷入偶像崇拜或迷信的陷阱。
可见,传统文化中的孝道往往与祭祀等仪式紧密结合,这是基督徒需要分辨的。因为神是忌邪的神,既然归信基督,就不可沾染任何形式的偶像。这也促使我们思考:圣经中究竟如何教导尽孝?
第一,物质支持不可少。主耶稣曾责备那些以“各耳板”(即奉献给神)为借口而不供养父母的人,指出他们藉传统废掉了神的诫命(参可7:11-13)。这说明赡养父母是孝道的基本内容,不可用任何理由推脱或替代。
第二,尊敬不可少。尊重他人是基本的相处之道,对父母更应如此。但人往往容易对外人保持礼貌,却忽略了对自己父母的尊敬。经上说:“当孝敬父母”,这条诫命明确要求儿女以尊敬的态度对待父母,没有尊敬,就谈不上真正的孝(参太15:4)。
第三,听从不可少。“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父母有责任养育、教导儿女,儿女也应当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一种双向的关系,既是儿女健康成长的关键,也是孝道的实践。
第四,成为敬虔的后裔。神藉玛拉基先知指出,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参玛2:15)。因此,父母按主的教训养育儿女至关重要,而儿女成长为敬虔的人,特别是在悖逆的世代中持守信仰,也是对父母极大的安慰和孝行。
第五,孝敬父母是爱神的表现。爱神必须有实际的行为,其中直接的表现之一就是如何对待父母。十诫中第五条诫命要求人孝敬父母,这条诫命处于连接神与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核心位置。真正做到孝敬父母,才是真正爱神,也才能建立美好的人际关系。
以上是圣经关于孝道的主要教导,对所有基督徒都具有约束力。甚至对非信徒而言,孝道也是普遍应当遵行的道德准则,因为所有人都是神所造的,神的心意是要人孝敬父母。
除此之外,圣经对孝道还有两个突出的强调,值得每一位基督徒特别注意:
第一,孝源于神,是在主里面的孝。父母要按主的教训教导儿女,儿女也要在主里面听从父母、履行孝道。这一切表明,孝的根源是神,也应当在信仰中实践出来。
第二,孝是带有应许的诫命。一般认为,孝道是儿女本分,不应讲求回报。的确,父母养育之恩难以回报,但神明确应许:那些孝敬父母的人必蒙赐福。“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这是十诫中唯一带应许的诫命,可见神何等看重孝道,也必厚待孝敬父母的人。反之,神也必追讨不孝之罪(参出21:15)。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