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候亲爱的弟兄姊妹在基督里平安!这个题目有点宽泛和大,实际上今天所要表达的就是关于基督徒归天家以后葬礼的一些具体的事项,不可能把葬礼的所有事项都包括在内,还请见谅。
前不久,在殡仪馆参加了一个归天家弟兄的告别仪式之后,我产生了四点疑惑:1.非宗教场所不能举行宗教仪式,也包括追思礼拜。那是否应该有一个司仪或“主管”组织有序地进行遗体告别?这不是“宗教活动”呀,是人之常情!2.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是否可以向遗体鞠躬表示哀悼?3.是否可以在胸前配一朵白花表示哀思?4.家属对于前来的弟兄姊妹是否可以以鞠躬礼表示答谢?我总感觉人走了,我们不能看一眼就完事。总得讲究点礼仪吧,不能让人家说基督徒不懂礼仪,不讲礼仪,没有素质吧。
想来想去,查阅了一些资料,我总结了以下观点,供参考,主要是基于在非宗教活动场所(即教堂外)。至于在教堂举行的追思礼拜活动无需赘言,是教会教职人员熟悉的、有程序的礼拜仪式,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
我们基督教信仰认为,死亡是进入永恒天家的过渡,而非终结。因此,表达敬意的核心是通过缅怀逝者的信仰见证,彰显上帝的恩典。在基督教葬礼中,表达对逝者的敬意应始终以信仰为核心,结合基督教教义中对生命、死亡和永生的理解,同时兼顾对逝者的怀念与对家属的安慰。以下是一些符合基督教信仰和礼仪的方式,帮助更好地表达敬意。
圣经中有许多关于死亡、哀悼和安慰的记载,既有旧约中的礼仪性哀悼,也有新约中对永生盼望的教导。如:亚伯拉罕为撒拉哀哭(创世记23章2节 ),这是圣经中最早明确提到哀悼的场景之一。亚伯拉罕在妻子撒拉去世后,表现出深切悲痛,并郑重为其购置墓地(麦比拉洞),体现出对逝者的尊重。雅各为约瑟去世悲哀(创世记 37章34—35节),这反映出古代近东文化中常见的哀悼方式:撕衣、穿麻布、禁食、长时间哭泣。“耶稣哭了。”这是圣经中最短却很动人的经文。尽管耶稣知道他即将叫拉撒路复活,但仍因朋友之死而动情落泪,表明哀恸是人性真实的情感,也被神所体恤。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忧伤几乎至死(马太福音26章38节),虽非为他人之死,但这显示连救主基督也经历极度的精神痛苦,说明哀恸并非软弱,而是人类共有的经验。在对待死亡的事情上,我们的信仰既不否定哀悼的情感,也不鼓励绝望的悲伤。它承认死亡带来的痛苦,同时指向复活与永生的盼望。基督徒的哀悼,是在信、望、爱中进行的,既有真情流露,也有属天的安慰,所以对于归天家的肢体来说,有一个追思的仪式是必要的。
说实在的,我们基督教新教在仪式和礼文方面是没有天主教那样完善的,甚至有的神学院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课程。今天我们要探讨的就是在非宗教活动场所,具体就是说不是在教堂举行的追思礼拜或者是遗体告别,而是在殡仪馆举行的这种追思活动该如何进行。
生与死是人生最大的事情,我们这样一个讲究礼仪的民族,自古就要求“生,事之以礼;死,祭之以礼,葬之以礼”。这两件大事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必须以礼相待的,其中尤以葬礼为甚。我们的民族非常重视慎终追远的传统的,我们植根于这块土地上,要实现基督教中国化,其中这方面也是应该得到正确对待的。
在“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的遗体告别,能不能、该不该用“礼仪”来表达哀思与尊重?回答是肯定的。要既守住法律与场所规定,又守住基督徒的见证;既不“属灵高调”、违反法律法规,也不“寒酸失礼”、草草结束。
一、要不要一个“司仪”或“主管”来牵头?
信徒归天家了,无论在哪里,追思必须有人“牵头”来主持、主办,但不必叫“司仪”。
有的殡仪馆本身就有“礼仪师”或“主持人”编制,可提前在《告别仪式委托书》上勾选“需要主持服务”,对方就会按世俗流程报幕:默哀→三鞠躬→绕灵→握别。您只需把悼词、生平简介提前交给他,他会照章宣读,不涉宗教用语即可 。如果我们教堂自己的人来主持,那是最好的了。
出于礼貌,要致答谢词,时间控制在1分钟内,内容只谢来宾、不布道,就是不要触碰“非宗教场所传播宗教信息”红线。
二、能不能向遗体鞠躬告别?
