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仰的角度探索自由与规则的奥秘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嬉皮士文化曾风靡一时,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追求绝对自由与纵情愉悦。但是,正因为有了滥情与自由,所以使得许多人陷入抑郁、狂躁,甚至是精神崩溃与自残、自杀。这就是由于过度自由带来的心理、情绪、精神与心灵的瓦解与崩塌。一位知名圣经学家曾说过:“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必须设定在界限之内。”就像现代心理学不断推出的全新教育理念里就有:“为你的孩子设立界限,为你的婚姻设立界限。”我们基督徒的自由要有所制约,有所节制,其奥秘的关键之处就在于:“反对绝对的自由主义,必须在自由之内有规则的界限”。
有些人觉得信耶稣以后会变得很拘谨,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自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我们仔细考究基督教规则里所制约的是什么?不可贪婪、不可淫乱、不可偷盗等等,这些放纵的都是与罪恶、情欲有关,就是罪中之乐。而罪中之乐最后的结局就是心灵的湮灭与灵魂的破碎。上帝对于这样的罪中之乐予以严令禁止,目的就是让大家悬崖勒马,在规则之中有所为,也可以有所不为。就像一位虔诚的解经家所告诉我们的:“你们不要看我的节制生活很清苦,但是我却可以因为节制而带来真正的自由。因为我可以制约情欲的泛滥,让其做到有规有矩,而不是被情欲所辖制,而成为情欲的奴隶。我们要通过信心的努力,成为自己情欲思想的主人,让生命变得更加健康、更加属灵。”
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年轻时是一位放荡不羁的青年,他往返于风月场所,整日醉酒、赌博,还与妓女同居,在十六岁时就生下了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每天坚持不懈地为儿子祈祷,希望他有一天能浪子回头,重获新生。在一个午后,奥古斯丁在花园散步,内心感到无比彷徨,此时耳边响起一阵清脆的声音,催促他:“拿起,拿起,读吧,读吧。”他拿起圣经,翻开扉页,正好是保罗的一段教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就是这段经文,让他犹如见到了久违的一束亮光,照彻了他沉沦的心灵。自此,奥古斯丁就开始对自己的放荡生活开始反省与反思,并一点一点地接近圣经,接触信仰。在圣道的感化与启迪下,奥古斯丁就成为一名虔诚的信仰者,不但改掉了一切恶习,更是成为万人敬仰的神学家。他的母亲在一次见证会上说:“我原本只是向上帝祈祷让我的儿子成为一名基督徒,没想到上帝大大施恩,竟让他成为被主大大使用的工人,这就是上帝的恩赐超越人心所能想到的。”奥古斯丁也在讲道中多次提到自己的重生经历,他说:“以前我放纵情欲,为所欲为,看起来是极度自由的,但我的内心却是十分痛苦的,因为我被罪恶所辖制,灵魂是黑暗的,我是罪的奴仆。如今,上帝在耶稣基督里释放了我,让我有所节制、有所收敛,虽然我不能做许多事情,但我的心灵却是无比自由。因为我在信仰里获得了新生命,又在真理里获得了真自由。”是的,自由的真正意义不是你可以随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的时候就不做什么。正因为有了在信仰里的约束与规则,才让心灵从罪恶之中得以解脱,让灵魂不再黑暗之中行走,让生命获得真正的自由。
人类是有劣根性的,这就是我们有生以来所自带的一种特有的罪性,这种罪性隐藏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一旦被某种力量激发,就会带来不可预估的后果。但是,在我们的教育和文化里,似乎对人的这一种天生罪性是忽视的,造成了我们思想文化中的“成圣”与“圣化”。这就是“一个不懂得罪感的国家,也是一个不懂得耻感的民族。”所以,我们需要的不是对自我的歌功颂德,而是对自身的一种审视、忏悔与自省。我们中国汉字真的很奇妙,里面蕴藏着深奥的学问,更是蕴含着上帝信仰之道。我们来看两个字,一个“美”字和一个“臭”字。将其进行拆解,我们就会发现“美”字的含义是尊主为大就为美,而“臭”字的含义则是尊自己为大就为臭。这两个字就揭示了自傲和自省的区别之所在。
世俗的自由生活让我们在无节制的情欲放纵里变得疯狂而无奈,而信仰里的规则生活则让我们在基督里有所悔改、有所制约。而恰恰就是这样的制约与悔改,则让我们的心灵享受真正的自由。这就是诗人歌德所说的:“一个人只要宣称自己是自由的,就会同时感到他是受限制的。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