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产品需要注重版权问题吗?
“初信慕道,最佳赠礼;传扬福音,绝好工具……”曾有商家这样说圣经播放器的便利,除了圣经阅读,里面还可存储高质量的歌曲或者讲道,为了信徒购买方便,一般在各大教堂均有销售。可是,这种便于灵修的电子产品近日却给东部沿海某教堂带来了麻烦,被追诉赔偿十多万元,因为播放器里面的赞美诗涉及版权问题。
有基督徒觉得,福音是白白得到的恩典,不需要在意版权问题。但是正如很多信仰问题需要思考,版权问题也需要更深来看。比如前文所提到的圣经播放器作为商品本身也非免费,而赞美诗、福音书籍等知识产品也有创作和制作的成本。
对于版权的尊重在国外是常例,有很严格的法律支持版权的诉求。但在国内,虽然也有相关法律,但是社会对于版权的重视仍极为不够。而基督徒是选择追随社会的态度选择漠视,还是选择在这个领域中成为主的见证荣耀神呢?这次东南沿海地区教堂发生的版权诉讼案或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警示。
本报编辑以赞美诗为例,先梳理一下主内事工对福音产品版权尊重的问题。
打开itunes(数字音乐点唱机),在搜索栏中输入“赞美诗”,可以看到很多诗歌都是赞美之泉的,与很多直接听、随意下载的形式很不相同,它需要付费。再打开赞美之泉官网,会看到每张专辑都是有标价的,尽管和世俗的很多专辑比较起来,它的价钱可能低一些,但是它也不是免费获取的,这种不同在提醒我们,这些诗歌有版权,并不是白白得到的。
小羊诗歌网站上虽然没有说到付费的事情,但是有版权声明。国际知名的音乐事工Hillsong United的诗歌也拥有版权,下载需要付费,这在国外是常事,已被普遍接受。
国内知名的诗歌网站赞美诗网也贴出了代祷信息,希望基督徒们为他们解决版权问题祷告:“随着事工的扩大,赞美诗网急需寻求解决音乐版权问题,求主带领。”
再看非基督徒对于版权的看法,著名导演冯小刚的作品《一九四二》片尾曲选用的是迦南诗歌作者小敏的《生命的河》,当被告知该赞美诗的作者是小敏时,他在微博里发布了消息:感谢网友提供的信息,请告知“生命的河”作者“小敏”的联系方式,如果属实我们将征得她同意,在影片的歌词作者一项为其署名并支付稿费。可见这位导演对于版权的重视。
除了赞美诗,圣经播放器里面的圣经是有人阅读后录音的,这也有版权,销售圣经播放器的福音通就有很多版权授权书或者使用说明。还有其他音像产品,如光盘等,版权问题在中国教会已经开始受到重视,盗版播放器已经陆续退出市场。
福音时报近日会关注国内基督教界的版权问题,将采访一些主内的音像制品商、书店和音乐事工,邀请他们谈谈自己对版权问题的看法,以及在规范版权的路上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