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以义证信,行善是基督徒证明信仰重要且有效的方式。但在很多时候,我们却错失了行善的机会。
为什么我们会错失行善的机会呢?错失行善机会,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亏损呢?怎样才能抓住行善的机会,结出救恩的果子呢?
行善是圣经一贯的教导
圣经中有许多关于行善的教导,行善这一主题贯穿于圣经的始终,是圣经的核心教义之一。在旧约时代,上帝要求以色列民“不可割尽田角”“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嘱咐他们见城中有穷乏的弟兄,就要“借给他,补他的不足”。到了新约时期,圣经进一步教导圣徒“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并鼓励他们“我们行善,不可丧志……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圣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提摩太后书》更是宣称:“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这表明神赐下圣经的目的,是要我们“归正”“学义”,之后结出救恩的果子,以行善来见证神的爱与荣耀。
既然行善是上帝的命令,那它就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不可或缺的。基督徒作为神的子民,理当行善、必须行善。行善是基督徒一生的功课。
错失行善机会的原因一:他不配我向他行善
有位姊妹A,有天晚上突然收到教会另一位姊妹B发来的信息,说要向她借100元钱急用。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然而对方并没有放弃,改口说借她50元,甚至20元也行。但姊妹A还是拒绝了。
原来,姊妹A了解对方,知道姊妹B平时不好好上班,才导致经济拮据。姊妹A很不认同姊妹B的工作态度,她认为姊妹B年纪轻轻,平时不努力,现在凭什么向自己借钱?
这位姊妹A,到底该不该借钱给姊妹B呢?
首先,借钱的姊妹B不好好上班,可能是因为她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当然不上班是不对的,最好是边上班边找自己满意的工作);另外圣经要求我们帮助贫穷的,但并没有说哪些是值得帮助、配得帮助的,哪些是不值得帮助、不配得帮助的。
事实上除了“手懒”外,导致穷困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盲目投资、理财失误、不善于管理钱财、花钱大手大脚、缺乏风险意识等等。可以说,除了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每个人的贫穷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个人原因或者责任。如果我们予以深究,结果可能是没有一个人是配得到帮助的。
还有那些身患重疾,需要巨额医疗费用的人,他们未必就没有自己的责任,可能是他们长期饮食不合理、嗜烟好酒、经常熬夜、缺乏运动、长时间存在恶劣情绪等引起的疾病,但你能说他们不配获得帮助吗?
可见从严格意义上说,就如我们是罪人,不配得到耶稣的救恩一样,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完全配得他人的善行的。但是主耶稣依然救赎了我们,我们也要效法主耶稣的做法。
错失行善机会的原因二:我没有能力帮助别人
错过行善机会的另一个原因是当事人认为自己也不富有,没有多余的钱物,甚至本身就穷乏,帮助别人不现实。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2)两千年前,当这样的一声呐喊,在上帝沉默四百年后,如惊雷滚过犹太旷野的上空时,以色列人不无惶恐地问道:“这样,我们当做什么呢?”他们在向约翰寻求“悔改之道”。约翰并没有要求他们做多大的事情,而是“轻描淡写”地吩咐他们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路3:11)
“有两件衣裳的”“有食物的”,算富有、算条件好吗?与锦衣玉食者相比,当然不算;但与衣不蔽体、食不裹腹或者说无衣无食者相比,他们就是“条件好”的,就应当向人行善。可见帮助他人或者说行善的焦点在于在某个特定的时空节点上,自身的条件是否比需要帮助者的条件更好。
因为哪怕只有一件衣裳,也能帮助人。公元334年的冬天,18岁的青年军官马丁,就把自己穿的袍子割下一半,赠予一个衣衫褴褛、在寒风中发抖的乞。结果当天晚上,他梦见了耶稣。耶稣身上穿着的,正是他赠予乞丐的那半件长袍。
错失行善机会的原因三:大家都来找我怎么办
有些时候我们在遇到行善的机会时,本来想去做,但可能会转念想道:“我今天做了这事,之后大家遇到类似的事,都来找我怎么办?”就像上面提及的那位姊妹,她借给对方钱后,会不会导致其他“手头紧”的主内肢体,都去找她借钱?
