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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小组化与小组教会化

引言:小组事工作为一种团队运作模式乃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各领域。基督教灵恩派人士也曾借着小组事工传福音,扩展教会。比如赵镛基牧师所创立的韩国中央纯福音教会,便借着小组事工发展了将近八十万信徒。福音派人士虽然不接受灵恩派的教导,却并不认为小组事工是灵恩运动的产物,更不是灵恩派教会的专利。换句话说,福音派教会并不会因为灵恩派人士曾使用过小组事工而排斥这个工具。因为小组事工本身是中性的,并不关涉信仰的立场。

受到韩国中央纯福音教会及美国马鞍峰教会等影响,中国教会也在近二十年开始引进小组事工并相关的牧养体系。结果,凡是认真做小组事工的教会基本上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当然,小组事工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得起来的。另外,各处教会基于不同的神学立场,在小组事工中也会注入不同的发展理念。比如,有的教会会特别注重小组的活动,也有的则注重圣经真理的学习。无论侧重哪一方面,都能起到激活教会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小组事工还是很有价值,只要使用得当,还是能给教会带来很大的祝福。

一、投入整个教会的力量打造小组事工

小组事工并不单单只是建立一个小组,进行小组化牧养或学习,而是在教会的某个群体或整个教会中实施小组事工,化整为零,并制定相关的章程、制度以及行政架构,使该群体能以小组事工的模式去运作。

小组事工绝非只是小组聚会。如果我们不了解小组事工的整体架构,仅仅设立若干的小组聚会,并不见得能有良好的成果。一些教会为了便于牧养,决定设立小组聚会,但他们的小组聚会只是某种辅助性的聚会。比如,青年团契在讲道结束后的聚会。这种模式乃是将整个聚会一分为二,既能让信徒听道,又能借着小组聚会使他们参与小组讨论。小组聚会乃以分享、交流、讨论为主,弥补了听道模式的不足之处。故此,我们可以说,教会设立小组聚会既是考虑到圣经的教导,也是出于实用的考量。尽管这种聚会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笔者还是想说,小组聚会并不就是小组事工,仅仅设立小组聚会仍是远远不够的。

为什么仅有小组聚会仍然远远不够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仅仅有小组聚会还不足以使小组强劲有力、且稳健地运作。笔者在教会启动小组事工的那段时间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个别组长反映他们的小组缺乏活力,组员不会分享,转变了聚会模式后组员无法适应,氛围越来越冷,几乎到了维持不下去的地步。其实,新成立的小组若出现这些情况并不奇怪。单个的小组本身就资源有限,如果小组中没有活跃分子,很容易造成冷场,让人有不好的体验。这个时候该小组能否渡过难关跟它后边的支援系统有很大的关系。当它走不下去的时候,它身后有没有人可以推它一把。假如该小组的身后是一个小组化的教会,那么完全不用担心所发生的这些问题。因为教会的力量肯定比一个小组要强得多,大家都来帮助这个小组,怎么还会有做不好的道理呢?

简单来说,一个教会若真想开展小组的事工,那么就当集中整个教会的力量专心去做这件事,否则很难取得好的果效。小组事工与其他的教会事工很不一样,因为教会的核心是牧养与管理,而这两个原则都需要在小组事工中充分地体现出来。小组只是一个工具,当教会透过小组去牧养与管理的时候,小组本身要承受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抱着可有可无、试试看的心理去做,肯定是事倍功半,是做不好的。

我们可以将小组事工理解为是一种“化整为零”的牧养方式,比如我们将一千个信徒分成一百组,每组只剩下十人。那么,是分组之前的牧养容易呢?还是分组后容易?从管理的角度而言,当然是分组后容易,但从牧养的量的角度来看,分组后的压力会更大。比如,某教会有一千信徒,就算会堂容不下一千人,也可以分堂聚会,比如分成三堂,那么每堂只需承载三百多人。一千信徒的教会只要分成三堂来牧养,这个教会其实不需要太多的传道人。现在,我们将这一千人分成一百个小组,每个小组都要举行独立的聚会,那就意味着该教会至少得有一百位讲员,否则就会陷入瘫痪。问题是,一千人的教会怎么可能有一百位传道人。既然没有那么多传道人,就只能挑选一些比较长进的信徒充当小组的讲员,而这就关系到小组事工背后的团队建设,培训事工及代祷事工等。这么大的工作量如果不是投入整个教会的力量,如何能做得成功呢?

二、教会小组化与小组教会化

假如一个教会决定投入全部的力量去做小组,那么第一件事还不是去考虑实际的、具体的步骤,而是考虑如何调整教会现有的体制以及如何打造小组事工整体的架构。我们应当将小组事工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是与其他事工平行的位置,还是占据核心的位置?如果是占据核心的位置,那么小组事工与其他事工又形成了什么样的关系?

笔者认为小组事工关系着教会的牧养与管理,故此这个事工应当成为教会的核心事工,其事工的管理人员也应当由教会主要的负责同工兼任。虽然这样的模式将难免导致中央集权的弊端,但我们也可以通过限制各个梯队的相关人员的权限来最大限度地起到彼此制衡的作用。也就是说,教会应当制定相关章程,注明每个梯队的管理人员分别有着怎样的权限以及遇到事情的时候应当按照怎样的程序去处理。这样做虽然会繁琐一点,但对于小组事工的稳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除了制定章程与制度之外,教会对小组事工的不同理解也将决定其在这个事工上能走多远。我们该如何来理解教会中的“小组”呢?有人将“小组”视为教会的细胞,然而这是否仅仅意味着小组只是构成教会的基本单位?在如何理解“小组”这个问题上,至少存在着三种观点。第一种完全以实用主义的视角来看“小组事工”,认为“小组”被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弟兄姊妹提供方便。可是,教会设立小组并不见得有多么方便,或许对某些年老的或是有疾病的肢体来说是方便了,但对教会整体反而增加了诸多不便。教会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小组事工,有些小组还有可能越做越差,这又是图着哪门子的方便呢?第二种是以教会扩展的眼光来看“小组事工”,认为“小组”被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传福音、牧养以及管理,可以说,小组事工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若运用得当将能大大地祝福当地教会。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小组事工”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工具,更是建造小组教会的脚手架。这种观点超越了实用论。教会开展小组事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扩展教会整体的规模,而更是为了让小组这个细胞能成为一个微型的教会,以便使教会得以快速复制、裂变,成为一个宣教型的母体教会。如果我们以这样的角度来理解小组事工,那么就不是让小组事工去成全教会,而是让教会透过小组事工去成全小组,以便从教会小组化顺利转化为小组的教会化。

让小组成为一个微型教会,是做小组教会的牧者应当具备的长远眼光。我们知道旧约宣教的理念是“来”——“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神的殿。”(赛2:3)新约则是“去”——“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如果我们将“来”的模式理解为不断地扩展自己的堂会,使其成为超级教会,那么“去”的模式便是不断地复制、裂变,在其他地方建立新的堂会。这两种模式哪一种更合乎新约的教导以及更合乎中国教会的处境呢?我想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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