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圣乐尊荣上主——使徒保罗论圣乐(一)
引言:使徒保罗与教会音乐
从圣乐角度解读保罗,保罗除了是一个神学家、作家、布道家之外,他还是一个圣乐家。理由有以下几个:第一保罗是圣乐的创作者。
在保罗书信里,有好多篇章是用诗歌体裁写成。如:“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5:14)“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前3:16)
《罗马书》11章33-36节更是一首伟大的赞歌。在《罗马书》1-11章中,保罗阐述了上帝伟大的救恩计划,之后保罗发出由衷的赞叹:“深哉! 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当保罗无法用语言表达他的心情时,他用诗歌表达心中的赞美。
保罗是一个圣乐的创作者,他也是一个圣乐的歌唱者,在腓利比坐牢的时候,保罗和西拉在狱中夜半发出歌声,他们的歌声不是以美声著称,而是以能力著称,他们的歌声震开了监狱的门,也震落了囚犯手上的锁链,更是震开了禁卒全家的心门,使他们全家都因信耶稣得蒙拯救。不但如此,保罗更是一个圣乐事奉的教导者。保罗对于教会音乐有哪些教导呢?
一、关于圣乐的形式
保罗说:“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诗章”、“颂词”、“灵歌”是指什么?它们所表达的内涵又是怎样?从英文表达方式来说,诗章、颂词、灵歌英文分别是:Psalms、hymns、spiritualsongs翻译成今天的中文就是诗篇、圣诗(赞美诗)和灵歌。这三种是什么类型的圣歌呢?有人说它都是指诗篇,因为在旧约希腊文圣经七十士译本中,诗篇的副标题里这三个词都出现过。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保罗就不用三个词来表达,用一个词就够了。正如圣乐家艾森堡所说:“这三个分类的名词,表示了早期教会鼓励会众使用不同类型、有创造性的音乐和诗词来崇拜,如果教会不鼓励这种表达方式的话,最后,就逐渐变为只使用一个名词了。”因此笔者认为这是指三种类型的诗歌。
首先来谈谈诗篇。旧约时代《诗篇》是以色列人在圣殿崇拜中用来颂唱的。当他们进入圣殿或是献祭的时候都会唱《诗篇》。如《诗篇》100:4“当称谢进入他的门,当赞美进入他的院”这是一篇进殿时唱的诗;还有一些是与献祭有关的,如118篇“理当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诗118:27)
对于旧约时期的以色列人而言,他们献祭的时候是把祭牲牵到坛角那里,并且唱诗歌颂神。对于新约的基督徒而言,我们不再献牛羊为祭,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献上,就完成了救赎大功,但那种礼还在,因此彼得说“我们来到神的面前”,要“藉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2:5),《希伯来书》也告诉我们唱诗是一种“颂赞之祭”(来13:15),这是圣乐对于信仰的表达。
第二种叫“颂词”(hymns),翻译成现代的用词就是圣诗、赞美诗。在加尔文进行宗教改革的时候,他让信徒只唱诗篇,不唱其它赞美诗。他认为赞美诗是人的作品,而诗篇是上帝的启示。这个做法有失偏颇,因为在圣经中,除了诗篇还有许多颂歌、赞美诗。如以色列人过红海之后,他们在红海边唱的就是赞美诗;底波拉得胜西西拉的军队之后,唱的也是赞美诗;新约时代更有马利亚颂、撒加利亚颂、西缅颂等,这都是诗篇之外的赞美诗,圣经中还有其它一些赞美诗,在此不一一列举。
在基督教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同样有许多非常宝贵的赞美诗,如明谷伯尔纳的圣诗、英国圣诗之父以撒华兹的圣诗、查理卫斯理所创作的圣诗、芬尼克罗斯比的福音圣诗等等,都是非常宝贵。他们创作的圣诗有几个共同特点,如1、内容忠于圣经;2、有尊敬和虔诚;3、是一首有韵律的诗歌;4、能表达属灵的意义;5、有完整的结构;6、建立在信徒共同的经历上等。
第三种是灵歌,灵歌的英文叫(spiritual songs),这种灵歌今天很难去定义它。现在通用的黑人灵歌、或是赞美短歌用的就是这个词。但这个词的具体定义是什么?不同背景的人对其定义都不一样。笔者个人认为基督徒经历了神的新恩典、新作为后,受圣灵感动所写所唱出来的歌,可以称为灵歌或是新歌。
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换句话说,就是用多形式、多风格的圣乐表达我们对神的感恩与敬拜。如我们可以采用传统的圣诗、现代的诗歌、外国的作品、本土的创作来表达我们对神的敬拜。只要该作品内容合乎圣经真理教导,能够激发敬虔心灵,具有属灵价值,能表达基督徒共同心声等要求就可以使用。
《天风》主编单渭祥牧师在《敬拜赞美:“传统”乎?“现代”乎?》一文中曾提到:纵观神的百姓的历史,敬拜一直都混合着新旧元素。在旧约中有许多诗歌,都取材于以色列历史中的早期材料;《启示录》中的诗歌,则是引用自《诗篇》和《以赛亚书》。而《以弗所书》5章19节和《歌罗西书》3章16节,同是鼓励我们要用“诗章、颂词、灵歌”——包含着新旧诗歌——来彼此教导、劝诫。这些经文使我们无须再纠结、争执于音乐的风格、形式,而是鼓励我们因信而广泛使用不同的音乐。
神不受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一种音乐的限制。教会应当不凭自己的喜好,也不为了取悦他人,而是使用最好的音乐——不论新旧——去敬拜神,这才是敬拜音乐选用的重要准则。笔者亦认同单牧师这一说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