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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八福”之三:如何处理与别人的关系?

温柔之福:“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章5节

“温柔”,作为单个词比较好解释,但放在此语境下就是比较难以解释的词汇了。因为很多人会误把温柔与逆来顺受、完全顺服、不抵抗联系在一起,甚至认为温柔就是“有人打你的左脸,连有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若是这样理解温柔的话,那么显而易见,我们的信仰就成了绊脚石,让人变得懦弱无能。那么,怎样理解温柔呢?我们也可借此看看亚里斯多德对温柔的高见:

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温柔的质量方面,有许多高见。他在论到每一种美德的定义时,总是从两个极端的中庸点去表明它的真义。一方面是极端的过量,另一方面是极端的不足,在中间的就是那个美德──是中庸之道。例如:在一个极端浪费者与极端守财奴之间,就是一位慷慨的人。亚里士多德给温柔的定义,认为它是在orgriloles意即过分的发怒,与aorgesia意即过分的不发怒之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温柔在过分发怒与少发怒之间的折衷途径。因此这福份第一种可能性的翻译,就是:凡在适当的时间发怒,在不适当的时间从不发怒的人有福了。[1]

有很多的解经学者把“温柔”译为“柔顺”,我想这很能代表其中的真意。这句话最好的诠释者之一,可以推举摩西。摩西的性情为人,是诠释温柔的典型案例,经上说:“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民12:3)我们都知道,这并不是说摩西是个性软弱、没有骨气的人。

事实上,摩西个可以独立对付法老王和群臣、也可以坚强的对付以色列中的反叛者的人。从他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过程来看,他是一个能够大发愤怒、指责别人不是的人,但他的怒气也是受约束的,惟有在适当的时候才发泄出来。主耶稣也同样如此,他也同样发过怒气,但是能够控制,只在适当的时候发怒气(参约2:15)。所以我们要学习,能够控制自己的心,方能承受地土,如同箴言书中说:“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16:32)

怜恤之福:“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马太福音5章7节

“怜恤人”,即慈怜、体恤人,同情和体谅别人,乐意奉献他人的意思。“怜恤人”不仅在此处出现,它也是新约圣经中贯彻始终的一个原则。新约中一贯坚持凡要蒙赦免,必须要赦免人的真理,正如雅各所说:“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雅2:13)

主祷文的最后两节经文也同样强调:“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由此引申而来的:“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6:14 -15)由此可见,新约中一直在不断地教导我们,唯有怜悯人的,才能得着怜悯。

我们还要注意,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在心理学中与“怜恤”相应的词是“同理心”。同理心的指向很高,它不仅是在表面上对一个人的同情而已,也不仅仅限于对处在困难中的某人感到难过。乃是意即进入人内心的深处,使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以他的眼光来观察,以他的见解来思想,并以他的感觉来感觉事物。这显然要比情感上波动的同情深刻得多了,而这种怜恤也显然需要在心灵和意志上作相当的努力。

约伯的几个朋友就是犯了缺乏同理心的错误,他们想帮忙但到头来帮的却是倒忙。马大发怨言的故事也是如此,耶稣在那时就快要被钉十架了,他所想要的只是借此机会作短暂的休息和把天国的真理讲得更为明白。马大虽然爱耶稣,想要为耶稣准备最好的饮食,但她却是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心态出问题,导致怨言连篇。经上说: “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就进前来说,‘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吗?请吩咐她来帮助我。’”(路10:40)显然马大当时的状态是心里忙乱且发怨言,这是极不合适的,也显示她并不能抓住主的心。

第二,不知道主最想要的是什么。主耶稣对马大说:“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路10:42)这显然指出马大不明白主的心意,不知道主想要的是什么。

从马大的错误及主耶稣对马大的批评来看,我们可以明显发现一个道理,就是如果我们学会尽力去体会别人内心的感觉,那么我们的怜恤之心将会得到加倍的效果,而且使别人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承受的精神虐待。如果不行,那么我们不仅不能帮助别人,反而可能会使人加倍的忧伤。

和睦之福:“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马太福音5章9节

“使人和睦”,指在人群中间树立良好的形象,不仅不是麻烦的制造者、社会进步的阻止者,而且更进一步成为和平的使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人群中间努力推动和谐相爱的关系。因此,“和睦”是信徒毕生要承担的一项责任,因为神是和睦的源头:“要彼此和睦。如此仁爱和平的神,必常与你们同在。” (林后13:11)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主耶稣也是和平桥梁的搭建者。就如经上所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5:1)既然我们的主耶稣是和平的搭建者,那我们作为基督徒的就理应是和平的使者。就如经上说:“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借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 (林后5:20)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8)可以看出来“和睦”并不会一蹴而就,那总是尽力而为,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事情。圣经中的不和睦,最先来自于亚当与夏娃偷吃禁果的争论,“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3:12)显然亚当把吃果子的错误归结于神和自己的妻子夏娃,而却忘了自己是丈夫,是第一个被造的头。

而夏娃呢?夏娃则是把错误归结于蛇(参创3:13),而自己却忘记了自己是人,既然是人那为什么不与人商量,不与相依为命的丈夫沟通,而偏偏越过丈夫相信蛇呢?这种相互指摘、彼此推卸责任之事一直延续至今,这明显违反了神起初造人的目的——“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创2:18)所以,我们可以把这福份念作,凡建立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人有福了,因为他就是在做神的工作。


[1] 巴克莱《每日研经丛书》,马太福音第五章。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安徽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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