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
日前,云南省启动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工作,涉及该省14个民族18个文种。
据“宗教周刊”微信公众号消息,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云南音像出版社在省民语委办公室召开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动员会,省民语委办、云南民族出版社、省广播电视台、云南民族大学的彝、白、哈尼、傣等14个民族18个文种的民文翻译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要求翻译专家认真领会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法规内容,翻译到位、全面,高质量完成翻译任务。
2017年9月7日下午,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签署国务院令,《宗教事务条例》已经于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共分为9章77条,包括总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新《条例》新增两章共计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