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你还在受“叩首”等拜年问题的捆绑吗?
时光进入了深冬,年近了。还有十几天就到了春运的高峰,外地打工的人也开始陆陆续续回家了。
“年”这个中华传统的节日,虽然因地方风俗、习惯、文化的不同,充满了一些拜偶像和低俗的迷信活动,但最大的意义是亲人团聚,阖家欢乐的节日。
然而,很多信徒因上述的原因,打怵回家,因为有些家人不信主,常有与信仰之处相矛盾的事情发生,自己若顺服家人,害怕违背了信仰的教义,不顺服家人的所做就会使家人不满,甚至受到逼迫,因此对于一些信徒而言,春节变成了一件愁苦的事。既渴望与家人团聚又怕沾染一些不洁。为此,我想说一说基督徒如何看待“年”?如何在节日期间与家人相处?说一下自己的观点。
首先基督徒要从积极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不要过于偏激,不要消极地把日子也视为有圣、俗之分,这是错误的认识,每一天都是神所造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神看为好的。
日子没有错,挑战我们的是这日子中赋予的内容,怎样把一个属世的节日,变成我们爱家人,传福音给家人的机会呢?这是我们当讨论的一个问题。
“年”与我们信仰产生的主要矛盾是,因地方文化或地方风俗习惯与基督教文化的冲突。在这一点上,对于我们信徒来讲是无法一时间改变的,这是一个需要经历漫长过程的一件事情。
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大的环境,但我们要有信心,通过我们的努力和爱的所做,相信一定会改变家人的信仰。特别要把握好,像“年”这样的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践行爱,好好在家人面前表现一下。
说起表现,不能不提及到给老人或前辈行礼的事情,特别是有些地方给老人拜年要行叩首礼。这就难为了一些信徒,因为《圣经》上说,不可跪拜偶像,不可以效仿他们。有些牧者把拜年、行礼的这件事情升级为,一个无法接受的原则性的问题。有些教会在临近“年”的这一段时间,总在讲一些抵制地方风俗的教导。
这没有错,但要有所区分,有些风俗还是有别于要抵制的内容的,比如拜年或给长辈行叩首礼的事情,我的看法就有所不同。
我们大家都知道,那是一种表达感情的一种礼仪,并不是拜偶像。我们不应当把中华民族几千年尊敬老人的一种形式过度地解读。
“跪”如果你不赋予它内涵,就是一个动作,如果你是出于尊重父母或前辈,那就是一种礼仪,难道跪拜父母或长辈或恩人,他们就成为了偶像了吗?那怎么理解一个用膝盖行走的人呢?不要一提叩首就敏感。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礼仪,是不能够把它与拜偶像等同的。
虽然《圣经》上说,除神以外,你不可拜其他的别神。这里所说的“拜”,《圣经》中有解释,《圣经》上所说的“拜”是不同于交往上的礼节的,更不是指外在的形式。
对长辈行叩首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一种礼节,就和国外拥抱一样,不能因为有了一个“叩首”就视为对信仰的不忠或是变节。
我们即不要过度解读“叩首”的事情,更不要把很多不好的事情都往自己的身上联想。有些事情都是因联想变得复杂化了,比如,有人把《圣经》启示录中提到的“龙”与中华文化中常提到“龙”联想到一起,这些联想是极其错误的。试想一下,如果你把《圣经》启示录中提到的“龙”与中华文化中提到的“龙”等同的话,号称“龙传人”的中华民族岂不都成了魔鬼的后代?最终岂不都要灭亡了吗?这样的联想是愚蠢的!