笔者认为可以鞠躬,且最好三鞠躬——这是国家殡葬礼节里的“最高敬礼”,与“拜偶像”无关 。不能无缘无故地就说我归天家的弟兄姊妹是“偶像”,他们活着是基督徒,死去也是主基督的人啊,因为他们是“睡了”,是要复活的,和不信的人死去不一样的,怎么能是偶像呢?
鞠躬礼也称作鞠躬礼,早在中国的商朝时期就有。鞠躬礼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从古代发展至今,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其实,鞠躬只是“身体语言”,表达“尊重生命、告别逝者”,不具宗教含义;教会历史上也无禁止先例,圣经里面,包括“十诫”更没有明确禁止。若仍有内心软弱者,可私下沟通:“我们鞠躬是‘礼貌性低头’,不是‘祭拜’。”
但是,不向遗体行跪拜礼(这与 “独一敬拜上帝” 的教义不符),但可通过静默、鞠躬(非崇拜性,仅表达尊重)等方式表达哀思。
仪式中不使用与信仰冲突的迷信元素(如烧纸、占卜、纸人等),而是以祷告、读经、见证等符合圣经教导的方式进行,确保所有行为都指向对上帝的荣耀,而非对逝者的过度崇拜。
三、能不能佩戴小白花以表示哀悼?
应该是完全允许的,且有的殡仪馆会主动发放 。白花、黑纱均属于“中性哀悼标识”,无宗教符号,殡仪馆不会禁止,也不是宗教仪式,也不会触碰法律法规底线。若担心“白花=世俗”,可提前自备素色康乃馨或小型十字架胸针(尺寸小于2 cm,不显眼即可),既表达哀思,又无人挑剔。
要以庄重肃穆的态度参与仪式,礼仪的形式应体现对生命的敬畏和对上帝的尊崇,着装以素雅、庄重为主(如深色衣物),避免鲜艳或随意的服饰,表达对场合的重视。仪式中保持安静专注,不可窃窃私语,更不可谈笑风生。
四、是否可以摆放遗像、花圈和花篮?
基督徒去世后可以摆放遗像。同样,这是遗像,不是偶像,不要把事情看得那么复杂,也是可以摆放花圈、花篮的。尽管基督教强调信仰纯粹性,反对偶像崇拜和迷信行为,但其核心教义并未禁止使用花圈或花篮。关键在于动机和使用方式需符合信仰原则,即通过遗像、鲜花表达对逝者的怀念与敬意,而非依附于风水或异教仪式。在实际操作中,基督教葬礼常用的花圈或花篮会融入宗教元素以体现信仰特色。例如,部分花篮设计包含十字架造型,象征救赎与希望;挽联内容多采用“安息乐园”“荣归天家”等符合教义的表述,替代传统民俗中的“奠”字等。
在西方基督教葬礼中,十字架形花圈是常见选择,其设计既符合宗教象征,又兼具庄重与美观。这种形式在中国城市的基督徒群体中也逐渐被接受,尤其在教堂主办的追思礼拜中广泛应用。
基督教主题花篮设计:一些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定制化的基督教花篮,例如以白色百合、黄菊为主材,搭配松柏枝和丝绸十字架装饰,寓意“纯洁与永生”。此类花篮既满足审美需求,又契合信仰内涵。
五、家属可否向来宾鞠躬答谢?
我们当以爱心关怀家属,践行 “彼此相爱” 的诫命,对逝者的敬意也体现在对其家人的安慰上,比如握手、语言安慰等。
家属对于参加丧礼的来宾应当鞠躬,这是礼貌和素质,是“还礼”而非“拜人”。家属对前来的弟兄姊妹表示答谢是一种礼貌和尊重的体现,鞠躬礼是一种常见的答谢方式。在基督教的礼仪中并没有禁止家属以鞠躬礼来表达对来宾的感谢,这也是符合一般社交礼仪和中国人传统习惯的。
规范:来宾行完三鞠躬后,家属站立原位,轻点头或15°鞠躬一次,口说“谢谢”、“感恩”等。若人多,可在出口处排成一排,统一30°鞠躬,既显庄重,又避免个别肢体软弱者误会。
六、如何安慰家属?
