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帮教会做事可以拿钱吗?
好几年前,跟某位教会长辈到一个乡下教会交流,帮助她们解决一些事工上的难题。当交流结束后,当地牧者给我们每人一百元作为酬劳。那位长辈感到很不好意思,觉得为主做工拿钱确实不大好,但盛情难却,还是收下了。
这种现象在当前教会里很普遍,有些堂会由于人才短缺,都会到一些大堂会里请牧者同工帮忙,以提高自身的教会建设。而为了吸引人才也出于对别人帮助的感激,一般都会给他们一些酬劳。有些弟兄姐妹就认为,基督徒为主做事,必须是无私奉献,不应该拿钱,拿了就是有私心,是不属灵的事。而有的人觉得,我做事了,拿点报酬是可以的。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呢?
笔者认为,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基督徒做工拿酬劳并不是不属灵的事,《圣经》记载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5:18)。因为主是注重契约的,只要有所付出,就要有所回报。我们虽然为主做事,但拿点报酬并不是什么错误的事,我们不能因此给人定罪。无论是否拿钱,都不应该论断对方。毕竟,拿的报酬是教会愿意付出的,只要不是太过夸张,超过了所应得的工价,就没问题。
有些弟兄姐妹在事工上非常热心,愿意不求回报地付出,到其他堂会帮忙后,都不愿意接受钱财。他们的事迹在很多教会中得到传扬,博取了美好的名声,被视为属灵的典范。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有些堂会就会因此要求帮忙的同工都要效法这些人的属灵行为,无私地为主做事,不可拿任何的酬劳。假如有人被发现拿了钱,就会遭到很多信徒的论断,认为他很不属灵,为主做事还讲钱。这样的结果就是,有些堂会请人帮忙,不再付给同工们报酬了。一来要求大家要当“属灵人”,不可有私心。二来也觉得对方未必肯接受,何必多此一举。三来有些抠门的教会负责人也想借此省点钱,又能多做事。如此一来,就坏了规矩,弟兄姐妹下乡帮忙,是要付出钱财和精力的,他们有的要在交通工具、饮食上花费一些钱财,也占用很多业余生活。而由于人的罪性,多少是存在私心的,当他们发现下乡要耗费金钱和精力,又没有起码的酬劳后,就难免选择推诿。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愿意帮助的人少了,一些堂会的事工质量难以提升,双方都有了亏损。
有些弟兄姐妹很热心侍奉,不求回报非常好。但我觉得还是拿点酬劳好。因为你拿了钱,就会形成一种规矩,让今后做事的人也能拿到报酬,这就能够使教会间的交流更加频繁,有利于堂会的发展。当然,假如你认为拿了钱过意不去,那也可以把这些钱奉献出来,用于教会的其他事工。如此一来,就构建了一个良性循环。我们为主做事,不是为了博取属灵的名声,沽名钓誉的侍奉是不蒙主喜悦的。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必须是实实在在,能够荣神益人的。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