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圣灵是三一上帝中的第三位格
正如上文所指,笔者认为西方基督教对圣灵的关注是有所欠缺的,不说别的,单说古公教会时期的神学思想,就可以看出端倪。人们可以为了三一论、基督论而争论几百年之久,却并未为圣灵论也作出过类似的、旷日持久的争辩。在三一论方面,起初只是关注圣父与圣子之间的关系问题,到后来,才将圣灵也纳入讨论的范围。奥古斯丁为了说明圣父与圣子之间的辩证关系,将圣灵说成是联结圣父与圣子之间的“爱”,圣父与圣子乃是藉着圣灵合而为一。此说虽然有助于理解圣父与圣子的合一,却并未清楚地论及圣灵本身的位格。就如,我们可以说,圣灵就是爱,却不可以反过来说,“爱就是圣灵”。“爱”只是圣灵的某种属性,而不是圣灵的本体或位格。
从这个角度而言,东方教会迦帕多家三杰的三一论就显得更为明晰了,三教父的三一论以生存的不同方式来描述三位格之间的差异,就如,一座山的三个不同面向,同一座山,但其三个面向可能是截然不同的。故此,三教父认为圣父是自生、圣子是从圣父被生,而圣灵则是由圣父“生发”。无论我们如何理解“生发”一词,总之,这个特定的词汇使得圣灵有了区别于圣父与圣子的独特位格。“圣灵”不再只是某种能力,而是一个有着独立意识的“位格上帝”,换言之,圣灵虽然也是上帝,但圣灵不是圣父,圣灵也不是圣子,圣灵就是圣灵,是有个性的圣灵上帝。
圣灵是圣父的灵,圣父是圣灵的终极源头,根据迦帕多家教父们的观点,圣灵是从圣父生发出来的。圣灵虽然不是圣父,但其神性却百分百源于圣父,其位格自然也因圣父而来。圣灵之所以为圣灵,乃因她是圣父的灵。在旧约,圣灵乃被称为“耶和华的灵”。在新约,彼得将欺哄圣灵等同为“欺哄上帝”,而主耶稣则认为亵渎圣灵的罪比亵渎圣子的罪更加严重。圣灵虽是圣父的灵,却与圣父同尊同荣。圣灵作为位格上帝,不仅有着位格生命所有的自主意识,更有着与圣父上帝一样的绝对主权。圣灵只是在次序上次于圣父上帝,顺服圣父上帝的差遣,但人不能因为这样,就贬低了圣灵的尊荣。换言之,圣灵对于人乃有着绝对的主权。
圣灵既是圣父的灵,便有着与圣父相同的尊贵与权能,与圣父一同接受受造界的敬拜。圣灵的确被圣父差派,在受造界继续不断地施行护理的工作,作为与受造界关系密切的上帝,人们会有较多的机会体验圣灵的工作。在圣灵强烈运行之处,人们也会清楚地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平安与喜乐及各样美善的经验。尽管如此,这些经验本身并不是圣灵,经验者也不当将自己的体验等同为圣灵。相反,当我们意识到圣灵是圣父的灵时,这一种的认识应当纠正人们对圣灵的错误看法,使人敬畏圣灵就像敬畏圣父一样。如果圣父是奥妙之源,那么圣灵作为圣父的灵自然也是极其奥妙的。根据圣经的教导,圣灵乃是启示与默示的灵,同时也是开启人心的灵。人们不该鲁莽地将自己的体会说成是圣灵的感动,免得妄称了耶和华的名。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