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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如何看待婚前同居?

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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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项无记名的数据统计,在我国大学生中几乎有75%的大学生支持婚前同居,或至少不反对婚前同居。这项数据可以反映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婚前同居已经成为了很普遍,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事情。相反那些仍然倡导保守婚前圣洁,持有贞洁观念的人,反而会被认为是顽梗不化,赶不上潮流,落后甚至是被世界抛弃的人。

在教会中也是如此,有很多基督徒也步入到了婚前同居的行列之中,或是基督徒的儿女进入到了婚前同居的行列里,而自己身为基督徒,却对此无动于衷,毫无表示。以至于,有很多的教会常年无法为信徒举行婚礼。为什么呢?因为不符合条件,因为婚前同居了,所以不能在教堂里举办神圣的婚礼。既然婚前同居在教内也成为了一件普遍的事,那么我们就需要知道圣经对此是如何教导的。

那圣经对此是如何教导的呢?支不支持婚前同居呢?若是不支持,依据会有哪些呢?对此,我们可以看新旧约中的几处经文。首先,我们看旧约的教导。耶和华上帝藉着摩西曾在旷野中吩咐以色列人说:“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出22:16-17)

《申命记》中也有说:“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申22:28-29)显而易见,早在旧约时代,神就已经很看重整治淫乱的事,对于那些被侵犯的处女,神视之为淫乱;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要以结婚为补救的措施。为什么呢?因为性关系,只能发生在婚姻内。

从男人的角度来说,若一个男子强行与单身的女子发生了性关系,那罪就更重了,在旧约时代要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要被石头打死:“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申22:25-26)

其次,我们再看新约的教导。《希伯来》书中说到:“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审判。”(来13:4)也有经文说到:“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婚姻既然是由神亲自所设立的,性关系也只有在婚内,才可以发生的;(参创2:24)而若当一个人选择在婚姻之外发生性关系,那么最终要受到神的审判,犯罪所带来的惩罚也要由自己承担。

最后,我们看主耶稣的教训。祂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太5:28)显而易见,主耶稣的要求更高,凡只要看见妇女动淫念,哪怕是没有发生两性关系,就已在心里犯了奸淫。所以,同居男女首先犯了动淫念的罪,而后也是犯了事实的罪。对于这些罪行,主耶稣的要求是要强行的断掉,切不可与之有任何的沾边。(参太5:29)

我们从新旧约圣经及主耶稣的教训中,就可以明显的知道,婚前同居属于淫乱,是犯罪,是上帝不喜悦的事情。因此,作为上帝的儿女,甚至凡是上帝所创造的人类,都当拒绝婚前的两性关系。这种关系是唯独在婚姻之内,才可以发生的,凡事越过了婚姻之内的发生,都是犯罪,都要承担严厉的代价。作为基督徒,若发生这种关系的话,其影响是非常大的,至少会四个:

一是会影响与神之间的关系。因为这是犯罪,违背了神的教训,会影响自己与神的关系,会使人与上帝越来越远。二是这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不认同未婚同居的效力,会带来很多麻烦。三是对自己的可能性伤害也会很大,比如双方并不一定就能够结婚,可能会导致怀孕、堕胎,导致双方不信任等。四是会败坏自己的名声,会给自己的声誉带来严重的破坏,也会使自己失去信仰的见证。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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