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能与不信的人结婚吗?
神造人的时候,就亲自为人设立了婚姻,而且还为他们夫妻立了伊甸园,使他们可以修理看守,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进入新约时代,我们也看见主耶稣在迦拿行的第一件神迹奇事,就是在婚姻的宴席中,那天祂不仅带领自己的门徒参加了人世间的婚礼,还亲自为他们解决实际的难题,使婚礼顺利地进行下去。这些事例,可以充分地告诉我们结婚是神的旨意,也是神乐于祝福的一件事。
然而,随着亚当夏娃夫妻的犯罪,把罪恶带到了人类世界,促使人离上帝越来越远,不仅于此,人还运用上帝赐予的自由意志,为自己建立了很多五花八门的偶像。这就造成了一个现象,那就是人类虽然都是由上帝所造,但却敬拜着自己所造的神。既然各自的信仰不一样,也会在择偶上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基督徒能否与不信的人结婚?这是一个极具争论性的问题。
就新约圣经的教导而言,确实是比较偏向支持信徒与信徒结婚,而不能与信徒结婚。那经文依据在那里呢?我想我们可能会马上想起使徒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过的一句话,以作为支持的依据,他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4:16)那这句话真的可以作为支持的依据吗?事实上这节经文教导的重点并不在此,而是在教导信徒不要在信仰上与邪恶、偶像联合。
其实,比较支持信徒与信徒之间结婚的经文依据,还在使徒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的另外一句话上,这句话教导说:“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很明显,这节经文有两个重点教导:一是丈夫若是死了,妻子自由,那么就可以随意再嫁。二是要嫁在主里面的人,就是要嫁给信主的人。因此,基督徒要与信主的人结婚,这确实是有经文支持的。
我们再来看旧约圣经的教导,相对于新约圣经来说,旧约的教导更为明显,就是不准神的儿女与信仰别神的儿女结婚,这几乎在摩西五经中都可以找得到。比如在《申命记》中就教导说:“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申7:3-4参出34:16)
这些经文的要求很明显,神之所以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结婚的重点原因,并不在于神轻视外邦人,乃在于与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结婚,会影响自己的信仰质量,甚至离开自己信仰,转而敬拜别神,就如所罗门王一样。再加之外邦人的信仰多是与淫乱、杀婴等罪恶联系在一块,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神严加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结婚。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要防范外邦假神、恶事对以色列人的侵蚀。
当然,一个人若是能够经得住这种诱惑,不会被假神、恶事所牵引,甚至转而能够把另一种信仰的人,带来信仰耶和华上帝,那么与不信的人结婚,也未尝不可。为什么呢?因为又有一处经文说:“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申21:11-14)这些经文也可以使我们看到,即便是在旧约时代,也并非绝对不能与外邦人结婚,只有不被引诱,能带领另一方信主,那么也可以。
通过以上经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尝试圣经对信徒能不能与不信的人结婚的教导,做个总结和归纳,基本上可以得出至少三个结论:一是基督徒要尽量与基督徒结婚,这是圣经教训的主线。二是基督徒若是能够坚守自己的信仰,甚至能把对方带领信主,那么与非基督徒结婚也未尝不可。三是基督徒若是无法确保能以坚守自己的信仰,那么还是尽量不要与非信徒结婚,免得丢了信仰。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