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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分“属灵”

属灵,这是一个美好的词汇,但有的时候不能过分“属灵”,正所谓“过犹不及”。

那什么是过分“属灵”呢?就好像有属灵洁癖一样,仅仅就因为一些很小的事,并不涉及信仰原则,但也把它加入到信仰中,继而大谈特谈,甚至有时候把迷信与信仰混为一谈。比如有的人出门眼皮跳动,就怀疑是不是今天会有不好的事发生;还有人怀疑是不是见到了污秽的事,继而不讨上帝的喜悦;还有人可能是因为换季的时候不适应就感冒了,然后就请人代祷,结果被斥责身上一切的魔鬼退去,说一定要认真认罪,不然是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的。

其实,有些时候我们面对的事,并没有我们认为的那么夸张,也不应该什么事情都往撒旦魔鬼的身上扯。就比如我曾经遇到的这位姊妹,她的经历也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那一次,她到我店里做头发,我们也顺道聊了聊。因为她是老顾客,也算是熟悉了,而且也都有信仰,她就和我讲了她最近遇到的事。

她说前一段时间,她想和几个朋友去旅游。结果在旅游之前就发生好多不顺利的事情,一会儿感冒,一会儿又是店里有什么事情(她也是个体户,开店的)。于是她就向一位平时很要好的老长辈请教,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老长辈告诉她这说不好,有可能只是巧合,不能单凭这些事情来判断有什么原因。但是她心里还是有疑惑,总是认为这是神阻挡她去旅游,还问“是不是旅游是过于享受?不符合神的心意?

她心里总是认为这是不妥的,然后就退掉了机票。

对于她究竟是退掉机票还是不退掉机票,这我们不能过多评论。如果不去心里才有平安,那就不去;如果去了心里也挺好,那就去。但我并不赞成她的说法,说旅游的行为是奢侈了,是贪图享受了,是不体贴神的心意了。这些与信仰的原则没有关系。她始终认为是自己旅游的行为不被主喜悦,是贪图享乐,是犯罪,所以神用各样的环境拦阻。但我想说的是,有时候基督徒也不能凡事都往这方面发挥。如此认为的话,就将上帝描述成了一个不近人情的形象了。

难道作为一名跟随主的人,旅游都不行了吗?说这件事是犯罪,实在是过于夸张了。

我们虽然是跟随主的人,但不是机器,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凡事追求顺服神的旨意当然是好事,但也不能什么事情都往是否犯罪去牵扯。毕竟有些事情还不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如果强行关联,也不是正确的信仰认识与判断。盼望主内的家人们,依靠圣经真理和寻求教会牧者的指引,可以从诸如此类的过分“属灵”境况中走出来,得享神儿女在耶稣基督里的恩惠平安喜乐和自由。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乡镇教会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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