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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努力申办《许可证》——再谈学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最近,网传《北京市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审批程序及申请表》已经发表。其实,据该网站在2022年1月5日最新消息:这是一个旧版本的表格,新的版本需要在今年3月份以后方可再次颁布。不过,我们提前看看以往的消息作为参考也未尝不可。从2022年3月1日起实行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申办、审批已经呼声很高了,我们今天来探讨一下这个事情。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执行之前是一个不知道具体怎么办的等待期,这个时期教会、两会、神学院校,包括信徒有焦虑,也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信主的,有信仰,无论处在何时何地不要自扰、惊慌失措。其实早在2018年9月10日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就已经发表了《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次是正式的颁布、实施了。即将执行的《办法》和如何申办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已经成为近一阶段主内的教会、两会甚至是信徒关注的热点和话题。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怎么办?下面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参考。

一、要认真学习《办法》,从中找到答案。

《办法》的内容不算多,全文共5章36条,但是内涵和信息量不小,是法规、是政策,也是行政许可事项,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相关管理措施进行细化。要认真学习和理解。不能望文生义、不能人云亦云,也不能庸人自扰和坐以待毙,要逐条逐句的加以“分解”、研究和理解,从中找到申办《许可证》的条件、办法和切入点。

比如,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就是说,我们的教会、主内网络媒体想要申办《许可证》那就要找对“门”,即找到省市自治区的宗教事务部门,比如北京就要到北京市去办理,而不是要到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再比如《办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范围是怎么界定的?我们的教会是否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比如微信、钉钉、网上教会云平台等载体和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如果是,这些都属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范围。

只有学习、理解了才能为下一步的《许可证》申办做好准备,不能浅尝辄止。

二、多与宗教事务部门沟通和请教。

前不久,笔者曾经和一个市的民族与宗教部门的负责人聊起过这次实行的《办法》,也请教了办理《许可证》的事项。据他讲,这件事对他们来讲也是一件“新事”,具体的要听省级民宗部门的安排。这就是说,不仅是我们的两会、教会、神学院校和主内网络媒体对于办理《许可证》是新事物,对于宗教事务部门同样也是,有一种摸着石头过河探索的感觉。

从各级政府或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网站上看,除北京市外几乎是没有这方面具体的要求和流程,我们前面介绍了,北京市的《许可证》办理信息也是老版本的,具体新的办法还要等。这样就增加了我们的办事难度,在具体执行和操作的某些方面还有点模糊感。相信会随着《办法》执行期的临近会越来越清晰,可操作性会更加清晰。

我们的各地两会、教会、神学院校等网络宗教信息服务单位不可能都“一股脑儿”的去省级民宗部门办理《许可证》,那么就要就近和本地的民宗部门沟通,而且要勤沟通、勤请示,以便得到最新消息,尽快办理《许可证》,这是一个正规的、权威的渠道。不要听信其他人的解读;同时也要留意各地政府官网发布的相关消息,作为参考,以便于准备。

从事宗教网络信息服务的各教会、媒体、神学院校之间也要注意互相沟通、信息共享。

三、要关注“细则”。

根据以往的经验,对于办理《许可证》除国家宗教管理部门发布的《办法》以外,各个省级的民宗部门还应该有《实施细则》出台,《办法》只是一个大的“框架”,里面还要有许多细则的。比如:《办法》要求“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那么,这个“场所”具体是什么要求?多大面积?“设施”都是什么设施?“资金”具体要求额度是多少?与宗教场所许可证注册资本或企业注册资本是否一致?还是需要再另行注入资金?等等。《办法》对这些规定的比较笼统,应该有细化、有具体规定,是吧?

还有,申请表等手续如何规范填报?也需要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来明确,还可能要对相关人员有个培训、考核等。关于这一点有关部门是这样解释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涉及部门多,职责具体。下一步,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办法》落实到位。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二要大力开展培训。加强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互联网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让《办法》立足网络、深入人心。三要加强指导推进。通过实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主体许可,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等多种措施,全面推动《办法》贯彻实施,切实解决互联网宗教突出问题,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办法》在3月1日实施,而给出了半年的时间来办理的一个因素。而各地省级宗教主管部门也会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细则”的。在这方面各地可能会有差异的,不会“一刀切”、千篇一律的。所以我的想法就是我们要密切注意本地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有关实施《办法》“细则”的文件等动态,随时掌握、随时准备。

本文附带北京市申办《许可证的流程图》可作为现在的参考。

四、要看到,申办《许可证》的时间还是比较充分的。

特别是已经取得相关手续的网站、互联网媒体等,《办法》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那我们要积极主动准备、申办。因为估计这件事情虽然不是“难于上青天”,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就轻易办成的,要有反反复复的多个回合的思想准备。比如对于申办材料的要求,北京市是这样规定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字数不多,76个字,但是不难看出难度不小。那么,我们就要在这留有空间和时间的几个月之内尽快完善递交申办《许可证》的各项准备。

五、五点建议。

从北京市申办《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查看流程图和要求来看,设立了办理环节、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等栏目,每个栏目都有具体的要求。所以我们要“对号入座”的去认真完成。对此有五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个人在网络“传福音”等宗教信息服务就不能了。因为从申办《许可证》的报表来看只有“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即两会、教会、神学院校才可以,《办法》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申请人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

那个人怎么办?建议个人用户可以在获得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平台上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

第二,地市一级的教会、两会能否办理《许可证》也是一个未知数,包括教会的基督教网站、公众号、APP等,能否批准真的不好说。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的两会出面来和省级的宗教事务部门集中衔接沟通和申办,省级的两会此时要发挥作用,不要保持沉默和无动于衷,应该积极想办法,拿出方案和措施。

第三,如果感觉办理不了《许可证》,那就要面对现实,调整教会的牧养方式,恢复到不依托互联网传道的牧养的方式,“丢掉网络幻想、准备实地牧养”,以免在网络受限、被查,不如安稳在基督里,踏踏实实的做好线下实地的、传统的牧会。

第四,建议要申办《许可证》的两会、教会或媒体要从现在起就开始着手五个准备:(1)准备填报各种报表(可先行试着填报);(2)准备参与网络的人员储备(有基督教圣职又有网络管理特长的),特别要注意资质和资格,因为这次要求概括起来就是既要懂我们的信仰、也要懂网络技术和内容管理,少一样都不能通过;(3)准备参加培训。有些省份会让负责人参加宗教事务部门和宗教院校的培训,要准备参加;(4)准备等待验收的场地、设备和资金;(5)准备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等。

第五,要做到五个落实。即组织落实(由哪个部门来具体操作);人员落实(由哪些人来做此项工作);场地、设施、资金等“硬件”的落实;措施落实(具体如何操作);大致时间落实(要有紧迫感,“倒计时”抓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办理《许可证》是关乎我们教会、两会、神学院和主内网络媒体今后在互联网传播福音的“命运”大事,所以要引起重视,纳入议事日程,。要坚信神所说的话:“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 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耶利米书32章27节)让我们在祷告中坚定我们的信仰,相信一切皆出于神,相信我们靠主得智慧和能力,定能达到我们的目标。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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