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新编】
在秦岭西秦地域,传说在古时候有一种“四不相”的怪兽。它四只蹄子像牛蹄,头上长角像鹿角,身上布满鳞片像鱼鳞,尾巴末端长毛球像狮尾,血盆大嘴像虎口。尤其两只眼珠突出框外,模样古怪,十分吓人。
就是这个“四不相”怪兽,它占山为王横行霸道。它上吃飞禽下吃走兽,无所不害。时而还会窜下山来,闯进村子危害百姓生命财产。天上飞禽听到它的吼声啪啪地往下掉,地上走兽见它影子直打哆嗦。大家称这种怪兽叫“贪得无厌”,时间久了人们叫它“贪”。在它贪吃过千禽百兽后,竟异想天开,想吃天上的太阳。
一天“贪”到渭河边喝水,望见太阳的影子在水中飘浮,以为那就是太阳,张开血盆大口吼了一声,猛地跳起,扑入渭河,结果被汹涌的渭河巨浪吞没淹死了。
【喻道新说】
在很久以前的秦岭大山中,因着一次意外山火,一只小狼和一只小狐狸同时失去父母,小狼和小狐狸自然而然成了相依为命的好朋友。随着时间推移小狼和小狐狸渐渐长大了,小狼成大狼后露出贪残本性还常常欺负狐狸。而狐狸呢,对这个欺负自己的狼朋友无可奈何,只能以巧应对。所以狼要想吃什么,狐狸也就得去寻找什么给狼吃。
有一次,他们一起穿越秦岭西部大森林。走了一整天走累了,它俩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洞里休息。饿了的狼对狐狸说:“天快黑了你去给我找只鸡,要不然我得把你给吃了。”狐狸忙爬起身回答说:“我知道附近有个农场,靠西面圈养着很多鸡,我这就去给你弄一只回来。狼觉得这主意不错,让狐狸赶快去,一会儿狐狸带回来一只大鸡。狼上前抢过来就吃,吃完这只鸡觉得不过瘾还想吃。狼按狐狸告诉的方位,没有带狐狸自个儿跑去偷吃独食。
狼笨手笨脚的,刚刚进了农场就被看守鸡舍的狗发现了。狗子一顿“汪汪”狂叫声引来了农场主,狼被农场主毫不手软痛打一顿,直打得狼鬼哭狼嚎,一瘸一拐地跑到它和狐狸歇脚处。一见面狼就大骂狐狸:“好一个小狐,你骗得我好苦哇!我只想再吃一只鸡,没想到被农场主打得我几乎变成肉酱了!”狐狸说:“一只大公鸡够你吃了,谁让你这么贪婪,独自跑去偷吃啊!”
第二天傍晚贪婪的狼又说:“红狐,我肚子饿了。快去给我找点吃的,不然我就把你给吃了。”狐狸胸有成竹地回答说:“我知道农场主人昨天在东面圈里杀了两只羊,藏在一个隐蔽地方,我们去吃吧。”狼破天荒点头同意和红狐一块去,心想多个红狐去作伴,万一被发现了,还能替自己挡一阵子。
夜幕再次降临后,它俩来到了农场。狐狸没有领着狼急着进,而是围着农场围墙转了几圈。一边嗅一边朝里张望,终于发现了藏放羊肉的地窖。狼和狐狸这才翻过农场围墙,蹑手蹑脚地来到地窖。刚刚钻进洞口,立马看到有很多新鲜羊肉搁在一块木板上。狼不顾一切扑上前张开口吃起来。狼心里想:“我要用足够的时间,吃个痛快吃个饱才走。”狐狸当然也爱吃,但它一边吃一边总是警惕的四下张望,还时不时跑到刚刚进来的洞口,试试自己的身体能不能再次钻出去。
狼看到狐狸这个样好奇地问:“红狐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么香的羊肉你不好好吃,为什么总是跑来跑去,还到洞口钻进钻出的?”狐狸狡猾地回答说:“我得看看是不是有人来了,你也别吃太多了!”狼却说:“怕什么,我要把这里的羊肉全部吃光为止。”
此时,狐狸听到洞口外传来脚步声,狐狸自己一溜烟地钻出去逃走了。狼见状也想跟着跑,可它吃得肚子鼓鼓的,在洞口被卡得牢牢的钻不出去了。农场主见又是昨天这只贪婪的偷鸡狼,怒气冲天,立刻拿起旁边一根棍子,劈头盖脸把狼狠狠打死了。而狡猾的狐狸此刻却跑回了森林,暗幸自己没有贪吃,躲过了一劫。并且为能够摆脱那贪得无厌的狼,十分高兴地跳起舞来!
上面这两个故事是告诫一切人不可有贪心,更不要贪得无厌蛇吞象,否则将会象叫“贪”的四不相和贪吃狼一样,最终付出自取灭亡的代价。
在当今的社会里,类似的“贪”现象和“贪”事件有很多。两个故事启示我们不可贪身外之物,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因为“贪心”是一切犯罪的开端,一步走错步步错。如圣经中记载的犹大,为贪恋30块钱,出卖了耶稣,而犹大他自己也因“贪小失大”,最终落个身败名裂,死有余辜的下场!
【参考经文】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本文作者为陕西一基督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