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电影《周处除三害》的公映,在网络上引起阵阵口水泡沫。这本是属于“邪典电影”(Cult Movie)的小众类型,仅在小圈子内被喜爱与推崇,拍摄手法往往比较独特、题材诡异,个人主观性强,富有争议性,通常缺乏票房前景。影片毫不掩饰的展现了对邪教、暴力以及情色的大尺度镜头描述,受暴力“美学”支配的运镜,令长久没接触到这类“负能量”东西的人们颇为讶异和激动。为了迎合观众的恶趣味,还吸取了日本暴力电影的表达元素。
一个并不合理的故事架构,一种脉络让影片像一个漩涡一般将人物的命运投入其中。这或许就是影片想要表达的因果关系,无从逃脱。人人在各自牢笼中,人人被卷入不归途。剧情还是比较简单明了的,片名取自古籍。《晋书·周处传》与《世说新语》载:周处是三国末年东吴名臣周鲂之子,身形魁梧,武力高强,横行乡里,被人列为和虎、蛟并称的“三害”。后周处改邪归正,斩杀猛虎孽蛟,至此三害皆除。历史上的周处更有趣,据记载当后被顶头上司嫉妒,派作先锋,战死沙场。可见,三害易除,劣根难消。
一名名为陈桂林的刑事通缉犯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的情况下,效法古代的周处此人,将另外两个更加知名的通缉犯杀害。主人公没有病死,而是很坦然地接受了最后被枪决的归宿。导演甚至还穿插设计了那么一段朦胧的爱情来增色调味,放飞一下现实中阙如的男人的臆想,基本是一个基于欲望都市基本布景的一个意淫故事而已。笔者注意到三个关系。
一是程小美与黑老板的纯粹的肉体关系,程对他的委身是出于对强者的依赖,是在强买强卖下达成的互惠互利关系。这种“爱”是情欲和利益的结合,是对占有欲赤裸裸的满足。
二是“灵修堂”的“尊者”林禄与信徒们的关系。信徒们往往是走投无路的人,但之后与林结成利益同盟,成为他的帮凶。他们故意制造虚假的神迹,其目的是将人引向崇拜这个团体的领导,完成洗脑,从而完成榨取、掠夺和控制。他们自己只信世俗的利益,利用和糅合各种宗教术语,断章取义、是似而非“为我所用”。这是所有异端和邪教的共同套路。信徒这种对首领的“爱”一方是索取,一方是付出,并不对等,但都乐在其中、不愿自拔。貌似伟光正,实则猥暗邪。这令人想起,不论唱的歌有多优美动人,重要的是歌唱者日常的行为。在教堂或别的聚会场所里放声歌唱和公开表演,并不能成为日常作恶之后的麻醉剂。
三是陈桂林为了扬名而做出的针对他人的暴力行径。他自己是个恶人,但他对另外两个比他更恶的人心怀妒意,从而采取以暴制暴的行径(论金银铜牌差异的重要性)。还有人比自己更邪恶?太不爽了。在他的观念中,没有忏悔,没有善与恶,只有强与弱,或者可以说,比别人强大,就等同于善。
信徒们则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平庸之恶”(The Banality of Evil)。这是犹太裔作家汉娜·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关于艾希曼审判的报告》中提出的一种现象,指在某种意识形态机器洗脑下,人们从众性地消除自己的思考和基本道德判断,无条件服从上级明显的非善之命。他们固然是愚昧的,没有找到真正的信仰,面对邪恶的暴力时或无动于衷,或助纣为虐,但绝不是罪至该死的,他们是被坏人利用和驱使的蠢人。陈用无差别的消灭方式对待他们,这种“我反正活不长了,留你们活着干嘛”的扭曲心理完全不存在丁点对人间的善意。在法治缺席、清官难觅的情况下,自古以来产生了诸如《水浒传》里受很多人崇敬和向往的侠客“英雄”。陈桂林无疑也有这种英雄情结。
恶意和暴力会带来更多的恶意和暴力,只有耶稣以善制服了恶,制服了人类心中深藏着的恶意和暴力之魔。凶手陈桂林具有多重人格,对待弱小的女子和外婆表现出温存的一面,对待恃强凌弱者则大开杀戒。他做这事的首要动机是为了出名。出名欲,也正是人的根深蒂固的私欲,最后,他“成功”了。当陈桂林举起双手向争相拍照的记者们招手时,兴奋地差不多要跳起来。那是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是种表演,是种自我炫耀,也是种对被消失、被遗忘的恐慌。
渴望得到社会和他人的承认,可见他内心有多自卑和脆弱。自此,他僭越了上帝,也无视人间法律,扮演上帝惩罚恶人的角色,肆意剥夺他人生命,无形中传达了一种视他人生命如儿戏、暴力仅是轻盈的游戏观念。观众已经有承受这种类型的心理韧性,并甘之如饴。
影片引入和贯穿了诸多宗教和哲学元素,杂糅一块,包括佛教、民间迷信、动物隐喻、基督教等,这是为了提升影片品位的一种尝试。“灵修”一词,本就是佛教传入国内时的一个汉语译词,后来在基督教中又被借用。另外,从基督徒的角度,我们看到异端邪教对大众洗脑的几个套路和特点,这也正是与正统基督教及别的宗教不同之处。
影片中,“灵修院”中的信徒们对林禄和怀着崇敬心理,盲目个人崇拜,那种仰慕的眼神,那种尊称他为所谓“尊者”的口吻,把医治和痊愈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眼目可见的人身上。人为制造“神迹奇事”,投人们所好,其目的是将大众眼光集中引向教主本人,尊其为大,用诡计强行树立其个人威信。林禄和之流有自己的核心小圈子,干着与大庭广众之下演说不一样的勾当。信徒们所追求的,都是今生的好处,即便提到“灵魂”,那也是世俗意义上“精神”的代名词。而基督教尊崇的只是两千年前道成肉身的拿撒勒人耶稣。
基督徒经常面对类似的诱惑,尤其是站讲台的人,是将人引向自己还是引向主耶稣基督呢?是炫耀自己,还是让人透过自己看到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呢?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