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五十多岁的姊妹到办公室找我们,讲述了她在清明节遇到的一件事。她请求我们几位同工为她做“代罪”的祷告,将罪的刑罚归到自己身上。
原来,清明节期间,她不信主的儿媳妇带着孙子去给已故的儿子(姊妹的儿子因车祸去世)扫墓烧纸。老姊妹听讲道说烧纸是迷信行为,会得罪上帝,因此十分担心。由于儿媳妇没有信仰,自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就去了。但老姊妹作为基督徒深知这种行为不合理,却又无法劝阻儿媳妇和孙子。她担心会有刑罚临到儿媳和孙子,就请求我们代祷,求主将这罪的刑罚转嫁到她身上,保全儿媳妇和孙子平安。
这位姊妹对于儿媳妇和孙子的爱令人感动,她宁愿自己承担惩罚,也不愿意这样的结果临到他们身上。然而我们要明白,罪的归责并不是谁想要就能归给谁的。
如果她的儿媳是基督徒,明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背信仰原则的还去做,那是得罪上帝的。但事实上,她儿媳妇并不是信徒,也不认识耶稣。在清明节,她想按照民间习俗祭奠死去的丈夫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不信的人来说这样做也是很正常的,这是出于对逝去丈夫的思念与牵挂。老姊妹是基督徒,虽然不认可儿媳妇的做法,但却阻止不了,劝了也没有效果,这也不能完全责怪老姊妹。
老姊妹出于敬畏的心,担心这样的行为会招致上帝的惩罚,她想要代祷认罪的心是值得肯定的。然而,罪的归属并非由人的意愿决定,也不是我们说罪归给谁,罪就真的归给谁;也不是我们祷告谁有罪,谁就必然承担罪责。在圣经的教导中,认罪悔改是个人的事情,不能由他人代行。神设立认罪悔改的途径,其本意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让人明白什么行为是违背神心意的,继而不断归正自己的脚步,走在神的心意之中。
虽然我们没有应允老姊妹做“代罪”祷告的请求,但特别为她儿媳献上了祷告,求主早日开启她的心门。她现在还处于不认识主的阶段,我们不能用基督徒的标准来要求她,这样反而可能阻碍她对信仰的理解。我们也安慰这位老姊妹不必过于担心和忧虑,因为神对信徒和非信徒有不同的带领方式。当下罪重要的不是“代罪”,而是求主光照,使她儿媳妇早日认识并接受耶稣。当儿媳妇认识主后,自然会明白神的旨意。那时,自有圣灵亲自引导她的脚步,我们就不必过分担忧了。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