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全国两会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10月13日上午,基督教全国两会组织本会同工在会议室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邀请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周怡文副司长做专题讲座。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同工,应邀来本会一同参加学习。
会前,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长老简要说明了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新修订的《条例》有助于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是党和国家宗教自由政策的深刻体现。
随后,周怡文副司长围绕新修订《条例》的修订情况、主要内容和宣传贯彻进行专题讲座。她介绍说,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一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在原《条例》7章48条的基础上,新增2章29条,以问题导向、保护与管理并重、处理好共性与个性关系作为修订的基本原则,增加了“宗教院校”与“宗教活动”等相关条款;新修订的《条例》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切实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明确了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新修订的《条例》对进一步明确宗教团体职能定位、加强宗教院校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厘清宗教财产权归属、加强对宗教财产的监督管理、遏制宗教商业化、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有积极意义。周怡文副司长重点讲解了新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特别对第二章至第七章中新修订的内容进行逐条说明,着重讲解了宗教团体登记制度、宗教院校相关制度、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制度、教职人员制度、宗教财产制度等内容,对容易引起误解的法人登记制度、临时活动地点制度、纳税登记申报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解释,帮助与会同工在日后的工作中可以有效地消除广大信徒的疑虑。周怡文副司长鼓励基督教全国两会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履行新修订《条例》赋予的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健全基督教相应的规章制度,推动解决面临的重点问题。
傅长老在总结中指出,新修订《条例》的发布,为教会过去面临的一些很难清楚界定的模糊问题,提供了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希望与会同工能够结合自身工作内容,逐条认真学习新修订《条例》,依照规定做好本职工作,更好服务中国教会。
(原文链接:中国基督教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