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信徒离世后,家人因丧事礼仪而引发的冲突?
前几天,某地基督教会的某位弟兄突发急症而离世。虽然,这位弟兄生前与家人闲聊时,曾多次流露,待其离世后,家人当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其后事的意愿。但是,没有正式交待过妻儿,更没有留下遗嘱。他妻子(已信主多年,且灵命较成熟)在该弟兄去世时,打算按照基督教礼仪为丈夫料理后事。随后,她将丈夫离世的事情告诉了教会,同时,邀请教会料理其丈夫的后事。然而,当教会负责人来到她家,商讨弟兄的治丧事宜时,姊妹的几位儿女(均已成年,但未信主)一致否定母亲的意见,坚持按民间风俗料理父亲的后事。于是,姊妹无奈让步,教会也被迫退出。
无独有偶。几年前,笔者所在堂会某长老的丈夫(主内弟兄)因突发脑溢血离世。该长老的一双女儿(均已成家)也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只是灵命还很幼小。长老和两个孩子决定按基督教礼仪来料理弟兄的后事。然而,该弟兄的六位同胞兄弟姐妹(均未信主)一致反对长老和其子女的决定,坚持要按照民间风俗料理弟兄的后事。并且以若不按当地民俗料理后事,其同胞兄弟姐妹和所有宗亲、族人都拒绝到会,来协迫长老。该弟兄生长在农村,也是在农村安葬。从而,若其兄弟姐妹和宗亲不到会,丧事无法操办。尽管长老与其丈夫的同胞兄弟姐妹商讨弟兄的后事时,一再强调丈夫是基督徒,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其后事是丈夫的意愿,请求亲人们尊重其丈夫的信仰。然而,该弟兄的兄弟姐妹和其他宗亲完全不听长老的说辞。故此,长老也只好屈从。事后,长老悔恨自己在丈夫健康时,没有帮助丈夫留下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其后事的遗嘱。
上述两个事例,提醒基督徒,特别是年长的基督徒,当趁健在时,郑重交待亲人或立下遗嘱,要求亲人在自己离世后,按照基督教礼仪料理后事。千万不要等到临终时,再作交待。因为,有些人的离世很突然,临终时就没有机会交待了。并且,最妥当的做法是拟订“后事”遗嘱。
笔者从多年来为教内离世家人料理后事的事工中,看见基督徒应向亲人交待的“后事”事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按基督教仪式料理后事。在遗言或遗嘱中交待亲人,当自己离世后,应全程按照基督教礼仪料理后事。并注明在丧治期间,一切遵照教会的吩咐,拒绝一切民间信仰和其他宗教信仰的内容。做到不设灵位,不烧香纸,不摆贡品,不制作引路幡,不扎灵屋,不看出殡的日子时辰,选墓地时不找风水先生看风水等。
二是日后悼念时,不违背基督教信仰。笔者发现某些基督徒的坟墓前,有烧香纸和摆设贡品等祭祀活动的痕迹。这应该是墓主未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亲人所为。故此,基督徒在“后事”遗言或遗嘱中,应当嘱咐后人,日后悼念他(她)时,切勿采取民间信仰或其它宗教信仰的方式。交待子孙只可扫墓,不可以祭祀。
三是让子女立下誓言。有的弟兄姊妹的子女尚未信耶稣,当父母亲向他们交待,父母离世后必须要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后事时,有的子女为了哄父母安心,暂时会口头应承下来。然而,当父母亲一旦离世,他们就会出尔反尔,父母的后事就由不得离世的父母作主了。从而,某些信徒的子女,虽然答应了父母,但是不兑现承诺,依然按照民间治丧礼仪来料理离世父母的后事。
为了避免子女们口是心非的承诺,笔者建议基督徒在向子女们交待自己的后事时,应要求子女起誓。圣经记载以色列人的先祖雅各,在交待其儿子约瑟,待其离世后将其尸骨葬到迦南之时,就要求约瑟起了誓(创28:29-31)。
四是向宗亲表白基督教信仰和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后事的意愿。在某些农村地区,宗族势力还十分强大,族人离世后,一般由宗亲中有名望的人士来决定治丧事宜。因此,生活在家族观念较强之农村地区的基督徒,平时,还应当向宗亲表白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并告诉宗亲们,基督徒料理后事的礼仪特点,以及申明自己离世后,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后事的意愿。这类农村地区的信徒,在临终前,应当趁亲戚朋友,特别是宗亲里有名望的人士来探望自己时(或让子女邀请宗亲的理事者来家里),亲口向他们表明自己离世后,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后事的意愿。
总之,基督徒当趁自己尚健在时,向子女和宗亲交待,最好是立下遗嘱,嘱咐他们在自己离世后,按基督教礼仪料理后事,以保证自己的后事顺利地按照基督教礼仪举办。从而,达到借自己的后事,向亲戚朋友见证自己信仰,见证神在自己身上的慈爱和恩典,传扬耶稣基督之救恩的意愿。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湖北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