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因为主曾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13:5)
身边的真事,总是比故事更震撼人的心灵。今夜,母亲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故事地主人公是她一个姑奶奶,早在多年前,姑奶奶来到县城我们家,为了一起无头官司去公安报案,就在我们家住了数天。
起因,是姑奶奶的父亲,当年有名的一个地主,娶了两房太太,家有良田百顷,而这个家,却是由姨娘掌管,极其节俭。吃饭连盐都舍不得放,因当时盐巴是很贵的。而每年土产收成换成银子、金子,就藏在家中的地窖里,日积月累,藏了一大堆财宝,老一辈人都相继过世,姑奶奶知家中有此一笔财宝藏于地窖,却不知具体藏在哪里。
后来,姑奶奶给儿女提起,想挖掘这笔财宝,儿女劝她:万一挖出来,被人知道,必伤其性命,还不如不动。后来赶上土改,家中田地及宅院皆被分给了别人,后来听说分得宅院的人发了横财,在后院挖出许多金玉,她就想起诉讨回祖上这些宝贝,来县城报警,要公安帮着讨回来。
姑奶奶吃不下饭,焦虑、忧愁、愤恨、痛苦,母亲就劝她:“姑奶啊,这东西是你藏的吗?”“不是。”
“那没有这些,你的日子能过不能?”
“当然能!孩子们给我钱,我都存着呢。可是,这毕竟是咱家的财宝呀,不能让人白白偷走了!”老姑奶的官司没有下文,她就一直痛苦下去,直到抱恨离世。
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件事,去年秋,当一朋友出国,要处理家中所有东西,将房子交还房东时,我帮发了朋友圈。一姊妹愿意去看看,想要一个洗衣机,但她去之后,到厨房转来转去,就说:“反正房子要交房东,这厨房的东西也用不着了。”她就收拾出大堆的各类小家电、厨具,豆浆机、果汁机、打料机......还有书房的家具、书,最后整一搬家的车才拉走。最后,却只给了洗衣机的钱,总价200元,我震惊了!震惊于姊妹的贪心,怎么好意思白白拿走那么多价值不菲的东西?
但更让我震惊的,是第二天,她竟让我再去一趟,把厨房她上次未来得及拿走的打蛋机、洗碗机给她也带回来!
我愤怒了!
最终,虽给她拿回来,但内心已经定了她的罪,决定以后再也不看她为主内姊妹了,如此贪心!
然而,当我安静跪伏主前时,我清楚地看到自己内心的卑污:其实,我对其更多的情感,是嫉妒,而不是正义。因为,从心底,我虽然不敢拿人东西而不付报酬,但我也很喜欢那些东西,特别是厨房的各种进口小家电,但她竟然如此肆无忌惮地就拿走了,为什么不是我?
这种复杂而强烈的嫉妒心,让我无法平静、内心燃烧起愤怒之火,恰如摩西的姐姐米利暗之嫉妒摩西,又似可拉一党对亚伦祭司职分的嫉妒: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我?
是啊,那些东西又不是我的,且朋友留下话:“小东西随便送有需要的人,愿给就随心给一点钱。”
既然朋友有成人之美,我又何必妒火中烧?因为我也贪爱那些东西!
人生在世,许多痛苦,诸多烦恼,皆因我们犯了这十诫中不可贪心之诫命,我们要以主和主所赐予我们的一切为满足、为喜乐,主没有给的,别人的东西,再悦人眼目,也与我无干,谁得也与我无干,唯求主让我的心能爱主胜过这一切,阿们。
“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 (约21:15)
主啊!感谢你让孩子照见自己灵里的卑污,其实,孩子所能表达出来的,不过是孩子真实所犯罪的万分之一。孩子的内心、言语、行为有太多、太多不合主心意,违背主旨意和诫命的地方,唯求主宝血洗净孩子一切的罪,求主怜悯孩子的软弱,洁净你的小羊,让孩子荣耀主的名,在主基督里成为圣洁、完全、无有瑕疵。
“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12:15)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河南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