安慰家属,是一个信徒归天家之后教会和弟兄姊妹必须做到的一件事情。这既体现了在基督里的爱,也体现了中国的传统礼仪文化。
牧灵圣经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的注释说:“教会中的葬礼应安慰死者的家属,并加强他们对复活的信心,而不该表现出绝望与悲伤,那是基督所斥责的,凡认为死亡的分离是永久的人会有这种表现,殡葬弥撒并没有什么壮观之处,对外教人产生大影响的是团体热切的祈祷与家庭的平安之态。”
因此,教牧同工和弟兄姊妹应该要用温和的语言安慰家属。例如 “愿上帝的平安临到你们”“我们记得他 / 她曾为大家做的”“以后有什么困难找教会”等,避免空洞的客套,而是结合逝者的生命见证表达理解与支持。
仪式后,通过实际行动关怀家属,如协助处理事务、提供生活帮助、奉献“奠仪”(资金),事后继续跟进探访等等,让他们感受到教会群体的爱。这也是对逝者信仰生活的延续——因为逝者生前若践行爱心,其见证会通过他人的行动被记念。
七、关于参加葬礼佩戴的首饰
参加葬礼要有起码的礼仪、仪表。比如不能穿着拖鞋、大裤衩,不能浓妆艳抹,也不能佩戴耀眼的首饰等。有的人参加葬礼穿的衣服符合标准、很朴素,但却佩戴了耀眼的首饰,这是不提倡的。
在葬礼这种场合,一切都应以素为上。戴着适合晚会的钻石首饰,别人会以为你走错了地方;戴着彩色精致首饰,别人会觉得你心情愉快;戴着造型夸张的首饰,别人会认为你不是真心来悼念死者,反而更像来这里结识新朋友的。总之,不论是死者的亲属,还是与死者关系不太亲密的人,参加葬礼戴首饰,都是不适合的。有的时候比较匆忙,因为事先不知道要参加葬礼,那在参加葬礼之前应尽量把自己那些“扎眼”的首饰拿掉。
关于主内的葬礼,虽不能面面俱到,但是不管怎么说,肢体归天家后,我们“不能看一眼就完事”,不能草草地就了事儿。“睡的”是我们的弟兄姊妹,是一个归向基督的信徒啊,起码的礼节总要有的。如果简单地放到殡仪馆,然后就火化,这就是“失礼”了,也会让人觉得心寒,不能让一个离世的信徒带着没有任何追思、礼仪、信仰元素离开这个世界。
我们透过圣经得知:在旧约时代,人们对死亡的回应是身体性、公开性与宗教性结合的。哀悼不仅是情感表达,也是一种属灵操练——承认生命的短暂、依赖神的怜悯,并在共同体中彼此扶持,比如撕裂衣服、披麻蒙灰、禁食,哀悼时常伴随禁食,表达心灵的沉重,无法享受日常饮食。
扫罗和约拿单战死后,大卫和百姓“悲哀、哭号、禁食到晚上”。哀悼期有七日或三十日,有明确的哀悼时间长度。雅各去世后,埃及人为他哀哭了七十天,而约瑟为自己父亲哀悼七天;摩西死后,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为他哀哭了三十天。这说明哀悼是有组织、有时限的集体行为,也是应该的。
虽然那时还没有新约中“复活”的完全启示,但已有对神掌管生死的信靠。如约伯所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愿这些古老的哀悼礼仪提醒我们:死亡值得严肃对待,而盼望始终存于神的应许之中。
我们讲基督教中国化,其实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丧葬礼仪和文化的,叫做“葬之以礼”。“葬之以礼”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生命、亲情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深刻表达。它不仅是形式上的丧葬仪式,更是一种文化精神的体现。在现代社会中,虽然丧葬形式逐渐简化,但“葬之以礼”的核心精神依然是维系家庭、传承文化的重要纽带。这种礼仪文化,既尊重了逝者,也慰藉了生者,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和人文关怀。
同样,我们基督徒不能在这方面“失礼”。基督教葬礼的“礼仪”,包括信徒追思的礼仪,不是“律法”,而是“对人的尊重”;不是拜偶像,而是尊重人,尤其是尊重我们的肢体。这也是荣耀神,是吧?总之,基督教葬礼中对逝者的敬意,本质是通过见证上帝的恩典、践行基督的爱,将对逝者的怀念与对永恒的盼望结合。既表达对生命的尊重,也彰显信仰的真实力量。
对于葬礼,只要我们秉承、持守我们的信仰,结合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的习俗,事先计划好、把流程写下来、把界限提前说清楚,既不给政府添麻烦,也不会给不信的人留话柄,更不给福音抹黑。愿主赐给我们智慧,使得我们的基督教新教在信徒归天家之后的礼仪早日有一个系统的、统一的、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流程和规定,以便有章可循、有礼可行。
以上的管见,不一定正确,请各位不吝赐教。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