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家暴?
2009年,26岁的北京女孩被丈夫殴打致死。2011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被曝光。2016年,25岁的河南孕妇长期遭到家暴后被丈夫掐死。最近,河南商丘的刘女士因不堪家暴跳楼逃生事件也引发不少网友舆论关注。家庭暴力,不但出现在影视剧里,近段时间在现实中也接二连三地上演,有不少网友表示,最近的新闻、电视剧里,频频出现因为婚姻出现裂痕,家庭出现矛盾,最后不是杀妻就是家暴,实在是真的恐婚了。
一、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呈上升趋势
1999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11月25日定为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有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包括身体、精神、性、经济方面的暴力和威胁施加此类暴力的行为。尽管“家庭暴力”一词明显带有中立性,它没有表明是男性针对女性抑或是女性对男性的暴力,但无论是依据官方还是学术界的调查研究,家庭暴力几乎始终表现为一种针对性别的犯罪,受害者多为女性,施暴者多为男性。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之所以受到特别关注,是因为它不仅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的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据有关资料显示,联合国的报告中提到,全球6成被害女性死于家人或伴侣之手。1、全世界大约三分之一(35%)的妇女在一生中曾经遭受亲密伴侣的身体和/或性暴力或者非伴侣的性暴力。2、大多数的暴力是亲密伴侣暴力。全世界有性伴侣的妇女中近30%报告称,她们一生中曾经遇到由其亲密伴侣实施的某种身体和/或性暴力。3、全球高达38%的妇女谋杀由男性亲密伴侣所为。4、女性遭受亲密伴侣暴力的危险因素有:受教育程度低,母亲有被伴侣虐待的遭遇,在儿童期受到虐待,以及从态度上接受暴力行为、男性特权和女性从属地位。
事实上,女性所遭受的暴力,不只在名人的花边新闻里。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大部分的施暴者是她们的亲密伴侣。而在中国,据全国妇联统计显示,30%的中国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4.3 亿个家庭的门后(2018年数据),每 7.4 秒就有一位女性遭丈夫殴打。这确实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更可怕的是根据联合国秘书长2006年《关于侵害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研究》,50%到70%的成年施暴者是在暴力家庭中长大的,他们从小目睹父母之间的暴力行为,误以为家庭暴力是正常现象,并在不知不觉中学会用拳头解决问题。显然,这在他们自己成年后组建的家庭中也将产生恶性循环。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一些原因
有人把婚姻当做爱情的坟墓,有人把婚姻当做是一种束缚。其实,婚姻是非常神圣的,是一种盟约,基督徒的婚姻应当首先以信仰为根基,才能以荣耀神为目的,从而建造一个蒙神喜悦的家庭。也有人说婚姻如同旅行,路程中并不总是一帆风顺,花香鸟语,也会有预计不到的冰霜雨雪,自己也会在旅行中看到对方最真实的一面、最美好和最糟糕的一面,婚姻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
家庭暴力在家庭中是比较常见的问题,而家庭暴力是社会和家庭的毒瘤,对许多家暴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有些甚至诱发很多新的犯罪。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呈上升的趋势,因此国家层面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也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出台了自己的实施条例或者办法。那么关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呢?
1、传统封建观念的影响
在传统婚姻家庭中,特别是某些地区曾深受极端思想和封建落后意识影响,具有很强的男尊女卑思想,这种思想意识上的不平等直至今日还渗透在我们周围的一些家庭中,父权、夫权思想仍有一定市场。某些丈夫将妻子视为私有财产和附属物,轻者随意打骂,重则摧残,也有一些深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封建传统意识影响的受虐妇女习惯于对夫权逆来顺受,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有很多妻子被丈夫打伤后,因害怕家丑外扬,甘做当代秦香莲,为了孩子和面子宁可承受痛苦的折磨,竭力维护“家庭”的外壳。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女性平均遭受家暴35次后才会报警,仅仅只有不到10%被家暴的女性选择报警求助。
2、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善,无法有效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一方面在我国立法上,由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另外对于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与轻伤伤害案件及虐待案均有“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因很多人都不愿“家丑外扬”,这就出现了施暴者即使在警察眼皮下也敢为所欲为,而司法人员却不去制裁状况。再者,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致使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3、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权利与控制不平等
多数家庭暴力都是因为施暴者比受害者更有权力,或者施暴者在某些方面想控制受害者,但却往往难以控制,比如,“棍棒之下出孝子”就很容易导致父亲对孩子施暴。而在婚姻暴力中,大多数的暴力也是因为施暴者想控制受害者的思考或行为,但往往无法控制,而采取伤害方式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4、不知如何缓解家庭压力
在家庭生活中会面临许多各方面的压力,如经济压力、工作压力、孩子教育问题、婚姻感情问题等,不论什么问题的压力,都要保持好的心态,宽容理解多沟通,使得家庭成员一起面对压力去解决它。如果家人无法很好地面对并处理好家庭所面临的压力,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家庭成员如果不知道如何缓解发泄自己压力,就极有可能以家庭暴力的方式来舒解心中所承受的压力。
5、对待婚姻不够慎重
今天,很多人结婚都是以婚姻幸福为目标,如果发现婚后那人不能达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就断舍离,另起炉灶。受后现代思想的影响,滋生了很多婚外情、闪婚、闪离等一系列问题。原本婚姻基础就不稳固,婚姻质量较差,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或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埋下隐患,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呈上升趋势。
6、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社会原因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甚至抱着无所谓态度,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7、罪不仅破坏了人与上帝的关系,也破坏了人与人的关系
上帝因着祂的爱、为了祂的荣耀、按照祂的形象创造了人,也就是我们的始祖亚当、夏娃。上帝所造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当上帝把夏娃带到亚当面前时,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当时亚当与上帝的关系、与夏娃的关系是多么美好!然而,这一切,都因为人的犯罪而被破坏了。人受到撒但的诱惑,不甘心被造的地位,要像上帝一样,于是违背上帝的禁令,吃了禁果。从此,人就堕落了。罪就因一人进了世界。罪首先破坏了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接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被破坏了!人开始躲避上帝:“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世记3:8-10)。人与上帝的关系破裂了!当上帝责问亚当说:“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世记3:11-12)可悲!这时的亚当,不再说夏娃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了,而是把责任推卸到夏娃身上。人与人的关系破裂了。从那时开始,直到今日,这样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破裂的悲剧,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地上演……《罗马书》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罪不仅导致婚姻解体、家庭破裂,罪还有更可怕的后果:罪的工价就是死。
三、上帝会如何看家暴?