有人会说历史上有很多基督徒都不接受“跪拜”的,比如但以理就因信仰不跪拜。的确,在《圣经》中有此事,但以理不跪拜的原因是因涉及到信仰的原则问题,而非是礼仪之举。
在《圣经》中记载道,尼布甲尼撒下令要将但以理和他的三个好朋友,一同扔向火炉之前,尼布甲尼撒说:“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如果你想活命,就说我不再信仰我们的神,我信仰你们的神。”
显然这不是跪拜的事情,而是一种是否放弃信仰的原则问题。所以基督徒不要一提“叩首”就认为失去了信仰的忠诚。
拜年可以拉近亲朋好友的关系,只有人家先接受我们的这个人,才有可能接受我们的信仰。如果我们与亲人关系不好,人家会对你的信仰感兴趣吗?不要因一些信仰的枝节问题,与家人相处的不和睦,有些人因信仰的枝节问题较真,搞得家庭关系十分紧张,甚至有多年都不来往的。这都是不对的。
我们要讲述的是神的恩典,恩典是释放人的。不是把生硬的律法说给人家,让别人去遵守。这点不要搞错了。另外,主教导我们连仇敌都要爱,难道对亲人的灵魂就不关心吗?
在罗马书1章14 节说道,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一个基督徒如果把福音事业当成自己所欠的债去偿还的话,就会想方设法去让福音得到推广。《圣经》中说道,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我都可以做。做的目的是为了使更多的人认识救主,使更多的灵魂得救。
如果基督徒总在字、句上纠结,用枝言片节的经文去捆绑人,就会把事情搞得过于复杂,会影响到福音的传播。
在我国的清代,外国传教士与清王朝的统治者,就因为与外国的传教士存在跪拜的礼仪之争,使得大清王朝,由对基督教开发、接纳,变成了驱出传教士,展开了大规模禁教的活动,时间长达百年之久。
一个礼仪之争引起的事件,导致了福音在百年的时光里,只能在暗地里传讲。在这里我们应当思考一个问题,百年的时光里,有多少中国人失去了接受福音的机会?如果当年那些传教士把中国的跪拜”不过度解读的话,承认这种礼仪之举的话,我们可以猜想到,中国的福音事业绝不会像今天这个局面,一定会更好。写道这里,让我更加感叹保罗的爱。
在《圣经》罗马书9章3节,保罗说道,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这才是舍己的爱!今天,我们想想保罗的爱,我们再想一想自己的爱,是不是有些自私了?怕自己在信仰上得到损失,就远离亲人,甚至与亲人反目,不顾及亲人灵魂得救,是不是有些不妥?
我们这些得着新生命的人,是不是因爱自己的灵魂又丧失了生命呢?基督徒不能因小失大,要有保罗那种爱的精神,即使“牺牲”自己,也要努力拯救一家人或是一个家族的命运,神拣选我们是想通过我们使这个家族蒙福。我们常说有爱,这爱却不能爱家人,是多么的可笑啊!
今天我要告诉所有的人,凡效仿保罗那种“为我弟兄,我的骨肉之亲”牺牲自己爱的,不但不会受到咒诅,反而会受到赞赏。不但不会与基督分离,反而与基督会更加亲近。因为你是真正明白福音意义的人,是知道如何用爱处理冲突,拥有属天智慧的人。
马太福音10章39节主说道:“得着生命的将要失去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因此我们不要有胆怯的心,为了灵魂得救,主是喜悦的。
凡事不要操之过急,要有忍耐的心,用爱去感化家人。要给家人信仰的“面包”,不是信仰上那生硬的“石头”。
蔡苏娟是一位中国基督教人士,是《暗室之后》的作者。她在16岁时,不顾家庭的反对,接受了基督信仰,随后又成功地使全家55人都接受了基督信仰,只要有爱的心,谁都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基督教是普世的宗教,我们应当以大局为重,不能总在一些信仰的“字句”上纠结,影响到福音的推广。还是那句话,只要是出于爱基督,爱灵魂的缘故,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可行。
今天神的仆人,如果能够从爱灵魂的角度出发,哪怕做出一些忍辱负重的牺牲,若能使更多同胞的灵魂得救,我认为那是值得的!
“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保罗的这句话,给了我写作很大的勇气和看见,请原谅我讲出这些似乎违背信仰“常理”的教导,看似违背“常理”但不违背真理。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辽宁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