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教导别人,先要教导自己——这是我从《罗马书》2章18至21节悟出的道理: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译:也喜爱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
这段话并不只是针对犹太人的教法师,它其实是对所有人说的。
每次读到这真理的教导,我都觉得是在指着我,心里十分惭愧。因为我常与肢体分享神的话语,劝勉他们遵行,可我自己在许多地方却没有做到。圣经警戒我们:不要在舌头上犯罪,不要因言语争辩而犯罪,不要发怨言而犯罪,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然而我实际行出来的却如此有限。我想,也许不只我如此软弱,人都有自己软弱的一面吧。
绝大多数人都会指点别人该怎样行,却很少省察自己该怎样做。教导别人容易,教导自己确实很难。就像一些父母告诫孩子不要吸烟喝酒、不要好吃懒做,自己却又抽烟又醉酒又懒惰;禁止孩子上网玩游戏,自己却抱着手机不放。还有老师教育学生不可骂人、不可打人,却在学生面前管不住口、管不住手脚;对难管的学生口吐脏话,甚至动手动脚。更有官员要求百姓守法、拒贿,自己却最终因行贿受贿、贪赃枉法而落马。
人就是如此软弱无能,对付自己的缺点错误异常艰难。我学习主的旨意,也指导肢体学习,却似乎难以遵行。因此,我常对自己说:你就像法利赛人,能说不能行;管不住舌头,控制不住情绪,急躁冲动,难以改掉不良习惯。我如此,一些讲道的弟兄姊妹也如此:在台上讲得头头是道,在台下却难以遵行,带来不良影响。我们是人,软弱无能,靠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但靠着那加给我们力量的主,就能效法祂、更新而变化。
主耶稣是我们最好的老师,是我们最好的榜样。祂教导我们遵行神的命令,祂自己首先遵行了——谦卑顺服,忍耐饶恕,慈爱怜悯等。祂谦卑自己,顺从父神,道成肉身,为人担罪;关怀贫弱的、病残的,为门徒洗脚;忍耐羞辱打骂祂的人,饶恕杀害祂的人,为他们祈祷等等。
我们要效法主耶稣,因为祂给我们做了榜样。当圣灵光照我们看见了自己的软弱,圣灵帮助我们就能慢慢改变而成长。想要教导别人,要先教导自己——教导人不去行不当行的事,也要以身作则,自己要努力做到不去行才好。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河南唐河一基督徒,重残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