笔者小时候就对家暴屡见不鲜。家暴对于某些家庭就是“家常便饭”,即使是基督徒家庭,因着丈夫不信,家暴仍是不能幸免。上帝是如何看待家暴的呢?圣经告诉我们上帝非常恨恶家暴。在《玛拉基书》中上帝把家暴和离婚放在一起说,表明上帝恨恶休妻和家暴的事。“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2:16 )不管是什么原因,丈夫都没有权利家暴自己的妻子。
在笔者的家乡,有一位弟兄未信主之前吃喝嫖赌,坏事做尽。每次吃饭没有酒就不能下饭,如果醉酒就随意打妻子和孩子。姊妹有时晚上聚会回家就被锁在门外,有更多的时候是自己把自己关在卫生间跪下为丈夫祷告。十几年后,这位弟兄被上帝拣选,彻底悔改认罪归向神,从此,酒一滴不沾,并且愿意去接受装备,如今已经成了教会的传道人热心服侍。他作见证时流泪说:“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姊妹,因为我不知多少次动手打了她,我真是对她亏欠的太多太多……”
四、我们该如何面对家暴?
基督徒该如何面对家暴?这个问题在学习伦理学时是不可避免的问题。今天,很多教会领袖和姊妹在处理家暴问题时,存在着许多不正确的观念,处理方式也没有按真理的原则。很多人以为让姊妹甘心忍受家暴是为主受苦的表现,甚至有很多人认为“这是神给你的‘上天梯’”,其实这是错谬的。这种所谓的“受苦”是不明白圣经真理造成的,当然神有怜悯,正如上面的见证,神施恩怜悯使姊妹的丈夫后来悔改归主,并不是说她丈夫能信主是因为姊妹委曲求全、忍受家暴的必然结果。相反,正是因为有了上帝特别的怜悯,才挽救了这个家庭,这是特例,千万不能把它拿来当成普遍真理进行推广,否则很容易给人一种误导,认为姊妹就应该如此甘心忍受家暴,才能够逃离家暴并得到属灵的祝福。
基于不同的家庭情况,具体处理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但有以下几个原则可以应用:
1、首先要自我省察:婚姻中出现了问题,肯定是两个人都有原因。一个巴掌拍不响,夫妻之间有矛盾,肯定双方都有错。有的夫妻两个人都很固执,不肯退让,于是只能越闹越僵。面对家暴,首先要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家暴,是不是我们哪里做的不对?我有没有用心的去经营婚姻?
2、夫妻间的沟通不能缺少:有效的沟通比挥舞的拳头更有用,也更能解决问题。夫妻双方在不争论的情况下应当理性的坐下沟通,告诉对方自己虽然也有错但家暴是不对的,但也不要一味地定罪论断,给对方有思考悔改的时间。
3、告知他人,介入调解:若对方仍不思悔改,可以告知朋友、双方父母、教会,介入进行劝解。假使加害方本身是基督徒,却又拒绝教会介入辅导时,教会就必需做出公开惩处,如:停餐、停工,以示教会对此事的看重。假使加害方本身不是基督徒,教会也尽量尝试去使此人接受辅导,尝试挽回此人。
4、若对方仍没有悔改的迹象,仍不停止家暴,可以申请进入法律程序,进行调解。
5、暂时分居:若家暴严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有必要暂时分居,避免更大的伤害发生。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并不是处理家暴的最好方法。俗话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因为人类的罪,人心的刚硬与败坏,上帝许可“离婚”这件事情的出现,但不代表上帝喜悦。在什么情况下上帝许可这件事情的发生呢?透过圣经的教导我们看到一个原因,就是出于“奸淫”。也就是说,受害方如果是基督徒,有权利提出离婚,但不是必须提出离婚。当然,处理家暴这类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的处境、圣经的原则、基督的爱、圣徒的智慧等才能给出具体解决方案,而这方案也绝对不是“离与不离”这么简单就能解决的问题,总之,离婚并不是处理家暴问题的最好方法。
婚姻是神圣的,是上帝所设立的,上帝也希望祂的儿女能够在婚姻中享受彼此,并且在幸福的婚姻中一起侍奉祂、荣耀祂。婚姻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有罪的人,当今很多人的婚姻观已经被扭曲、堕落和变态了,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持守真理,按真理而行。婚姻也是我们一生都要不断学习的功课,还没有进入婚姻的弟兄姐妹也没有必要有恐婚情绪,已经进入婚姻的弟兄姐妹,也要不断地成长,不断地提升婚姻的质量,让婚姻也能够成为荣耀神的美好见证,更加荣神益人!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新疆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