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奈山到现代法庭——论旧约律法与现代法律的异同
在教会的殿堂中,我们不时会听到人们将旧约律法与以色列的法律混为一谈,甚至与现代的法律概念相混淆。他们或许认为,这仅仅是由于翻译上的误差,而实际上,旧约律法与现代法律在性质、内容以及适用范畴等多个维度上,存在着本质的差异。
一、两者泾渭自明
(一)性质上的差异
1.神圣性与普遍性
旧约律法乃上帝藉摩西颁布于世,其权威性至高无上,神圣非凡。律法不但涵盖“道德律”(如十条诫命),亦囊括崇拜礼仪以及处置日常纠纷之民事法规。律法于以色列人之生活,可谓全面指引。
现代法律,乃国家制定且得以公认之行为规范,着重于国家权力之彰显与社会秩序之维护。现代法律体系通常聚焦于国家及司法机关,具备明晰之法律程序与强大之强制执行力。
2.道德与行为准则
如众多基督徒所熟知的,旧约律法蕴含着诸多道德与行为准则,诸如不可崇奉别的神、不可雕刻且跪拜偶像等等。这些律法,既是敬拜仪式之基本要求,亦是社会行为之基本规范。
现代法律则更为侧重于具体的行为规范,像刑法、民法、商法之类,意在保障个人之权利与义务,并凭借国家强制力确保其得以实施。
前者更内面化,后者表现为外在化。旧约律法强调将律法写在心上,并通过圣灵引导信徒遵守。而现代法律则通过教育、宣传以及藉着司法等国家机构强制执行来确保公民遵守法规。
(二)内容上的差异
1.具体条款与适用范围
旧约律法详尽地规定了生活各方面的行为标准,涵盖仪式、饮食、家庭关系等等。比如,旧约中严禁神的百姓食用猪肉。
现代法律则越发细化与具体化,广泛涵盖经济、生态、政治、军事等诸多领域,强调可诉性与独立审判的重要性。
2.宗教与世俗的区别
旧约律法着重于信仰与敬拜仪式,预表着耶稣基督的降临,并透过象征性的仪式来表达对上帝的尊崇。
现代法律则更多地聚焦于世俗事务与社会秩序,强调理性、公平与正义。通常不涉及宗教信仰或仪式,而是以科学与逻辑为基础进行立法和执法。
(三)适用范围上的差异
1.时间与空间限制
旧约律法主要适用于古代以色列社会,其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与文化环境。伴随历史的演进,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改变,诸多旧约律法规条已然不再适用。
旧约律法需结合圣经的整体背景、历史情境以及属灵意义予以解读。众多基督徒和教会认为道德律(例如十诫)依旧有效,然而民事律与礼仪律则不再适用。
现代法律适用于现代社会,具有一定地域的普遍性以及一定时期的持久性。通常经由司法解释和立法程序不断更新与完善,以适应社会变迁与科技发展。
2.个体与集体的关系
旧约律法强调集体责任以及个人在群体中的角色。譬如,父亲不得因子女之过而被处死,子女亦不得因其父之罪而被处死,每个人皆为自己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负责。
现代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则更侧重于个体权利与自由,强调个人独立性与自主权。通常情况下,保障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旧约律法乃是基于信仰的全面规范,适用于特定的历史与社会背景;而现代法律在原则上应当是基于理性、公平和正义的世俗规范,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广泛领域。
尽管两者在某些方面存在互补关系,但各自的特点和功能是不可混淆的。
二、道德律和禧年律法
旧约律法中的某些条款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道德律和禧年律法等方面。
1.道德律
旧约的十诫是其中最著名的道德律,这些诫命在新约圣经中被进一步解释和扩展。例如,《以弗所书》第6章第2节中,提到孝敬父母,指出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罗马书》第13章第9节强调了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等行为,这些都包在“爱人如己”这句话之内了。
这些道德准则在现代社会依旧可行,指引人们怎样与他人融洽共处,维系社会秩序与道德规范。
2.禧年律法
禧年(Shmita)乃旧约中所规定的一种经济与社会制度,每历经七年,土地便需休息一年,债务得以豁免,奴隶亦被释放。此种做法即便在当今商品经济社会也难得以实施,然而其背后之原则——借定期休养生息以促进公平正义,依旧具有现实意义。
这彰显了文明社会的一个至为重要的原则——对弱者的关怀。“不可摘尽果子”,律法要求农民于收获之际留下一部分果实,无偿给予穷人和寄居者(外来务工者)。此般作为体现了上帝对每一个人的慈悲。
