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教会的一位姐妹聊天,她问到,“基督徒可以说善意的谎言吗?如果是为了止住恶而撒的谎呢?”今天,就跟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基督徒究竟可不可以说善意的谎言。
世上有三样东西是收不回来的:说出的话,射出的箭,泼出去的水。因此在生活当中,人的言语也需要十分慎重。《圣经·箴言》里有这样一处经文,“说谎言的嘴,为耶和华所憎恶;行为诚实的,为他所喜悦。”神是信实的,神也喜悦诚实、正直的人。什么是谎言呢?就是一口两舌,一会儿说这样、一会儿说那样。
“诚实”是基督徒的一个标志,很多不信主的人也认为,基督徒是比较诚实的。相反,若基督徒撒谎,也很难被世人所原谅。《约翰福音》里如此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它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这里很明确的说了,撒谎是从魔鬼而生的,魔鬼是撒谎之人的父。
世人在彼此交流之时,为了恭维对方会说一些谄媚的谎言,但基督徒应该摒弃一切的谎言,说实实在在的言语。
但圣经里又有这样一个例子,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城之前,两个以色列人的探子进到耶利哥城打探消息,躲藏在妓女喇合的家中当耶利哥城的人来询问那两个探子在哪里的时候,喇合用谎言隐瞒了两个探子的下落,保全了他们的姓名。
这里好像是喇合说谎了,但是矛盾的是,如果她不说谎,那两个以色列人就会死。这里可以引申出神赐给以色列人十诫命当中其中的一条——“不可作假见证害人”。这里有两个观点是有冲突的,一个是“假见证”,一个是“害人”。喇合的例子可以完全说明这点:如果她说了真话,那就会害了以色列来的两个探子;而她要保全两人时,又必须说假话。所以当这两者有冲突时,诫命的重点到底是在“不可作假见证”上,还是在“不可害人”上面呢?
反过来想,如果说真话会害人,那么是不是应该不要说真话?如果不害人,甚至还是在帮助别人,那么是不是应该要作假见证呢?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神是喜悦诚实、良善之人的,基督徒生活在这个堕落的世界,很多时候会有两者相冲突的情况来到,那么考虑到现实的情况,我们应该在二者当中取更大的善来行事。
因此以弗所书里有这样的经文,“用爱心说诚实话”。究竟是以“爱心”为大?还是以“诚实”为大,也很难下论断。假如今天遇到一个很胖的女孩,她希望你对她的身材评价一下,那么从爱心的角度来看,必然要避开“你确实很胖”这样的字眼;但从诚实的角度来考虑,她的的确确是很胖,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取舍呢?
因此在有冲突的情况下,首先考虑的是,我们的言语是否“造就人”。
出埃及记里面,埃及王要收生婆杀死希伯来妇人所生的男婴,但是收生婆因敬畏神并没有这么做,她们说,“希伯来妇人健壮,收生婆还没有到,她们就已经生产了。”收生婆这样做,神称赞了她们,并且厚待她们,使她们成家立室。
因此,当知道主不喜悦人说谎,主要是人们通常的认知都是只有做坏事的时候才会说违心的谎话,但神是监察人心的一位,口中所出的“谎言”若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为了“爱人如己”,那么可在警慎使用后,来到神的面前祷告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