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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基督教两会组织全体培训学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面了解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4年1月15日上午,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基督教两会于组织在乌拉特前旗基督教培训中心开办的巴彦淖尔市基督教两会第29期培训班全体培训学员及前旗基督教两会教牧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乌拉特前旗基督教两会主任、会长宋利民带领全体学员学习。参加此次学习主会场培训班学员有60人,分会场前旗基督教两会教牧人员有50人,共11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5章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法律,为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行为规范和有力法治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宋会长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第2章二十二条的内容,国家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通过宋会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讲解,令全体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加深了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认识。基督教要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新时代教牧人才。

他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乌拉特前旗各堂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继续用实际行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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