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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基金会等举办基金会条例和民非条例修改意见征集社会开放论坛

620日,爱德基金会、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和南京大学河仁社会慈善学院共同举办了基金会条例和民非条例修改意见征集社会开放论坛,来自北京、广州和江苏不同城市的政界、学界、媒体和法律界、基金会和社会组织等代表共80多人参加。

此次论坛于南京大学中美中心举行,基于今年526日民政部公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推动社会各级的积极参与、给新条例的修订建言献策。

论坛主要议题有:1、专家学者对于《慈善法》实施后社会组织发展的分析;2、《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比较解读;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比较解读;4、各地社会组织的意见表达与讨论。

爱德基金会秘书长丘仲辉在致辞中表示,慈善法的出台为两个条例的修改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并且两个条例的修改可以为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此后,来自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慈善法》实施后社会组织的发现作出分析,就《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析框架,从法律、社会学、公益慈善等各个角度对新的条例进行比较分析。

北京大学法学院金锦萍教授提到了基金会和民非的“门槛问题”和“涉外问题”。中山大学周如南提出了透过慈善法建设一个现代的社会素质体制,需要破解的十大问题: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避免寡头治理;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的取消;政府如何有效地提供资金支持;如何落实税收政策;对社会组织开放公募权,如何释放社会组织的能量;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问题;如何有效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如何有效加强涉外的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如何提高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管。

南京大学教授陈友华以《关于<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为题》,首先谈到了慈善法的闪光之处,即,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混合的登记管理体制,降低了基金会准入门槛,这推动了草根。社区类基金会的迅速发展。但也存在基金会小型化、专业性与规模效率堪忧、公益慈善领域内的内卷化现象明显的问题。

其次,他提出了一系列可能存在的包括与慈善法衔接、退出机制的建立、监管加强、任期制与“元老社会”终结、接受捐赠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专项基金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于专项基金的管理,又存在着直接登记并不明确、双重管理被部分保留、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过重、处罚形式、行业组织建立与监管不足、基金会究竟是一个社会组织还是政治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网络募捐等未提及、国家安全的抽象与可能被滥用、专职秘书长、不设地域性分支机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

在论坛的自由交流阶段,爱德基金会秘书长助理凌春香、江苏省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陈秀云、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主任田梅梅,昆山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沈淑珍等民非组织的代表也都从不同角度对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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