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鲍痕的人格论
鲍痕作为波士顿大学的哲学教授,他认为世界的实体并不是外在有形的空间世界,乃是内在的心灵经验。人的外在行为和历史表现只是表象,实质上都由内在的思想、情感和意志所决定。因此,人格才是最真实、最根本的存在。
那么人格的具体含义究竟为何呢?鲍痕认为包含两个基本要素:首先是构成人格的基础要素,即“我们有属于我们自己的、不可剥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我们还有一种自我控制的尺度,或称之为自我定向的力量。所以在经验中,我们发现有一个‘自我’和相对的‘独立’。”其次是人格的限制,因为人并不能在绝对意义上将自己看作是自足和独立的。从经验角度看,人格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而非理性所认为的非此即彼的简单存在。
因此知识也必须要建立在经验基础上。脱离实际经验的知识容易迷失方向。虽然知识追求逻辑的系统化,然而人格中所涵盖的经验是多元的,未必符合逻辑的一致性要求。因此,知识必须基于经验的实际来构建自己的体系,而不能完全随从逻辑的推理。
自然主义的进化论认为宗教是人类智性未开时期的产物,因此摆脱宗教的束缚是人类真正的解放。不过这到底还是一种空想,因为宗教既有客观的历史发展依据,并非任何低级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最深层的需求,能促进人性的充分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宗教是随着人格的进展而演变的。鲍痕提出了三项原则——真正的宗教必须具备至上的理性,至上的正当性以及至上的善,以衡量怎样的宗教才能增进人格的进化。
二、詹姆士的实验论
如果说柏克森的创化论是为了回应自然主义的进化论,鲍痕的人格论是为了回应唯物论,那么詹姆士的实验论便是为了回应抽象的形而上学。这个观念与传统的真理观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传统上人们对真理的检验总是循着从因至果的途径,但实验主义却将这个次序完全颠倒过来。
传统衡量真理的标准是形而上学的假定,因着假定的差异,真理便形成了不同的统系,由此而得到的观念也必须被当作真理而强加在人的身上;但实验主义者认为形而上学的差异不一定就是真理的差异,因为形而上学的前设只是一个假定,而假定是必须在它的结果中受到检验。倘若不同的前设所得到的只是同样的结果,那么这种形式上的差异便可被认为是不真实。
这样,实验主义是十分注重证据,但他们又同时认为信仰的证据只在它的结果中,因此人们必须先去冒险,然后才能在实践中获得证据。而不是先要理性的证据,才肯行动。这只是哲学在它的“洞穴里制造出来的最怪诞的偶像”罢了。
这样,宗教信仰也必须从它实际所能获得的经验而不是抽象的神学去检视它的意义。虽然詹姆士相信借助心理学的研究,能将过去人们所认为的许多超自然的宗教生活特征解释为自然现象,却并不意味着这些经验没有宗教意味或价值。詹姆士相信现有的宗教经验对人仍有“显而易见的效果”,仍能改善“人性”与“人的品行”。这就足以证明与之相连的宗教实体是真实的存在,因为“它若能在另一类的真实中产生影响,它自己本身亦必应是一种真实”。
虽然如此,实验主义也要面对某些自己都无法解释的难题。首先,实验主义者无法视真理为一种绝对的事物,因为实验的意义只在它的效率,只要它能发生好的并且是比较完备的效率,便可以将之视为真理:
“任何可以给我们利用的思想,能确实地带领我们从部分的经验走向另一部门的经验,能妥善地把事物联结起来,稳定地发挥作用,简化事物,节省劳力的思想,就此而言都是真的思想。”
其次是,虽然实验主义者强调人们应当从实际的效率,而不是先验性的假定去判断真理,但实际的情形是,连詹姆士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某些先验性的假定对真理的影响必定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虽然詹姆士认为某种形式的有神论是最‘实际合理’的答案,但他宁愿把神当作有限的,而不是至尊的;他又宁愿把宇宙当作不完整、多元,而不是完美的、纯一的……设若只有一个全能神的一元宇宙,会是死气沉沉的,因为万事万物都已安顿好了。但是设若在一个多元的世界中,神是受限的,这样便符合了我们从经验中所获得的真实……”
引注:
1、约翰·麦奎利著,何菠莎译,《二十世纪宗教思潮》,简体版。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1999。
2、林荣洪,《曲高和寡:赵紫宸的生平及神学》。
3、鲍恩,《人格主义》,1908年,《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Ⅲ):伦理学限阈:道德与宗教》。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唐晓峰,《赵紫宸神学思想研究》。
5、赵中辉编著,《《英汉》神学名词辞典》,新增订版。
6、赵紫宸,《宗教与境变》《赵紫宸文集第三卷》。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