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过中国传统节日?
基督教的节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圣诞节,另一个是复活节。虽然在不同的教派中还有其他的节日,但普世教会一般都以这两个节日为主。
圣诞节和复活节的重要性在于:这两个节日都与基督的救恩有关系。救恩的意义相信大家都知道。但问题是普世的人容易忘记上帝赐下的救恩,所以这两个节日的设立其实也是为了不断地提醒我们,基督耶稣降生和受死复活的重要性。同时借着圣诞节和复活节向普世的人宣教,让世人了解救恩信息,接受福音。
中国的传统节日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中元节”“重阳节”等。那么,基督徒可以过传统节日吗?其实这要看具体情况,不能笼统地说可以或不可以。
信了耶稣不等于崇洋媚外,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摒弃了。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流传下来是来之不易的。基督徒不应该将信仰与生活分离开,因为上帝也教导我们要爱人如己。
圣经中有这样的例子吗?肯定是有的。在《使徒行传》中,保罗和使徒们就外邦人受洗后是否要受割礼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因为犹太人认为信主后一定要按照犹太传统才是对的。后来上帝让彼得看到奇妙的异象(使徒行传10章),彼得才知道神的心意。
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徒15:8-11)
彼得的意思是,神洁净了犹太人,也洁净了外邦人。犹太人得救是因为“信”,而不是割礼、律法,外邦人得救也是因为“信”。
那么,我们怎么把握过节的原则?
第一个原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这些节日是文化上的意义多一些,有的明显有祭拜鬼神的行为,甚至是有交鬼的成分。比如“中元节”其实就是鬼节,是祭拜鬼神的节日,到了这天要给死去的人烧纸钱,这是和我们的信仰完全违背的,所以不能过这种节。而“清明节”是纪念死去亲人,为过世的亲人扫墓的传统文化,基督徒可以酌情考虑。如果是家里亲友一致的习俗,我们可以参与,但不参与烧纸跪拜的习俗,可以去在墓前献上鲜花,并在节前节后为自己做洁净的祷告。
其实所有传统节日的起源都可能跟拜偶像或者祭拜祖先有关,但现在已经完全变为文化上的一个象征,以及华人的文化符号,没有人把它们真正理解成是一种拜偶像。而且,我们参加这些活动的时候,也完全是出于作为华人的寻根溯源以及文化的认同,没有人是以一种拜偶像的心态去参加的。
所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注重的是家人在一起的孝道文化。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家人团聚,在家人中彰显神的爱,也借着过节亲友都在的时候,向家人分享信主的见证。
第二个原则:在节日中分别为圣,活出荣耀神的见证。
在《哥林多前书》中,保罗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在那时的哥林多人是外邦人,里面充斥着对偶像的敬拜,甚至街面上卖的肉都很有可能是拜过偶像的祭物。
哥林多教会的弟兄认为吃这些拜偶像的祭物没有任何问题。但有一些人却认为很有问题,不知道如何是好,所以保罗说:
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8:8-9)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
我们在过这些节日的时候,虽然大多数节日的传统文化成分会多一些,但过节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尴尬事情,比如喝酒、打麻将、互相攀比和去娱乐场所等。其实就如保罗说的,如果我们的行为和世人一样,那就是在羞辱神的名,而且我们也会被辖制。比如大家都知道你是信主的人,你在饭桌上喝酒喝到酩酊大醉,那怎么能向家人见证上帝的荣耀呢?
凡事要把握度,一些不好的娱乐,世俗的娱乐,我们应该慢慢地退出来,因为凡事不都有益处,而且还羞辱主名。
第三个原则:不要把自己看成特殊的人。
有些弟兄姊妹信主后,在过节期间,会和家人关系特别紧张,好像其他人都是罪人,自己是圣洁的人。别人做什么都带着批评的眼光,比如在饭桌上,故意做谢饭的祷告,在客厅里故意说别人看的节目低俗,然后说信主如何好,其他人的生活都是有罪的。
其实这样也是不好的,这样会拉开与亲人们的距离,家人被戴上有罪、不好的标签,反而很反感福音的传递。应该保持自己的原则,同时对别人的行为表示理解,慢慢地用爱心引导。
中华的传统美德透过节日在传递,我们基督徒也应该在这些节日中,保守自己既不沾染世俗,又能为主做见证。完全排除传统节日是极端的做法,但如何过好传统节日,需要圣灵的引导。求主带领我们智慧行事,荣耀主名。
(本文蒙允转载,作者为湖北一教会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