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婚姻家庭之三: 可以找不信主的人为伴侣吗?
当初,神设立婚姻的时候,就是出于人切实的需要而设立,为人找了伴侣,解决了一个人独居不好的问题。在神为亚当和夏娃所设立的婚姻案例中,使我们看见了很多关于婚姻能以成立的条件,比如要有神的带领、要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以及双方要两情相悦,相互喜欢,愿意在一起才行。
除了以上的因素之外,我们现代人还会遇到一个当初亚当和夏娃不会遇到的问题,那就是已经信耶稣的人,能不能找一个不信主的人为自己的伴侣?这个问题在亚当的那个时代,并不成立,因为那时只要他们两个人,他们由谁所创造出来,他们心里清楚。但往后以及现代的人呢?有的人清楚,有的人则不清楚。
这就带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在神所创造的人类中,有信主的人,他们承认自己为神所创造,诚心敬畏真神,也乐意按照神的教训去行事为人。但,也有不信主的人,他们没有意识到或根本不承认自己由神所创造,所以他们远离真神,一般都拜偶像,都随从偶像的那一套去行事为人。
由此,自从人类多了起来以后,就形成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信与不信的人能否结为伴侣?这个问题在旧约时代是讲得很清楚,就是以色列人不能娶外邦的女子为妻,以色列人的女子也不能嫁给外邦人,就如神藉着先知所说的:“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拉9:12)
那在进入新约时代,圣经又是如何教导基督徒的呢?新约圣经中虽然没有对此有屡次以及很清楚的教导,但也是有一些相关的教导。我们先看经常被人误解的一节经文,那节经文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6:14 )很多的时候,我们都以为“原不相配”指的就是婚姻而言,其实不然,这并不是关于婚姻的教导,虽然可以用在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上,但这却与婚姻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关于信主的人能不能和不信主的人结为伴侣的问题,在使徒保罗的另外一处教导中讲得很清楚。那时,他也同样针对的是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他在书信中教导他们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很明显,这是关于寡妇再嫁问题的教导,使徒保罗要求寡妇若再嫁,就应当嫁给在主里面的人。那寡妇再嫁都是如此,其他的信徒岂不也应当如此吗?
其答案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信徒应当嫁给或娶主内的肢体为伴侣,而不是不信主的人。但,话虽如此说,在实际中却面临着很现实的难题,这个难题就是信主的年轻人很少,尤其是信主的年轻弟兄更少。这种情况并不是只存在一个地方,也不是个别的情况,乃是普遍的情况,教会中有很多待嫁的姊妹,但是未婚的弟兄却很少,这如何是好呢?
有的人说,可以祷告上帝,可以等待;但关键点问题是,不是没有祷告,也不是没有等待,而是教会中的弟兄太少,两者之间的比率成不了正比,差距很大。因此,这并不是祷告、等待的问题,乃是弟兄太少的问题。因此,一些等待不了的姊妹,就嫁给了不信主的人。面对这种情况,也并不能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姊妹,也要归咎于弟兄和教会。教会中若是有足够多的弟兄,那姊妹也会按照圣经的教训而行。
因此,从现实的角度而言,一些信主的人出于现实的缘故,不得已之下,确实可以找不信主的人为伴侣。只是在选择的时候,也要特别注意一些要点。哪些要点呢?首先心里面肯定是要尊主为大,求主为自己预备一个信主的人为伴侣,而不是把心目中的第一位置放在相貌好看、有钱等虚浮的事情上面。这是我们信主的人,应该要有的认识和心志。
而后,若是真的决定找一个不信的主的人为伴侣,那么事先也要做好心理准备,那就是在未来的日子中要保证自己的信仰不会因为不信主的伴侣而丢失,也不会因为不信主的伴侣而导致信仰走下坡路。因此,在面对要选择不信主的人为伴侣时,一定要选择那能支持自己信主、不会拦阻自己信主、聚会的人为伴侣。这是一个极其必要的选择,因为我们在教会中会经常遇到一些因为与不信主的人结婚,而导致自己变得软弱、甚至丢弃信仰的肢体。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