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欲迫不认同同性恋国家“认同”
全球搜索引擎巨头谷歌上周宣布,其开展的新“让爱合法”(Legalize Love)运动,将迫使那些有该公司办公机构的国家给予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更多权力和认可。
“让爱合法”运动,其目的是推动同性恋合法化,欲在同性恋活动不合法或同性关系不被法律认可的国家进行。这个运动是由谷歌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区域负责“多元化和包容性”的部门主任Mark Palmer-Edgecumbe在伦敦召开的全球LGBT职场峰会上发表讲话时开始推出。
上周六,谷歌公司已在新加坡和波兰启动了这个同性恋权利运动。新加坡官方禁止同性恋活动,尽管法律总体上并未执行。而波兰,90%的人口是罗马天主教徒,在法律上不认可同性夫妇。谷歌还计划将这项运动扩展到更多国家。
谷歌的理由是,由于某些国家的同性恋相关政策,他们不能把最好的人员带到那些国家工作。
谷歌的“让爱合法”运动让人毫不意外。2011年6月,为庆祝同性恋骄傲月,当用户输入如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同性恋、LGBT、双性恋、变性人等相关词汇时,谷歌的搜索条旁边就会弹出彩虹标志。谷歌公司还为员工的同性伴侣提供完全的福利。
追溯到2008年,这个位于北卡州的公司曾公开反对“第8号提案”(Proposition 8)运动,那是一次在北卡州禁止同性婚姻的公投运动,也是其他州同性婚姻公投的先驱。
支持谷歌“让爱合法”活动的大公司还有花旗集团(Citigroup)和永安国际(Ernst & Young)。谷歌也和地方性公司合作,来发起基层运动。
近日,美国还传出了“Facebook新增两位同性夫妇蛋糕人图标,以迎合已婚同性恋者”, “比尔•盖茨捐献10万美金以帮助抵制一次禁止同性恋婚姻的公投,微软CEO史蒂夫•鲍尔默也作出了同样6位数的捐献”等等消息。难道微软、脸谱、谷歌等这些大名鼎鼎的公司,都随总统奥巴马之后,竞相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