三、法律保障宗教信仰,以及处理争议
现代法律体系,关于处理与宗教信仰相关的争议之方式,是因国家和地区而异的;但普遍地,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1.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多数国家的宪法或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意味着:个人有权选择、维持或改变其宗教信仰,以及表达这些信仰。
2.区分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虽说宗教信仰自由受到保护,但宗教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这包括禁止宗教活动侵犯他人权利、破坏社会秩序以及违反公共道德。
3.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日本法律界,着力于解决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团体规范之间的关系问题。这牵扯到如何妥善平衡个人的宗教自由与宗教团体内部的规范要求。
4.法律救济途径:在某些少数国家或地区,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完善和实施机制。
5.国际视角:从国际法和比较法的角度看,不同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解和保护程度存在差异。全球范围内对于宗教信仰自由,有着相当不同的法律实践和文化背景。
四、旧约律法对现代法律的启示
在历史上,旧约律法对现代法律的影响或启示,不仅是存在的,而且有时其影响力是不可小觑的。
1.《申命记》中的“法律原则”。旧约中的《申命记》罗列了各种情形下的律法,以现今眼光观之,亦可说是凭借“案例法”来指引行政长官(法官)如何执行这些原则。禁止剥削穷人和外来者,对现代法律中的劳动法、消费者保护法以及社会福利政策有着间接的影响。
例如,偷牛羊之人需赔偿损失,但若他杀了小偷,则不能为其流血之罪负责。井口敞开或未加遮盖致使牲畜掉入井中,主人要赔偿牲畜及本金。在当代法律中,诸如马路上有缺口却未设置警告或予以填补、商场地板湿滑导致人受伤却未尽到提醒义务的,此类行为皆应承担相应责任。
2.契约概念。旧约历史中,上帝与人屡次立约,这个契约的概念深深地影响了现代的契约法即合同法的诞生与形成。双方订立合约且共同遵守,彰显出签订合约的双方地位平等、权利义务明确。这种契约精神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依旧占据重要地位,强调合同双方的平等地位与相互责任,甚至在许多国家成为了立国之本之一。
3.教会法。教会法(Canon Law)在法律史上占据了特殊地位,对西方法治原则的影响是深远的,许多原则都是在教会法中确定的。
一般而言,旧约律法以其广泛的覆盖和深刻的信仰内涵影响了现代法律的发展,而现代法律则比较注重具体操作和保护个人“基本权利”。
五、遵守旧约律法与遵守现代法律动力的差异
以色列人遵守律法与当今现代人遵守法律,二者之间的动机和出发点全然不同。
旧约律法强调的是对上帝的敬畏与爱,遵守的动机和出发点乃是爱,更多地是出于对上帝的信仰与委身。唯有对上帝的爱,才会心甘情愿地听从上帝的话语。
这种精神层面的要求与现代法律注重现实利益、实际操作和结果有着相当大的差异。现代法律更侧重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正义,而旧约律法则更强调内在的道德约束和宗教信仰。
这恰似当今许多人对某些人的尊敬,不一定是出于对对方的爱与尊重,而完全是出于对其掌控的钱权的畏惧,是出于安全需要,担忧自身利益受损。
大体而言,旧约律法与现代法律在性质、目的、适用范围以及解释和应用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尽管两者皆包含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然而旧约律法更多地彰显出信仰色彩与历史背景。旧约律法犹如一幅古老的画卷,承载着特定历史时期的信仰追求与社会风貌,其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深深地扎根于对上帝的敬畏与信仰之中。而现代法律则更加注重世俗管理和公共利益,它如同一张精密的网络,覆盖着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以确保社会的有序运行和公共利益(或统治阶级利益)的最大化。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