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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丈母娘离世后,我再来信耶稣!

日前,笔者与某同工去某位主内老姐妹家探访时,与这位姐妹尚未接受福音的丈夫Z老,聊了基督教信仰,并趁机向他传起了福音。

期间,Z老告诉我们:虽然,他还没有加入基督教,但是,他内心十分认可基督教信仰。他知道基督教信仰很好,不仅有益于家庭和睦,而且有利于社会和谐。故此,他十分支持妻子信耶稣。他还告诉我们,其实,他在某些方面,已经在按照基督教教规行事。例如,他在宗亲或亲戚离世的治丧过程中,也不烧香烧纸,也不向亡人下跪。原因是自己尊重妻子和妻子的信仰。因为,若夫妇俩以两样的方式去悼念同一个亡人,不仅会让旁人看笑话,而且,也是自己对妻子和妻子所信之神的不尊重。故此,自从妻子信主后,每逢宗亲或亲戚离世,他都是以基督教方式去悼念。

当我们问他为何还未接受基督教信仰,并动员他接受基督教信仰时,他坦诚地告诉我们,他不是不愿意信耶稣,而是要等其丈母娘离世后再信。

Z老接着告诉我,他丈母娘已经九十三岁,也没有信耶稣。若她离世,在治丧期间,他个人必须在丈母娘的灵柩前下跪,因为这是国人几千年来的传统;若不下跪,是对丈母娘的极大不尊重,是对丈母娘的不孝;他心里确实过不了“不下跪”这道坎。同时,妻子已信了耶稣,她肯定不能在老母的灵柩前下跪了,他还得替妻子向其老母下跪,以代她感谢母亲养育之恩。从而,他在丈母娘去世前还不能信耶稣,也因为,若自己一旦信耶稣了,就必须好好地信,必须遵守基督教的“戒律”——不向亡人下跪。

那么,基督徒真的绝对不可以在亡者面前下跪吗?

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不应当绝对化,也就是说基督徒不可以将“不向亡人下跪”当作一条绝对“戒律”,是有一定的探讨空间的。在这一问题上,笔者所持的观点是——一方面,如果某个信徒确实是出于对离世长辈或平辈的尊重而行下跪之礼,基督徒应该认可。

请注意,笔者在这里所用的词是“下跪”,而不是“跪拜”或“下拜”。其实,在国人的治丧活动中,向亡人下跪,的确含有明显的礼仪成分。比如,长辈在晚辈的丧礼上是不会下跪的。因为,国人的规矩只有晚辈向离世的长辈或同辈行下跪之礼,而长辈绝对不会向离世的晚辈行下跪之礼。这种辈份有别的“下跪”,是能够充分说明国人向亡人“下跪”所包含的礼仪成分的。

故此,基督徒在向世人传福音时,若遇到Z老那样的拦阻,可以告诉福音对象,基督教规定不可向亡者“下跪”,并非是指不可以以“下跪”的方式向亡者行礼,而是指不可以将亡人当着“鬼魂”或“灵”来敬拜(即“跪拜”或“下拜”)。因为,向亡者“跪拜”或“下拜”者,普遍持有两种心态:一是认为亡人的灵魂能伤害人,若不向其“跪拜”,会惹其生气,会受到其亡魂的侵害;二是认为亡人的灵魂可以保佑人,从而以跪拜来取悦亡者,希望得到亡者的保佑。当然,基督徒是绝对不可以将亡人当作“鬼”或“灵”来“跪拜”的。其实,基督徒在传福音时,应当告诉福音对象,人死后灵魂只有两个去向,若非去天堂就必然是去了地狱;绝对不会成为鬼(鬼来源于堕落的天使),也不可能以鬼魂的形式四处飘荡,绝对不能害人或保佑人。

另一方面,基督徒在传福音时,应当告诉福音对象,有信心的基督徒是不会轻易向亡人下跪的,但也有例外。

因为,国人向亡人下跪,毕竟含有跪拜鬼魂的成分。若基督徒在治丧的场合中,随同世人随意向亡者下跪。那样,会让某些信仰根基肤浅的基督徒,以及非基督徒误认为基督徒也跪拜“鬼魂”,其结果是因自己的行为绊倒他人了。然而,若基督徒出席非基督徒的丧礼,出席者又完全是非基督徒,且亡者又是你(该基督徒)的至亲,你若不下跪,会招致未信主的宗亲和亲人对你的怨恨,会破坏你与宗亲和亲人的和睦关系,会被宗亲认定你不孝敬离世的长辈,宗亲们又坚持你不向离世长辈下跪是对离世长辈的极大不尊重。同时,这些人又完全不听你的解释,强调你必须向离世长辈下跪。在这样的处境下,你可以向宗亲说明,自己向离世长辈下跪,一不是怕离世长辈的魂魄会害自己,二不是希望离世的长辈保佑自己,而是完全出于对长辈的尊重。这样你向离世长辈下跪,也是无可非议!也可以肯定,这不算是犯了拜鬼魂的罪!

令笔者惋惜的是,在我们向Z老传福音的过程中,虽然,向Z老阐明了上述观点,但是,Z老依然坚持要等其丈母娘离世,将丈母娘安葬后,才接受基督教信仰。因为,不可向亡者下跪的所谓“规条”,已经在他的心中根深蒂固。甚至在笔者向他说明上述观点时,他还批评基督徒在这样的“原则”问题上持两种说辞。

Z老坚持“待丈母离世后,我再来信耶稣”之事件,也提醒基督徒应当不断提高自己对基督教真理的认识,在传福音时,不要将相对的原则绝对化,以免拦阻了未信者归向主耶稣。

Z老已经是近八十岁的老人了,愿神赐Z老健康且长寿!愿神感动Z老接受基督教信仰,早日成为一名“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救主耶稣的基督徒!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湖北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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