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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信徒清明节前偷偷摸摸上坟纪念父母

昨夜姜弟兄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故去的老母亲,梦醒后,姜弟兄眼圈中溢满了泪水,他想起了疼爱自己的老母亲。

在兄弟姐妹中,姜弟兄是最小的,因此老母亲格外偏待他。姜弟兄成家后,便离开了父母,在外地生活,这成为了老母亲的牵挂。为了自己牵挂的儿子,老人走进了教堂,她只有一个心愿,祈求儿女的平安。 那时姜弟兄的生活不宽裕,这成了老母亲的一个牵挂,老母亲背着家人,自己省吃俭用,还把其他儿女孝敬老人的钱积攒起来,她舍不得花一分钱,甚至自己不吃不喝,也要留给生活最困难的老儿子。每次在姜弟兄回家时,老人都会偷偷地塞给姜弟兄,老母亲生怕其他的儿女知道,嘱咐他不要告诉任何人,不然,会对她有意见……

因此,每当姜弟兄想起故去的母亲时,鼻子总会有酸酸的感觉,眼角的泪,会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他决定等天亮就出发,到远在七十多公里外,父母的墓地去祭奠一下父母。

作为一名基督徒,他深知这一切所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他拗不过自己的情感,清晨的时候,他还是没有听从教会传道人主日讲道时的劝告:不许信徒在清明节上坟,因为清明节是一个污秽的日子。

姜弟兄独自一人,在清晨的时候,悄悄地来到了花店,买了几束鲜花,生怕有教会的弟兄姊妹看见,问道自己买花做什么?他害怕自己的所做给信徒带来真理上的疑惑,害怕他们的误解,带来信心上的软弱。因此他像做贼似地匆匆行事。

他来到了父母的墓地,将鲜花插在父母的坟旁,然后坐在坟旁,用手抓起一把把泥土覆盖在坟头上,他知道这坟里埋葬的只不过是父母的骨灰,那灵魂早已安息在了天堂,但他还是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地念叨:“爸爸妈妈,孩子来看你们二老来了。”

想到与父母的分离,忆起与父母相处的日子,姜弟兄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管不住自己的眼泪,扑簌簌地流了下来……

对于像姜弟兄这样的老信徒,做出这样的事情,有两种看法。

一种是谴责:对于一位对真理不是不明白的老信徒,居然做出如此荒唐没有一点意义的事情,实在是不应当。因为《圣经》中告诉我们:“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加4:8-9)还有“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西2:20)

另外一种声音:认为这没有什么,这只不过是缅怀一下故去的长辈,是中华民族体现孝道的一个部分,与《圣经》的教导,要孝敬父母并不冲突。因为圣经在出埃及记20章12节说道:“你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是神向人颁布的十条诫命中,唯独是带应许的诫命。我们基督徒不应当,不分理由地什么都抵制。这样会使信徒脱离了社会活动,我们的基督教将被中国社会边缘化,这样不利于福音的传播。

两种声音都有道理,但我更倾向于后者的看法。首先基督徒不要定日子的罪。日子是神造的,无论是清明节还是其他的世俗节日,内容可以有分辨,但日子没有错。例如,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世人可以当节日过,基督徒完全可以当平常日子过。看到满大街的鲜花,完全可以像平常一样,去欣赏去购买。不要因为这日子的特殊,就害怕接触一些跟这节日内容有关的东西。比如鲜花,这清明节卖的和情人节卖的都是一样的鲜花。我们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反应呢?是不是我们的观念没有转变过来?在信仰上还没有成为一个天真的小孩子呢?若是这样,就会影响我们的生活,会使我们在世俗与信仰间挣扎。

基督徒的观念转变很重要!否则我们在一个传统文化很浓郁很深厚的国情里,信仰会让你变得很累。不光有外边世俗的压力,还有主内弟兄姊妹间对信仰看法不同所带来的压力,其实这都是不正常。

就拿姜弟兄来讲,既然日子没有问题,在任何一天去祭奠父母,都是没有错的,没必要像做贼一样偷偷地去做。把墓地当成一处寄托哀思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不妥。只要是符合《圣经》原则,有益于福音传播的活动,基督徒心里阳光,没有世俗观念的死角,那么就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去做。

每个神拣选的人,要有勇气对那些旧的观念和传统进行挑战,但不是要对我们的传统文化都完全否认,而是要对它存在的合理性提出质疑,查验它哪一点是符合真理教导的,哪一些是应当抵制的。

比如清明节,祭奠父母缅怀先烈,合乎信仰上的教导,我们就不要去否认它,基督徒也可以在这一日缅怀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我们的所做是不同的,没有一点的迷信色彩,可以用我们的新思想新观念,带出一个全新的活动来影响众人认识真理。同时希望一些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信徒,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上,留心寻找那些符合《圣经》要求的亮点,把它发扬光大,使中华传统节日,也像圣诞节一样,从一个其他宗教的节日,变成一个传福音认识真理的好日子。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辽宁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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