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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光良牧师:天壤之别的人生路

2018年9月9日是卡城福禾堂主任牧师洪光良牧师奉献61周年和结婚51周年纪念日,在这值得感恩的日子里,洪光良牧师特以《天壤之别的人生路》为题,与弟兄姐妹分享《圣经》创世纪中的两个以诺,因为不同的人生取向,产生了迥然不同的结局和意义。

经文(1)——创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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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2)——创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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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上两段《圣经》经文,记载了该隐后代和塞特后代的两个家谱。它们虽然同出自人类始祖亚当,两个家谱中也都各有一个叫做“以诺”的人,但因各有自己的人生取向,结局和意义也就迵然不同了。

依照《创世记》4:17的记载,“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该隐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做以诺。”试想一下,即使是在建筑业蓬勃发达的今天,一个人想要建造一幢楼宇,也不是轻易的事,何况是在科技刚刚萌芽的太古时代,又是身遭流放的该隐,却能建造出一座城来;可见其气魄和能力有多厉害了。所以他就以自己儿子的名字给这座城命名,称之为“以诺城”。不但表示了自己的成就,也反映出初人已经开始进入“文明”的阶段。在希伯来文中,“以诺”含有奉献、开始的、教师等意义。

考虑到该隐就是因为自己的“奉献”被上帝“看不中”才引发了连串的悲剧,如今开始成为人父了,也建造出一座城了,如果是打算以此为奉献来挽回上帝的谅解或欢心那还情有可原;然而,我们从这个“以诺”身上一路往下看,除了看到人类的多妻、暴戾、和醉心物质生活之外,却看不到他们有任何与上帝发展良好关系的行动。所以,该隐的“奉献”只是对儿子和物质世界而已,其对象并不包括上帝。

二、

当然,该隐的表现也反映了人类文明发展的状况,因为人们通常可以由“城市”的信息来判断文化发展的程度。例如,若想知道中国历史的发展,首先就可以从这些城市入手:也即三十年看深圳、一百年看上海、五百年看北京、二千年看西安等等。而作为亚当三世孙的这个以诺,或许是受其父亲杀人犯恶名的影响,世人对他通常兴趣不大。然而,我们却不太知道他自己是否做过什么坏事?只知道他也同样结婚生子而已。可惜的是他的五世孙拉麦却是一个比该隐更加凶残的角色。这个人不但是人类多妻制的始作俑者,也是胆敢凌驾上帝立法权的首位挑战者。他曾对两个妻子这样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创4:23)虽然这话也可以译成“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但一个凶狠对别人任意施加“杀”“伤”的人总是罪无可逭的。亏他还说得出“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这样狂妄的话。我们倒是可怜这个以诺,他被夹在前后都是杀人犯的亲属中间,自己的口碑当然也就好不到那里去了。

不过,平情而论,亚当这个三世孙也并非一无是处,其对人类文明和文化生活的进步还是有贡献的。因为在他的后代中,雅八,是居住帐棚、牧养牲畜者的鼻祖;犹八,是所有弹琴吹箫者的鼻祖;还有土八该隐,更是打造各种铜铁器具的工匠,也可能是这方面的鼻祖。由此观之,从该隐的后裔到拉麦的孩子们,他们差不多拥有了当时世界上一切文化生活的特征了:无论是建筑业、农业、畜牧业;还是音乐文娱事业、乃至科技文化(铜铁器具)等等各方面的成就,这些成就无非也都是现代人所疯狂醉心追求和标榜的。综观人类物质生活的演进,不都是沿着该隐后裔的道路在不断推进吗?然而,他们却在信仰上选择了远离上帝,在道德上实行多妻、在行为上崇尚好勇斗狠、在法治上嗜好流血报复……等等;这些也都成了历时历世不少人的丑陋基因。

三、

回头来看第二个“以诺”的来历。圣经说亚伯死后不久,亚当又和妻子同房,夏娃就生了另一个儿子,并给他起名叫塞特,照她说:“神给我立了另一个后裔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长大后的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就给他起名叫“以挪士”,意思就是会死的“人”。人对自身必死的命运既然有了深刻的反省和领悟,因此就开始起来“呼求耶和华的名liqro beshem Yahweh”(创4:25-26)了。这是圣经上人类求告上帝的首次表现,从此,“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珥2:32)的应许,不但是列祖们与上帝建立亲密关系的一种标准行为,更成了历代基督徒信心生活中的习惯和坚持(罗10:13)。

由于liqro beshem Yahweh此后又不断在创12:8,13:4,21:33,26:25等处出现,终于由列祖的实践而得出了珥2:32的结论。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新约“耶稣”和旧约的“约书亚”,其名称意义是相同的。“约书亚”又是由“耶和华”孽乳衍化而来的。因为犹太人不敢妄称“耶和华”的名,就用“主”(亚多乃Adonai)来代替。所以,我们祷告的时候,无论是奉“耶稣”的名或奉“主”的名其实都是在“求告耶和华的名”;都是在继承自以挪士、以诺、亚伯拉罕……一直以来的信心传统。除此之外,若再多说,恐怕就容易涉及妄称和亵渎耶和华的名了。

