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督徒的信仰见证:从死亡到永生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我从一岁就没有了母亲,从小与姐姐、哥哥、爸爸相依为命。1992年的一天,一个噩耗突然从潍坊传来,与我关系最好的姐姐不知什么原因就死了,既不是车祸、也不是病故,死因不明。娘家的亲人去看死亡的姐姐时,姐夫家的所有人不让看姐姐的尸体;为争看姐姐的尸体,双方动手打了起来,甚至姐夫家叫来民兵来打我们。
第二天,姐姐的尸体送去了火葬场。当我们得知后,我二哥骑着摩托车带着我从近路麦地飞奔而去,当我们到达时看见姐夫他们那里的人已经买好了骨灰盒,准备火化。这时我偷偷的来到姐姐的尸体旁看见姐姐的尸体脸是肿的、满嘴是沫、脖子后是手指按压的痕迹。看后发现姐姐的死肯定和姐夫有关。我一定要查明姐姐的死因,不许火葬场火化姐姐的尸体,并交上了冰冻费。就这样将姐姐的尸体留了下来,然后立刻去了公安局报案。
然而一天天过去,公安局不给结果,后来我接二连三的去求公安公检查明死因,后来给的结果是服毒自杀。对照我当时看的尸体情况来说根本不可能是服毒自杀,于是我走上了打官司之路,为了我姐姐我不顾一切,找到各种关系希望能以解决,然而没有公义的存在,由于我姐夫关系硬,导致我找的关系一点用都没有。
我在绝望中天天以眼泪为食物,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正义、没有光明。我痛苦到了极点,我的生命在死阴地狱里挣扎,在黑暗之中痛苦忧伤,没有人安慰、没有人体恤。我打算在痛苦中结束我的生命离开这个罪恶的世界。
然而有一天,有位以前认识的大姐遇见了我,说:“好久都没见到你了,服装课程我们都学完了,你怎么交上学费也不去上课啊?你现在怎么这么瘦了?出什么事了吗?”
我说:“告诉你也没用,除非你认识中央的高层领导才能帮我的忙。”
大姐说:“我认识的比中央高层领导还要厉害。”
我说:“大姐,你这么厉害啊,需要多少钱才能认识他啊?”顺便我将我的遭遇告诉了她。
大姐听后笑着说:“认识他你不需要花一分钱,祂的名字叫耶稣!”
我说:“耶稣?那我怎么才能认识他?我的这个官司他能帮我打赢吗?能为我姐姐伸冤吗?”
大姐说:“耶稣是神,祂爱我们,为了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然而第三天祂复活了,你如果愿意相信耶稣的话就来找我,我就住在这前面的楼上。”
我回到家后,耶稣这个名字一直在我心里挥之不去。究竟这位神是怎样的一位神?第二天,我来到了我和大姐相遇的地方,由于大姐没有告诉我具体的住址,我就挨家挨户的打听,最后终于找到了大姐的家,于是大姐给我讲了福音,我听后表示愿意相信接受耶稣,并由大姐带着我做了认罪决志祷告。
我当时信主只是仅仅是认识到自己是个罪人,同时也带着一个目的,就是让神来为我姐伸冤。
信主后我天天向神祈求,不停止聚会,我希望能用我的真心来打动神来替我伸冤,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神还是没有为我姐伸冤。
有一天,我向牧师说出了我心里的困惑,牧师对我说:“让我们阅读圣经罗马书12: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读了这节经文,我回到家再次向神跪下祷告,然而这次我有了不一样的感动,眼睛里流出的不再是痛苦的泪水,而是喜乐感恩的泪水,感觉到我一切的痛苦和重担有人替我担当了,一种找到了亲人的喜悦。
从那天以后我不再为我姐姐的死流泪了,主耶稣又让我藉着聚会知道了爱的饶恕,自此我不再恨我的姐夫,而是可怜他为他祷告,希望有一天他能悔改来到主的面前。
感谢神使我从死亡走向永生,并一步步走在神的道路上,这条道路虽然充满艰辛和苦难,但靠着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这一切的事上都已经得胜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