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我们行善是基于对上帝的爱,是上帝给我们的爱神爱人的机会 。上帝不但会纪念我们的善行,祂也了解我们的能力,绝不会把担不了的担子加在我们肩上,让我们的行善超出我们自身的能力。除非我们像《传道书》中所反对的那样,自己“行义过分”,满大街寻找需要帮助的人。
错失行善机会的原因四:我们又不靠行善得救
许多初信的或者对圣经真理理解不透彻的基督徒,认为既然我们不是靠行为得救,又何必去行善呢?因为行善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良善的行为”。他们缺乏行善的意识,甚至给行善贴上“律法主义”的标签,讥笑行善的人,“想靠行善讨神的喜悦”。
从“我们不靠行善得救”,推导出“我们得救后不必行善”,完全是错误的,这也违背了神的心意。
耶稣曾对门徒说,“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不行善,何以成为“光”与“盐”呢?有人以为保罗“只说因信称义,反对善行”,事实上保罗是这样告诫以弗所教会信徒的:“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参弗2:6-10)上世纪的神学家巴克莱说得更直接:“世界上一切善工,不能叫我们与神和好;不过,做了基督徒以后,不发出善工,这是严重的错误。”
透过圣经,我们看到神的次序是这样的:信心→得救→行善→得赏赐。信心带来救恩;救恩的结果是行善;行善必得神的赏赐。
拒不行善、塞住怜悯的心,是极大的亏损
主耶稣的肉身兄弟雅各,曾经警告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同样,在“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中,主耶稣也把“知行不行”定为罪,而且是很大的罪。从经文看,财主除了“天天奢华宴乐”外,并没有作过什么恶,那么他死后,为什么会在阴间的火焰里受苦?
圣经中的罪,或者说神所定义的罪,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该做的做了,比如做了十诫中所说的“不可”(不可有别神、不可拜偶像等等)之事;二是该做的不做。当有人把“满身生疮”的拉撒路,放在财主的门口时,这本是神给财主的一个行善的机会,他至少可以做这些事:花钱请医生给拉撒路看病;坐在拉撒路面前,安慰他,为他所受的的苦难哀哭;摆筵席的时候,吩咐仆人给拉撒路单独备一份;甚至把拉撒路接回家中,安排专人照顾他,直至终年。但财主什么都没做。
于是当他天天宴乐的日子结束后,他就去了自己该去的地方:阴间的火焰里。
耐人寻味的是,当财主呼求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返回人间,给他还在世上的五个弟兄作见证、让他们悔改时,亚伯拉罕给予的答复是:“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意思是摩西和先知的教导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他们要如何生活才是蒙神喜悦的。先知以赛亚在责备百姓徒有其表的禁食后,晓谕他们说:“你心若向饥饿的人发怜悯,使困苦的人得满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发现;你的幽暗必变如正午。”(赛58:10)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2:13)对于任何跟随耶稣基督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极严厉的警告:不肯怜悯人的,在末后接受审判时,也必不蒙神的怜悯。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太25:41-43)众所周知,这些人“被诅咒”,并不是他们真的不看顾耶稣,而是因为他们不怜恤主内的肢体,对耶稣“弟兄中最小的”塞住了怜悯的心。
靠着圣灵,我们必能抓住行善的机会
我们与天天宴乐的财主有着本质的区别:耶稣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祂复活升天之后,圣灵受差遣住在了我们心中,永远与我们同在。
关于圣灵,我们要牢记耶稣两个“一切”的应许:一是圣灵要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二是圣灵要将一切的事指教我们,并且要叫我们想起耶稣对我们所说的一切话。(参约14:26)
靠着圣灵,我们必能在“归正”“学义”之后,“行各样的善事”。因为我们也许今天忽视了圣灵的感动,在善行上不敏感,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未来也是如此。上文提到的那位不愿借钱的姊妹,后来另一位姊妹向她借钱时,她毫不犹豫借给了她5000元。
我们不必惧怕,应当确信,圣灵必能帮助我们在善上聪明,抓住上帝给予的行善的机会,结出行善的果子,因怜悯而向审判夸胜。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北京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