四、

该隐生了以诺,然后就用儿子的名作为自己所建的城的名称,无异是刻意把自已的成就献给儿子;反观塞特生了以挪士以后,人就开始求告耶和华的名。大家同样都生了孩子,但一个高举的是自己的成就和儿子,另一个高举的却是上帝的荣耀。可知塞特的后裔着重的是以神为人生满足的生活,因此喜欢求告耶和华的名。他们不是追求世界的生活享受,而是追求属神的生命富足,进而追求讨神喜悦、与神同行的人生。由此可见两个以诺的两种人生道路是如何天壤之别了。

再者,当我们读到《创世记》5: 6-20的时候,看到了塞特后代的情况,写的都是“活到多少岁,生了谁,再活了多少年,再生儿养女,然后就死了……”这些不啻都是世人的墓碑。因为圣经并未记载这些人有多少财产、学位或官衔,而仅仅记载他们都“就死了”(veyamot)而已。

然而,在塞特的后裔中,却又出现了另一个表现最特别的“以诺”(创5:21)。两个以诺,一个是该隐的后裔,一个是塞特的后裔;一个是属世界的,一个是属神的。塞特的后裔以诺,同样套着前人“活到多少岁,生了谁,又活了多少岁,生了许多儿女”的窠臼,特别之处就是他并没有死。圣经说:“以诺和神同行,所以神把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5:24),别人都是“就死了”(veyamot);以诺却是“不在了”(veeinenu),因为他是与神同行。

圣经记载塞特后裔的生平虽然简单扼要,却点明各人一生的作为,都能遵行神的吩咐:有嫁有娶,生儿养女,不搞多妻或色情。也没有暴力,没有自大。难道他们从未建城吗?就不会织帐棚吗?我想并非如此。须知文明的进化不会是单极的,他们当然也有成就。然而,亚当七代孙以诺的后裔所追求的乃是与神同行的人生而不是高举个人成就的人生。   

当某一天我们被神接走“不在了”之后,如果有人也想给我们写一句概括的评价时,你最希望别人给你写什么呢?是“他建造了一座城”呢、还是“他一生与上帝同行”呢?如果是我,若能得到后面的那一句评价,实在是无上的福气了。当然,与神同行并不表示可以不尽人事的责任。观乎与神同行的以诺,不也要尽生儿养女的天责吗?所以,一个基督徒同样不能以热心侍奉主为借口,以为有信心就可以对家庭、社会、国家不尽责任;否则,就连充当会建城和发展物质文明的该隐后裔也不如了。

五、

毋庸否认,一个人从生到死,其实都是一个无尽“抉择”的历程。无论对学校、婚姻、朋友、工作、置业;乃至医院、棺材铺、坟地等等,宗教信仰尤其如此。如果条件许可,谁不想做一个能抉择的人呢?

从今天的圣经记载中,我们已经初步认识了该隐的后裔以诺,以及塞特的后裔以诺。至于想做哪一个以诺?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已的决定,所以无必要刻意鼓励大家不加思索就选边站。毕竟两个以诺各有千秋,一个重视精神世界,眼睛瞄准日光之上,所以渴望与神同行;另一个醉心物质世界,眼睛注视着日光之下,所以热衷于建造工程以及声色娱乐。这些特点本身并不表示谁是绝对好或绝对坏,因为当我们仍在地上生活的时候,若因出于宗教理由或政治偏见而刻意把精神和物质绝对化,把唯物和唯心对抗化,将形而上与形而下分离化,这些都是缺乏理据和无益的。因此,巴不得与神同行的以诺也有建城和发展科技的本领;建造城池的以诺也有求告耶和华的名的信心。

当然,当鱼与熊掌两者不能同时得兼的时候,我们的抉择就只能取长舍短、后地先天、亲神远物了。因为主耶稣给我们的教导是:“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16:13。参看,约一2:15-16;雅4:4)

我国晋代的葛洪在其所着《抱朴子•内篇•论仙》中论及神仙与普通人的差别时说:“有生最灵,莫过乎人。贵性之物,宜必钧一。而其贤愚邪正,好丑脩短,清浊贞淫,缓急迟速,趋舍所尚,耳目所欲,其为不同,已有天壤之觉,冰炭之乖矣。”这是一种判断高低美恶和择善固执的人生修为,颇有参考价值。但做基督徒不是修道成仙,与神同行更非极端的两耳不闻人间事,一心只读手中经。因为即使是与神同行的以诺,还是先要尽生儿养女的做人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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