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刘牧师?
最近《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得到了全国民众的追捧,不少人都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在国产电影中可谓罕见之举。由于片中出现“刘牧师”这个正面角色,使这部佳作多了基督教元素,因此得到了基督徒的关注,这几天有不少基督徒前往电影院观看,很多主内公众号、微信群都在讨论这部电影。那么基督徒该如何看待《我不是药神》中的信仰元素呢?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我尚不清楚《我不是药神》的创作团队中是否有基督徒,或者深受基督教影响的人。但安排“刘牧师”这个正面角色,其实折射出了当前基督教在公众视野中的一种形象。在当前社会对基督教持正面评价的看法中,爱心占据了主要位置。
笔者接触过不少非信徒,他们在谈到基督教的时候,无不称赞基督徒是一群有爱心,乐于奉献的人。甚至有人在攻击基督信仰时,这些非信徒也会挺身而出,为教会辩护。指出一群都在做好事,服务他人的信徒,怎么会是坏人呢?可以说,当前教会给社会最好的观感就是充满爱心,不少基督徒以实际行动见证了基督,是件荣美之事。
因此,不管《我不是药神》的创作人员是否为信徒,他们设置的“刘牧师”这角色正是当前一些基督徒富有爱心,服务他人的真实写照。
尽管不少人肯定基督徒的慈善之举,但不可否认,对教会持负面看法的人仍然是非常多的。由于很多信徒传福音方式不当,加上普遍神神叨叨的言论以及激进的反社会观点等等因素,导致了不少人对基督徒感到厌恶,甚至将其视为邪教。
而从更深层看,中国信徒重视口传,轻视身教,有着保守的神学因素。由于基要派、时代论、敬虔主义等等思想的影响,很多信徒世界是败坏,没有救赎的可能,因此基督徒不需要关注社会,更不必服务社会,只要传福音,等待基督再来就好了(虽然已经有所改变,但仍有很多人持这种看法)。
在这种思想的作用下,有的教会不问世事,忽视社会服务事工。还有的则是激进的传教,但由于方法失当(不看场合,也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倾听,就以填鸭式的方法向人灌输大道理),加上文化隔阂,教育影响等因素,遭到了很多人的反感,甚至有人把教会等同于“传销组织”,严重破坏了基督的形象。
正如谢扶雅认为:与犹太、印度文明重“信”,西方文明重“知”不同,中华文明最大特点在于重“行”。国人更看重人对真理的实践。正所谓“听其言,观其行”。 因此在积极传教,口传福音难以取得非信徒广泛认同的处境里,投身社会服务将有利于消除一些人对基督信仰的误解,促进福音的传播,基督徒参与社会服务是必须的。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假如基督徒只是口上说一些福音大道理,却没有在现实中活出应有的见证,那么又如何让人相信我们所传的福音呢?
更为重要的是,正如耶稣指出:“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当我们服务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服侍祂。因此,基督徒参与社会服务是实践基督关于爱的教导。
在爱的诫命中,除了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也要做到爱人如己。如何做到爱人如己呢?社会服务无疑是最好的方式之一。因为在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几乎都是跟我们非亲非故的,不少是老弱病残的,几乎都是一些不可爱的人。我们去关爱这些群体,会让我们对人的关爱超越亲友、社会地位的局限,达到实践基督博爱的教导,就像片中的“刘牧师”一样。
虽然现在有些公众号、基督徒在极力炒作《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强调其对于传福音的促进。平心而论,一部电影中的牧师形象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大众对基督教的看法,从而影响到福音事工实在难以量化。
对于观众来说,电影中的“刘牧师”只是一个艺术形象,并不一定与现实吻合。但如果基督徒都能像“刘牧师”那样关爱他人。那么就可以将艺术形象转化为现实中的真实,让大家都能在生活见到“刘牧师”,从而看到基督徒的荣美见证,只有这样,《我不是药神》的“刘牧师”才具有现实的意义。
如果基督徒都能实践爱人如己的教导,将基督的爱带给身边的每个人,那么必然能够见证基督,从而达到福音的果效。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厦门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